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阴检察院6名法警到管护教育基地充当"临时教官"

  2月20日,无锡江阴市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选派6名法警,到涉罪外来人员管护教育基地充当“临时教官”。法警们分批次到新浩纸业、新财盛等多个基地,组织帮教对象开展了队列训练和内务整理等活动。“临时教官”们像在部队训练新兵一样,严格要求,耐心指导,并亲自示范。当帮教对象看到自己可以走出整齐划一的队列方阵,可以把被褥叠成棱角分明的“豆腐块”时,他们对改过自新充满了信心,纷纷表示今后要像军人一样严格要求自己,规规矩矩做事,本本分分做人。基地辅导员们也认为这种手把手的现场帮教,有助于帮教对象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形态,并养成良好的日常生活习惯。[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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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由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与九州通集团共建的“管护帮教基地”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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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下午,由镇江扬中市检察院会同该市法院、公安、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妇联、关工委等单位共同建立的扬中市首家“涉罪外来人员管护教育基地”正式成立。

  上海近九成观护对象复学就业

  近年来,上海市检察机关立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职能,积极推动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矫正,探索的未成年人犯罪社会治理新模式“上海经验”获得社会各界称赞。上海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仅靠检察院一家难以奏效,必须引入社会力量,使司法专业化与预防社会化有机结合、共同发挥作用。自2004年起,该市闵行区检察院在区委、区政府支持下,牵头建立了以各街镇青少年事务社工站为载体、覆盖全区的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社会化帮教矫正服务。之后,上海市检察院及时总结闵行经验,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明确了观护对象、观护程序和帮教内容,推动了观护体系建设。[详细]

  常州天宁区检察院做精做强管护帮教基地工作

  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做精做强管护帮教基地工作,一是依托多部门力量,突出“协作性”。促进形成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由检察院主办,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社会实践基地平等保护涉罪人员取保候审权利的工作意见(试行)》,成立新希望社会实践基地领导小组,确保基地科学、高效、规范运行。二是依托专业力量,突出“针对性”。不断充实社会实践基地的师资力量,聘请专业性较强的固定社会志愿者,组建帮扶小组,与学员结对,根据每个学员的不同情况研究制定学习、工作计划,以拓展训练、专题讲座、参观学习等方式定期开展主题性活动。[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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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无锡市滨湖区第四家涉罪外来人员管护教育基地在该区雪浪街道敬老院挂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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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召开了滨湖区管护教育基地工作座谈会,三家管护教育基地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上,丁宏伟副检察长回顾了2011年度管护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肯定了成绩,分析了不足。

  无锡滨湖区检察院组织召开管护教育基地工作座谈会

  为进一步完善管护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管护教育基地平等保障涉罪外来人员取保候审权利作用,近日,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召开了滨湖区管护教育基地工作座谈会。会上,丁宏伟副检察长回顾了2011年度管护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肯定了成绩,分析了不足。滨湖区法院、公安分局以及三家管护教育基地的负责人就管护基地相关制度建设以及对管护对象具体实施帮教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经过沟通、探讨,会议就2012年管护基地的工作思路达成了共识,就推进管护基地制度建设、建立和规范相关单位、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共同监管等事项,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落实举措。[详细]

  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探索管护帮教新模式

  近年来,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成立了两个理论课题研究小组,其中一组将围绕管护帮教体系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这一综合性课题展开研讨,以如何充分发挥公检法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政法委在管护帮教工作中的作用;如何充分调动企业参与帮教工作的积极性;如何在帮教工作中借鉴上海的社会工作者模式为着眼点,开展广泛的形式多样的业务研究实践活动;另一组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课题组,围绕未成年人的特点;处理涉罪未成年人工作的方针、原则、理念;“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落实;“教育为主,惩处为辅”原则的践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程序;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队伍的建立、加强、建设等方面做文章,进行理论研讨和实践应用。该院将十余名调研水平较高的干警充实到两个课题组,并对调研课题实施项目化管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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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上午,由金坛市检察院发起,会同市政法委、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共同建立的金坛首家“涉罪未成年人管护教育基地”在金坛市金标毛纺有限公司隆重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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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新北区检察院在办理三起外来人员犯罪案件中,充分利用管护基地优势,将本不具备取保候审条件的晋某、杨某、任某纳入基地接受管护,在保障诉讼正常进行的同时,更是充分体现了平等保护外来人员的司法理念。
    不断探索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管护帮教基地”是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参与和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探索,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也推动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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