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察院牢固树立“善良司法”检察工作理念,深入落实“多问一句、多想一层、多做一些”的“三多”要求,全国首创服务自贸区企业发展“善良司法‘三度’工作法”,推出“三单一网”等一系列检察服务新举措,不断实现提升服务保障非公企业发展“力度、精度、温度”的“三度”工作效果。“善良司法‘三度’工作法”被省商务厅(自贸区办公室)评为“第十七批创新举措”。
一、布点建站组网,建立顺畅沟通机制。一是设立联络协作机构。在区工商联和部分企业设立“检察联络点”,负责日常联系和工作对接,受理非公企业各种诉求,在收到诉求后,依法快速处理并函复办理情况,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及时告知区工商联分会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处理。截止目前,我院已收到转来非公企业函件10余件,全部办结回复。我院办理的十大典型案例中,有6件案件的线索源自检察联络点。二是建立维权联络协作机制。加强与自贸办的沟通对接,签订《备忘录》,制定出台《马尾区人民检察院服务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服务保障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意见》等三类10余项服务保障产业发展、企业发展的工作机制,为规范我院与区工商联分会工作无缝对接提供有效指引。三是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非公企业维权工作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听非公企业发展遇到的法律疑问和经营难题,对联系点工作遇到的难点与问题进行现场研判,双方做到互通有无,共享信息资源,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计划。
二、主动对接服务,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一是开展全方位法制宣传。开展“法治宣传服务六进”活动,组织干警深入到辖区内非公企业宣传最新政策法规精神,通过现场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典型案件剖析等多种形式,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宣传依法经营和预防犯罪知识,增强非公有制企业业主及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引导非公企业依法审慎经营。二是提供个性化帮扶服务。成立非公企业“法律顾问团”,开展检企共建活动,采取“一对一”的帮扶模式,定期深入企业了解发展中遇到的难题,沟通协调予以解决,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2020年以来,共走访帮扶非公企业20余家,收集企业意见建议26条,为企业提供法律风险防控、合规建设指导等“订单式”服务30余次。三是全力协助企业复工复产。疫情期间,我院安排全院干警深入到自贸区非公企业宣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的法律法规,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及时提醒复产复工企业注意生产、管理上的风险、漏洞。针对微小型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难题,我院在积极帮助采购口罩、体温枪等防疫必备工具,协助微小型企业复工复产,对延迟复工产生的企业劳动用工、租赁合同、经济合同纠纷提供咨询和解答。
三、强化诉讼监督,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一是在打击上体现力度。抽调精通金融、知识产权、经济管理的办案骨干和中青年干警组成专业办案组,构建专业化、精细化办案模式,2020年以来,共起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5件21人,办理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害企业权益犯罪12件18人,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二是在保护上体现温度。坚持依法办案与保护企业正常经营、合法权益并重,慎重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骨干和关键岗位人员采取羁押强制措施,防止“够罪即捕”和“一捕了之”。如去年4月,通过召开跨省远程公开听证会,对一名企业负责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成功保障了两家企业的有序经营和三十余名员工的正常就业。三是在监督上体现精度。对于立案监督、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涉企监督案件,采取审慎处理原则,实行不同办案组复查机制,对于在重复审查中出现不同意见的,联席会议讨论后提交检委会决定,确保精准办理涉企监督案件。如今年6月,对一起自贸区企业职工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司业务款的职务侵占案件进行立案监督,促成案件进入立案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向企业退还赃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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