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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巍:匠心铸就公诉魂

时间:2017-06-27 15:54:00  作者:张旭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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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巍

  “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这是做人的根本”。提到从事了20年的公诉工作,安徽省利辛县检察院专职检委、公诉科员额内检察官杨巍如此说。他的话朴实无华,却道出了自己的心声。

  1996年,31岁的杨巍考入利辛县检察院,从此就与公诉结下了不解之缘。到公诉之初,办案人员仅有6人,每年800件左右的办案量,重大刑事案件比例高,动辄十几册卷宗摆在案头,凭着一股韧劲,他自学法律知识,很快适应了公诉的办案节奏。20年间,他主办的案件不乏全省甚至全国影响的重大案件,王人镇非法生产毒鼠强案、全省首例强制医疗案、潘某集团涉黑案、金融凭证诈骗案……他主办的1000多件案件,无一错案。

  刚刚接手案件时,杨巍就碰上了“硬骨头”。一起投毒案牵扯出利辛县王人镇非法生产毒鼠强的多个窝点,一时间,40多件非法生产危险物质案件来到公诉科,案卷铺满了办公室。那段时间,他每天工作到深夜,“公诉工作直接关系到具体的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接受刑罚处罚,容不得半点差错”,杨巍说。

  为了能将每一起案件办好、办扎实,他细致审查案卷,对瑕疵证据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引导公安侦查取证。在电脑还没普及的年代,在3个月内他手写了上千页的审查报告、补充侦查提纲、询问、讯问笔录。正是这种细致的态度,让他对所有案件了如指掌,在庭审中应对自如,40余名被告人无一翻供。这一案件的办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不仅根治了王人镇非法生产危险物质的顽疾,也影响了全国范围内危险物质生产、管理规范化。

  2008年,杨巍承办潘某集团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潘某团伙16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12项罪名,采用暴力胁迫的手段攫取非法利益,到处寻衅滋事,被害群众忍气吞声,只能赔礼、送礼来息事宁人。这位见惯了阵仗的“老公诉”也不禁动容。

  开庭日,律师来了十多位,旁听席上更是座无虚席。潘某拒不认罪,经常以“没有”、“不知道”来搪塞公诉人的讯问,还不时提出反问。在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质证中,潘某问道:“政府给你任命科长是不是组织?”“层级任命就是组织的特点,你的观点正好证明了你的团伙就是一个组织。”一席话驳的潘某哑口无言。审判庭从早至晚开了三天,杨巍与被告人、辩护律师斗智斗勇,强大的气场令人折服,庭审结束后,律师都纷纷向他竖起了大拇指。最终,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其他团伙成员都被作出有罪判决。

  “以无情的目光对事,以慈悲的目光对人”,杨巍对这句话感慨良多。公诉工作并不总是这般“明火执仗”,更多的是一点一滴细碎的证据审查,看似微小的当事人利益,普通的人性人心和那一点“小心思”。作为公诉人,要拿得起刀枪,更要拿得起绣花针。

  想起那次盐城之行,杨巍记忆犹新。货车司机马某在利辛县境内发生交通事故,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捕,马某的母亲此时重病在身,马某向检察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希望能回家看望母亲。为了了解马某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杨巍和同事驱车五百多公里到江苏盐城市,来到马某家。看到马某家低矮破旧的瓦房,有母亲卧病在床,有幼子嗷嗷待哺,了解到马某是家庭唯一支柱的情况后,检察官及时与被害人家属沟通,促成双方赔偿和解,并且为马某办理了取保候审。马母积极配合治疗,病情有所好转。

  “公诉科就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20年来,公诉人来人去,唯有他坚守在公诉一线,成了利辛公诉的招牌。担任公诉科长期间,组织干警参加示范庭,在多起重大案件示范庭上支持公诉,取得良好的普法效果;集体讨论案件,“传、帮、带”的作用让青年干警迅速成长,10多名干警成长为业务骨干、荣获市级表彰;忠实履行监督职能,曾一年办理8件抗诉案件,抗诉经验被高检院采用;注重案件质效,所在科室连续多年全市评比中领先。领导的一句“你干,我们很放心”是对他工作的最好肯定。

  然而,平日加点,周末加班,长期伏案工作,颈椎病也如影随形。每当想抽出时间来治病,又放不下手里的工作,直到几个月前他才不得已去做了手术。虽然离开了奋斗20年的公诉岗位,但他依然作为员额内检察官办理公诉案件。诚如他所说,“再苦再累都没关系,重要的是保证公平,严格执法,不能出现冤假错案。”

  20年,他坚守的不仅是一份职业责任,更是一份做人的良知。

  (作者单位:安徽省利辛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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