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有没有”到“好不好”向“更加好”发展,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检察院积极争取区委政法委的支持,出台了《马尾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实施方案》,全力构建“1+3+N”工作体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拧成“一股力量”,夯实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圆心”
马尾区检察院牵头22家单位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联盟”,形成党委领导、检察主导、政府各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大格局。将完善未成年人校园保护网络等7大类、19项未成年人重点工作纳入《实施方案》,对辖区的未成年人提供了“一揽子”的保护。
构建“三大机制”,充实精准帮扶未成年人“内圆”
该院将未成年人权益维护、身心恢复摆在首位,构建三大机制,建立分层次、分类别的帮教体系,因人因时因势采取不同的帮扶措施。
完善罪错未成年人矫正机制,打造挽救工程。建立检察机关指导、社工具体帮教、家长监管教育的矫正模式,为15名未成年人制订个性化帮教方案,帮助2名涉罪未成年人无痕回归校园、9名顺利就业。发出“督促监护令”3份,督促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并通过“三访”(家访、校访、社区回访)制度跟踪监护改善情况。
落实“一站式”救助机制,打造回归工程。牵头马尾区公安局、司法局、卫健局等6家单位完善“一站式”救助机制,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逐案提前介入,避免反复询问造成二次伤害。综合运用心理辅导、医疗救助、法律援助等帮扶措施,让5名身心受创的未成年被害人尽快走出困境。
完善未成年人社会救助机制,打造佑苗工程。建立未成年人安全信息库,对123名安全困境未成年人实行一人一档动态跟踪管理。设立儿童村居主任75名,儿童督导员4人,实现儿童主任和镇(街)儿童督导员全覆盖。2020年以来,共计向43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10万余元,向51名残疾儿童发放救助金20万余元。
开展“多元治理”,拓展社会综合治理“外圆”
深化法治教育。打造多元法治副校长队伍,从公、检、法中选派43名业务素养高、责任心强的干警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现全区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开展普法宣讲71场,覆盖受众6万余人。马尾区检察院全国首创的“法治副校长热线”制度被福州市检察院上升为全市检察机关品牌,面向全国推广。
净化校园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联合马尾区教育局寄发《致家长的一封信》2万余封,引导家长对学生适时进行性教育。建立入职查询制度,督促区教育局、公安局筛查辖区2769名教职员工、安保人员前科记录,把好在校从业人员的“入口关”。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等单位对辖区65家学校开展复学“第一餐”等校园安全专项巡察,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13条,排除特重设备隐患10处。
延伸监督触角。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源头治理,携手马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校园周边138家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排除风险隐患11处,对5批不合格食品立案调查。落实“扫黄打非”工作,重点检查校园周边文具、玩具产品标签标识,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书籍、报刊,检查有关经营主体73户,下架不合格产品37件,立案查办1起。检查校外托管机构31次,解决相关诉求26件。会同区人社局针对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和违法使用未成年工问题检查用人单位313家,出动检查人员701人次,净化未成年人外部成长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能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幸福感的“民心工程”,马尾区检察院将继续依托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联席会议制度,凝聚强大合力,扩大帮扶半径,不断画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最大“同心圆”,为加快建设法治马尾、平安马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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