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检察官收到了“特别”礼物
编者按:9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节前密集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释违纪必纠信号。在“双节”关头,检察官们却陆续收到了“特别”礼物,怎么回事? 一起来看!
礼物一:一声感谢
覃某某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中身体受到多处创伤,经法院判决获赔34.77万元,但对方仅赔偿5000元便无消息。检察机关获知覃某某事发后伤情加重,导致右眼失明、颅脑损伤、颅底骨折等创伤,再加上后续治疗支出大,经济、生活陷入困难,对此依法展开司法救助工作。
9月28日,检察官到覃某某家中送上救助金和慰问品。“感谢检察机关这段时间对我们的关心和帮助……”司法救助申请人覃某某接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江涛送来的救助金和慰问品,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
礼物二:一面锦旗
某房地产企业非法集资,致使多名群众3000万元投资款有去无回。四川省西充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一方面帮助企业盘活项目,替群众挽回损失;另一方面对企业负责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该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
2019年12月底,企业负责人全额清退了群众的3000万元集资款。2020年5月20日,在部分人大代表的见证下,检察机关将先期兑付款发放到群众手中。受害群众为表示感谢,为检察机关送去“人民检察为人民 追赃挽损解民忧”锦旗。
礼物三:“三不”礼包
“不浪费”。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宇表示,“拒绝餐饮浪费,应该成为检察人员的行动自觉,并主动引领家人、亲朋好友成为风尚!”。如今,在宁波、温州、丽水、嘉兴、义乌等地的检察院食堂中,小盘化、“智慧食堂”等渐成趋势,“光盘行动”已风行。
“不接受送礼”。双节将至,陕西省潼关县检察院向全体干警发出倡议,温馨提醒大家节日期间自觉遵守“十个严禁”,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预防“节日腐败”,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工作“不下线”,服务“不断档”。从9月15日开始,近半个月以来,黑龙江省桦南县检察院深入辖区医院、多个诊所、零售药店等共100多家药品出售点开展不符合规定药品排查工作。9月29日,在安徽泗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走进超市,对节前销售量大的现烤月饼、米面粮油、蔬菜、水果等食品进行随机抽检,重点排查,保卫好人民群众菜篮子。
一声感谢,一份认可;
一面锦旗,一种激励;
"三不"礼包,殷切提醒,
给这个中秋,添了暖。
双节之际,
祝全国检察官节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