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个岗位绽放青春的检察“多面手”
——记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滕艳军
滕艳军,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四级高级检察官助理。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坚守公正和廉洁底线,以其扎实的业务素养、积极的工作态度、优良的工作作风,在办案、综合、调研等多个岗位取得了优异的业绩,成为一名受到领导和同事好评的检察“多面手”。
在办案岗位,是名副其实的“办案能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随着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更高需求,不仅体现在刑事案件中,而且更多体现在民事案件里。多年来,滕艳军始终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00余件,其中审查后向最高人民法院精准提出抗诉65件,真正做到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办理的深圳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深圳某公司债权债务纠纷等抗诉案件,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办理的上海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湖南某公司企业经营纠纷等抗诉案件,依法保护了涉案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多家民营企业因法院错误裁判陷入经营困境,用法治手段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办理的罗某劳动争议纠纷、方某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等抗诉案件,及时维护了涉案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使他们感受到民事检察的司法温情,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落实到了具体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办理叶某等8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系列案时,以“枫桥经验”为指导,深入乡村社区进行调查核实,促成被拆迁人与拆迁单位达成和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在办案过程中,多次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和表扬信,并受到全国人大代表马文芳、吴金笔的好评。从法院系统遴选到最高检工作,一路走来,脚踏实地,无私奉献,以其优异的办案业绩先后获得济南市历下区“公正执法标兵”、济南市“十佳办案标兵”,山东省“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先进个人、最高检“优秀共产党员”等10余项荣誉称号,3次荣记个人三等功。
在综合岗位,是任劳任怨的“材料达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公厅工作要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持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坚持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坚持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坚持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在综合岗位工作期间,始终以“五个坚持”作为行动准则,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共起草领导讲话、专项报告、调研报告、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材料100余篇,办理包括民事检察数据研判、检察官业绩考评、农民工权益保护等相关文件300余件,累计达100余万字。起草的《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思路与对策》《以精准监督理念为指引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疫情防控背景下民事检察的司法应对与效能转化》等业务类文稿,对民事检察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发展路径有着深刻的理解和把握;起草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探索建立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的报告》《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互联网咨询平台运行规则》等综合类文稿,对民事检察工作的开展有较为重要的指导价值。在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讲授的《民事抗诉案件的审查标准与提质增效的路径》等课程,受到领导和参训学员的好评。
在调研岗位,是成果丰硕的“调研骨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法治实践。作为一名民事检察研究者,滕艳军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高检院党组提出的精准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等新工作理念为引领,潜心从事民事司法理论与实务研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目前,已出版民事检察专著2部,主持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理论研究所、中国行为法学会等单位发布的理论研究课题7项,在《人民检察》《人民司法》《检察日报》等多家刊物发表理论研究文章40余篇,相关文章荣获最高法、最高检、中国法学会等各部门表彰20余次。撰写的专著《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标准实证研究》,首次从监督标准的角度来探讨民事检察工作,提出民事裁判结果监督应当坚持法定性标准、必要性标准和适当性标准相统一,对于如何做到依法、精准监督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撰写的专著《民事如天:新时代民事司法制度若干问题研究》,对民事检察和民事审判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探讨,具有较为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同时也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情怀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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