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新闻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管理秘书事务,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组织安排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秩序管理和机关日常值班工作。制定实施财务和装备规划,编制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对外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信息化专业人员管理培训。
(二)第一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第三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下设未成年刑事案件办案组,负责对法律规定由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办理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三)第二检察部。负责办理向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法律规定由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申诉案件。
(四)第三检察部。负责对社区矫正机构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受理向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对需要自行补充侦查的案件开展侦查工作。对公益诉讼案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检察机关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中发现的重大法律监督事项开展调查核实。承办上级检察院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有关检察工作地方法规的起草和修改研究论证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检察理论调查研究工作,对检察工作适用法律问题提出司法解释建议。承担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审核把关。编辑检察工作应用法律、法规文件和检察工作年鉴。收集管理图书资料。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款物的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负责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负责检察司法鉴定工作。配合办案部门开展技术性证据审查,以及技术性证据提取、固定和运用等工作。开展检察技术科研工作。负责技术装备管理。负责检察技术人员管理培训。承担对外交流合作、有关国际司法协助和涉港澳的司法互助工作。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涉外案件、涉台港澳案件,开展台湾地区检察制度和法律问题研究,联系台湾地区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工作和相关法律事务交流,承办上级检察院交办的其他涉台检察工作。
(五)政治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协助院党组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配合相关主管部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配合福州市委、上级检察院管理和考核本院检察长以外的其他领导人员。负责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意识形态和检察文化工作。组织开展表彰奖励工作。制定检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实施计划,组织和管理检察干部的网络培训、以岗位技能训练为主的在职培训和学历教育。负责舆论引导工作。负责涉检网络舆情的监测、引导和管控。负责网评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承担重要信息发布等检务公开职能。负责检察新媒体的运行、管理。负责组织对口援助工作。负责院机关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对本院执行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决定情况进行督察。承担检察官惩戒相关事务。承担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检务督察工作有关政策。配合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巡视、巡察工作。
下设司法警察大队作为政治部直属机构,负责本院司法警察业务的指导和管理。组织落实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条例、规定、办法。按警衔管理权限做好相关警衔的审批和呈报工作。组织司法警察教育培训。管理司法警察警用装备器材。
(六)自贸区检察室。参与自贸区法治研究,立足检察职能,全力服务保障和推进自贸区福州片区建设;刑事自贸区内批捕起诉、民事、行政、控告申诉、诉讼监督等涉自贸区案件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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