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检察>>网上检史馆>>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检察院>>文字聚焦

河北定州:既是公开听证会,又是普法警示课

时间:2023-05-05 14:22:00  作者:  新闻来源:河北省定州市检察院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2月28日,河北省定州市检察院就朱某某等人涉嫌非法采矿案举行拟相对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会议由该案承办检察官陈腊铭主持,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侦查机关代表、国土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参加,同时邀请了5家企业代表旁听。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基本情况、主要证据材料、拟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了介绍和说明,认为犯罪嫌疑人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拟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侦查机关代表、听证员结合案件基本情况、社会危害性等方面畅所欲言,认真负责地发表了意见,一致认同检察机关对该案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为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听证会后,承办检察官与国土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共同进行法治宣传,详细解读了《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工程弃砂利用管理办法》,阐明了工业企业在工程开发中,可以自用挖掘发现的普通建筑用砂石料,对剩余砂石料要做好建设项目工程弃砂的相关申请工作。提醒企业严禁擅自买卖砂石资源,否则将涉嫌非法采矿罪。希望企业在工程开发过程中依法依规用砂,主动预防法律风险,避免产生不利法律后果。

  对拟不起诉案件开展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落实司法公开、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传递检察温度,营造社会和谐氛围,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利用公开听证制度,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持续提升案件办理综合效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检察温度可感、可触。

  

[责任编辑:刘蕊]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