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通讯员刘勇)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加强文物保护,对守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近日,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检察院办理一起因倒卖文物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通过依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严厉打击倒卖文物违法犯罪的同时,要求违法者承担修复费用,确保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得以修复,切实加强对文物遗产的保护力度。
2021年4月,敖某在一家古玩店内将一把素剑卖给他人,后该素剑在转卖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文物部门鉴定,该文物为春秋战国时期的青铜剑,属于三级文物,但剑身被敖某非法“修复”,对该文物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均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害。办案检察官认为,敖某对文物进行做旧、加工并倒卖,造成珍贵文物损毁,虽涉案文物已追回,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老城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工作优势,刑事检察部门与公益诉讼部门密切协作,就案件事实、证据情况等进行研讨,在追究被告人敖某刑事责任的同时,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为确定文物修复费用,该院与文物部门多次沟通,充分考虑文物毁损程度、价值及修复所需材料、工艺等,最终确定了文物修复的具体费用。
后该案经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被告人敖某以倒卖文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追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同时判令敖某承担文物修复费用13100元,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该案的成功办理,体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在文物保护方面的作用,让文物有了“刑事+公益诉讼”双重保护,有力打击了倒卖文物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良好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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