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洪泽县检察院出庭公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出庭公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被告人陆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其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的惩处。”1月27日,江苏省洪泽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该县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法院开庭审理,该县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在宣读起诉书。
陆某是洪泽县某纺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3年1月至4月,该公司先后拖欠12名工人工资6.5万余元。在未支付工人工资的情况下,陆某先后变卖了公司价值数十万元的货物、生产设备,然后逃匿,从而引发多名工人上访,在当地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洪泽县经济的不断发展,工业园区企业逐渐增多,拖欠、拒付工人工资的情况随之增加。年终岁末,正值劳务纠纷高发期,为引导外来务工人员理性维权,也给当地工业园区企业管理人员以警示教育,洪泽县检察院邀请10余名人大代表、20余名工业园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40余名工人代表旁听此次庭审。
“你为什么离开洪泽县?为什么不回来支付拖欠的工资?”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案件的证据、事实,有的放矢,步步为营,对被告人欠薪行为的手段和后果进行详细讯问和举证。
“经过检察机关的教育,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通过家人支付了所欠工资,以弥补自己的过错,希望法庭给我一次机会。”陆某在最后陈述时当庭认罪。法院完全采纳了公诉意见,当庭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陆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旁听庭审,我切身体会到恶意欠薪的严重后果,况且再逃也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这次庭审,给我上了一次生动的法制课,震动很大。”一位企业代表说。
“他是前车之鉴,我们绝不会步其后尘。”另一位企业代表补充道。
“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为社会发展注入了正能量,必须点赞!我们也将把这股力量传播开去。”一名人大代表说。
(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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