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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最美海岸线

时间:2022-09-13 16:37:00  作者:程军化  新闻来源: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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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地处闽江下游入海口,拥有60公里的海岸线,成为中国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门户要塞,素有“闽江口的明珠”之称。在199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担任市委书记期间,就提出了“海上福州”的发展战略,他指出福州的优势在于江海,福州的出路在于江海,福州的希望在于江海,福州的发展也在于江海。要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建设海上“青山绿水”,努力走向社会主义海洋生态文明新时代。让人民吃上绿色、安全、放心的海产品,享受到碧海蓝天、洁净沙滩。

  海洋生态文明是海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向对待生命一样,关爱海洋。近年来,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检察院紧密结合自贸区福州片区“加快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工作部署,以派驻自贸区福州片区检察室为依托,构建“捕诉监防”一体化生态检察工作新模式,推动形成海洋刑事犯罪打击、海洋执法监督、海洋公益诉讼和参与海洋综合治理的“四位一体”守护海洋工作格局,创新履职方式,强化法治担当,切实保护自贸区海域生态环境,打造碧海银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 点面结合,严惩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刑事犯罪

  严格依法办案,通过快速处理、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依法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捕捞水产品、海洋环境污染等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资源的各类犯罪,保护海洋生态资源环境安全。2018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盗采海砂问题,我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在全市率先开展专项立案监督,建议行政执法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件5人,最终起诉4件4人,均获得有罪判决。其中,我院办理的康某某非法采矿案是福州市第一起非法采海砂以非法采矿罪入刑的案件,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多次给予正面宣传报道,并先后在《法眼》、《检察官说法》法制栏目播出,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海洋生态检察监督工作

  不断深化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内外联动,凝聚合力,重点围绕闽江口海域非法盗采海砂、陆源污水排海、养殖业近岸污染及滥伐海岸线周边防风固沙林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监督,摸排公益诉讼线索,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2019年4月2日,在马尾区委的领导下,马尾区检察院联合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马江海事处、马尾区农业农村局、马尾区交通局等8家单位正式启动“守护马尾最美海岸线”专项行动,并在闽江流域马尾、长乐段开展了海上联合巡查。马尾区副区长张发春、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马江海事处等相关单位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

  三、标本兼治,构筑生态治理立体惩防体系

  主动融入生态文明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探索海洋环境生态修复新路径,加大海洋生态保护法治宣传力度,推动建立海洋生态司法保护长效机制。

  (一)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坚持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统筹并举,在继续推行养鱼治污、增殖放流、补植护绿的基础上,探索创新涉海涉渔生态修复的手段和路径。2018年6月12日,被告人康某某非法采矿案公开开庭审理后,马尾区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立即联合该案的侦办单位---福建海警第一支队组织实施了增殖放流的生态修复活动。在市、区海洋渔业部门的共同监管下,将由康某某出资5万元购买的3万多尾白鲫鱼投放入闽江口亭江海域,修复该海域生物资源的栖息环境,净化闽江水质,改善闽江生态。

  (二)定期开展海洋生态保护法治教育活动。针对社会上海洋生态保护法治意识不强、法治氛围不浓等问题,在“世界海洋日、国际净滩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志愿者服务队等社会团体,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法律八进”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次,切实增强全社会海洋生态保护法治意识和法治氛围。

  (三)深化河长办派驻检察联络机制。坚持海陆统筹、河海共治,协同河长办、湖长办成员单位就河湖污染入海及危险品泄露相关问题开展联合督查整改,最大限度避免海域输入性污染。2018年9月,马尾区检察院驻区河长办检察联络室收到通报线索:亭江镇某工地在没有合理设置沉淀池等过滤设备的情况下,将工地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水向南搬溪大量排放,从而直接流入百米开外的闽江海域,既堵塞行洪河道,又污染了闽江海域水质。马尾检察院联合其他河长办相关单位迅速出击,实地勘察南搬溪沿岸排污情况,并拍照取证。针对调查核实的情况,马尾检察院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尽责履职,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污水直排并将堵塞河道清淤,恢复原状,并建议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防止类似情形再次发生。对象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并立即整改到位。马尾区检察院主动参与河长办工作并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得到了区领导的高度赞扬和肯定。

  

[责任编辑:刘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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