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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仲达:执法为民无小事 一枝一叶总是情

时间:2018-04-09 15:28:00  作者:胡琴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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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仲达。胡琴 摄

  作为一名检察官,他恪尽职守,秉公办案,捍卫法律尊严。从检十年,他长期奋战在侦查监督第一线,踏实苦干、清正廉明,先后获得“广西打黑除恶先进个人”“桂林市侦查监督业务办案能手”“桂林市十佳优秀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他就是广西灵川县检察院侦监科副科长陆仲达。

  “公正,是司法机关安身立命之本,检察工作的目标就是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

  陆仲达办理的每一起案件,无论大小难易,都反复审阅案卷材料,从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确保手中的每一起案件都得到公正处理。2015年6月,陆仲达在收到该院控告申诉部门转来的相关举报材料后,通过实地走访,多次询问相关证人,在查看了大量视频文件后,最终在一个不起眼的监控视频资料中发现端倪,一起交通肇事“顶包”案的真相才这样被揪了出来。

  “单纯的就案办案,对于承办人来说的确‘省心’,但我们不能不考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效果……”

  2016年,因邻里纠纷,曾某将廖某打成轻伤。这样一起简单的轻伤害刑事案件,报捕时双方并未达成赔偿协议,就案办案的话,批准逮捕曾某就可以了事。但陆仲达在办案期限紧迫的情况下,依旧组织双方当事人家属两次坐下来面对面协商此事,经过耐心的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曾某赔偿廖某一方因伤所受损失,受害方廖某书面谅解曾某并要求司法机关从轻处理此事。依据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该案最后以无逮捕必要性做出不批准逮捕曾某的决定,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

  “要是害怕这些,我怎么对得起这身检察制服……”

  2013年,灵川县检察院接到上级院指定管辖,办理秦某等人涉黑系列案,该案犯罪嫌疑人20多人,涉案罪名多,案卷多达50余册,堆满半间办公室。陆仲达作为该案专案组成员之一,提审过程中多次遭到犯罪嫌疑人的威胁。他在接受案件之初,就已经做好了思想准备,面对犯罪嫌疑人的威胁恐吓,他不但没有丝毫退缩,还严词训斥对方,维护法律尊严。在长达数月的办案过程中,他顶住各种压力,冷静而从容应对,最终使得该案犯罪嫌疑人受到了相应的重罪判决。

  没有豪言壮语,也没有惊天动地的伟业,陆仲达作为一名基层普通的检察官,凭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执法为民无小事”的执着劲儿,履行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天职,诠释着公平与正义,捍卫着国家法律尊严,为构建和谐社会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光和热。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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