广西壮族自治区苍梧县检察院举行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
正义网梧州4月26日电(通讯员莫霞燕 刘炳生)“案件发生前,我爸原打算送聋哑的妹妹去特殊教育学校学习生存技能,以便日后生活能自理,但是案发后,我妹妹20岁了还不能生活完全自理……”被害人小红(化名)的哥哥阿锦(化名)向在场的检察官和听证员娓娓诉说。一场讨论热烈的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正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苍梧县检察院进行。
这起听证会的由来,还需从多年前的一起幼女被性侵案说起。2015年9月2日,何某在明知小红可能未满十四周岁的情况下,仍然与其发生性关系,被村民发现后在逃跑过程中被当场抓获。后经鉴定,小红属于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自我防卫能力的人。2016年3月苍梧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判处何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
被害人的父亲,在2018年又因腿骨坏死做手术,花费了7万多元,在2020年9月份时因胃出血过世。整个家庭只剩下刚成年的哥哥和小红,以及两个未满16岁便出去当学徒赚钱的弟弟,与年迈没有收入的奶奶。
该院受理了小红的司法救助申请后,分别到其家庭所在村委、派出所、镇民政办等部门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小红的家庭生活确实已经陷入了困境,但与以往所办的经济损失明显的司法救助案件不同的是,这起司法救助申请案的经济损失难以估算。
为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维护救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该院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会,综合听取各方的意见。听证会由苍梧县妇联、苍梧县残联办公室、苍梧县特殊教育学校等负责人组成,听证员一致认为小红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建议检察机关给予小红国家司法救助金。
同时,苍梧县妇联负责人建议联合心理辅导师,加强对小红进行心理疏导,切实保障小红的妇女权益。同时,建议申请人家属劝说其两个未成年弟弟能够继续到职业技术学校读书,学取一技之长。残联办公室负责人建议申请人家属尽快让小红到特殊教育学校学习生存技能,让小红有一技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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