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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推动,多维宣传,让“三个规定”深入人心

时间:2022-12-27 15:19:00  作者:张若琳  新闻来源: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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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福建省福州市检察院将“加强‘三个规定’社会面宣传”作为“检察为群众办实事”项目,组织开展“三融三进”宣讲活动,深入企业、社区、高校等场所广泛宣讲,多渠道、深层次、全方位宣传“三个规定”,有效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率、支持度。

  融入代表委员联系工作,进企业

  将宣传“三个规定”纳入检察机关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内容,结合走访代表委员、深入民企送法活动,宣讲“三个规定”,争取理解支持,扩大社会影响力。

  今年以来,市检察院赴4家民营企业进行走访宣讲,向代表委员、民营企业家解读“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阐释插手、过问、干预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政策界限,介绍我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得到代表委员肯定。

  融入党建业务共建活动,进社区

  以党建结对共建活动为载体,与部分基层检察院、社区会签《“党建引领、业务共进”结对共建协议书》,将“三个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纳入社区宣传资料库。依托社区场馆实现常态化宣传,大力宣传造势,积极营造落实“三个规定”“干预不必要、过问不管用”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司法环境。

  定期选派党员志愿者、检察官深入共建社区开展“三个规定”宣讲,展播“三个规定”主题新媒体宣传作品等。今年以来,共到仓山港头社区、长乐筹岐社区等地宣讲5场,向社区居民发布《共同遵守“三个规定”倡议书》、《宣传手册》2000余份。

  融入普法教育宣传工作,进高校

  深化检校合作,在福州大学城举办专题讲座,将“三个规定”政策宣讲融入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受教育学生达1000多人次。

  借助漫画、动漫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向大学生阐明“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与主要内容,发出“公平正义需要您我共同守护,‘三个规定’需要您我一起遵守”的倡议,呼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自觉践行落实“三个规定”。

  接下来,福州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三个规定”宣传力度,持续扩大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声势影响,推动形成全社会协同落实的良好局面,为公正司法办案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刘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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