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张超”“原刑警朱伟”“原法医陈明章”都一一上场了。
今天登场的是“记者张晓倩”。来吧,跟马检君一起看看“记者张晓倩”的那些事儿。
当年被卡恩集团人员性侵的被害人李雪改名张晓倩重新开始生活,成为《江潭晚报》的知名记者。在得知江阳以自杀方式吸引社会关注意图为侯贵平翻案后,张晓倩也自愿加入其中,配合实施“24天计划的地铁抛尸案”。当张超当庭翻供否认杀害江阳后,张晓倩利用自己的记者身份暗中配合朱伟实施九宫格照片计划。她装作局外不知情人,将匿名信事件上报领导和警方,引起各方重视,并通过媒体对案件进行大量宣传报道,吸引更多的社会舆论关注该案。期间,张晓倩明知寄匿名信和在烂尾楼制造爆炸的人就是朱伟,但仍向公安机关作假证明,包庇朱伟,误导警方侦查方向。
剧中,法院以张晓倩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执行。
检察官说法
张晓倩明知朱伟就是向报社寄九宫格照片匿名信以及在卡恩集团烂尾楼制造面粉爆炸的人,还联合陈明章向公安机关作虚假证明,包庇朱伟,帮助朱伟逃避侦查,侵犯了司法机关对犯罪的刑事追诉活动,其行为构成包庇罪。
同样的,如果张晓倩有在事前和朱伟共谋实施爆炸,事后再作假证明包庇朱伟,那她就是爆炸罪的共犯,而不是包庇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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