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沉默的真相》中,律师张超、原法医陈明章、原刑警朱伟以及记者张晓倩,虽然因为触犯法律被判刑,但我们应该看到,他们实施的一系列违法行为,目的都是为了伸张正义,为了揭露犯罪集团的系列犯罪事实,他们到案后给警方提供了侦破卡恩集团故意杀人等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使得相关犯罪得以侦破,幕后真凶纷纷落网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张超、朱伟等人检举、揭发的是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重大案件,属于重大立功表现,依法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除了剧中法院判决的罪名,实际上,张超、陈明章等人帮助江阳自杀的行为还涉嫌故意杀人罪。剧中,张超、陈明章等人在江阳的极力说服之下,均答应帮助江阳实施自杀并伪装成他杀的计划。其中,张超负责策划江阳自杀计划的策略思路,陈明章负责制造提供江阳自杀的装置。在大家的帮助下,江阳顺利实施自杀。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张超、陈明章等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江阳死亡,却依然共同实施了帮助江阳自杀的行为,客观上也造成江阳最终死亡的结果,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属于共同犯罪。
因此,无论是基于何种原因,哪怕是为了减轻病入膏肓病人的痛苦,通过提供工具、创造条件以及出谋划策等方式帮助他人自杀的,都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我们要尤为注意避免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含义】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真相,不可能永远沉默。正义,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要相信,法律的力量,要相信,正义,终将实现!正如《沉默的真相》里朱伟和江阳说的“一个人为非作歹一时,不可能逍遥法外一辈子,一个人你再有钱,权力再大,普天之下你大不过法”,“我们都应该相信国家,相信法律,相信未来”。长夜,只是暂时,黎明,终将到来,正义,必定战胜邪恶!法律,应是我们永恒的信仰!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