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检察院受邀提前介入一起学生欺凌事件,发现多名学生存在文身现象。未成年人文身在未成年人群体容易互相效仿,对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社交等都造成重大影响,十分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为推进区域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2022年5月,根据检察人员调整和区域学校增加情况,马尾区检察院重新梳理法治副校长名单,成立法治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作调研问题指引清单及调查表,由23名法治副校长深入任职的29所学校全面摸排调研,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到未成年人学生文身线索7条。
根据线索指引,马尾区检察院检察官实地走访涉案文身机构,发现该机构在提供文身服务时没有核验身份信息,文身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事前均不知情;通过随机走访辖区内部分文身服务机构,发现部分纹绣店、化妆店、美甲店均不同程度存在向未成年人提供小型文身服务情况,危害未成年人的身体权、健康权,影响其健康成长,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月6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明确各有关单位职责。6月17日,以国未保办《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出台为契机,马尾区检察院商请区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宣传部、法院、公安等15个部门召开全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进会,全面解读《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通报区域未成年人文身情况,阐明未成年人文身危害性及治理工作紧迫性,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同时针对区域存在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问题,采取集中公开送达方式,依法向有关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份,建议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的学习,熟悉未成年人文身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立足岗位职能依法履行监管指导等职责。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关系长远、影响未来发展的系统工程,马尾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主动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融入中心工作大局,紧密结合平安建设、社会治理等具体部署,坚持“善良司法”,推动能动履职,持续助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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