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具有特殊作用、担负重要使命。当前,各地检察机关为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积极试点设立乡镇检察室。
海南省检察机关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从2008年下半年启动至今年8月,36个派驻乡镇检察室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等方面显现“十大成效”。
实践中,乡镇检察室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但不容忽视的是,实践中乡镇检察室建设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
检察机关工作重心下移,配合乡镇机构改革有重点的设置乡镇检察室,这样可以把检察工作延伸到广大农村基层,覆盖整个乡镇,必将产生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特别是通过执法办案,加大依法惩治涉农职务犯罪的力度,依法取缔腐败分子的非法收入,会让广大人民群众从中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得力量,切实保障政府的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顺利推进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