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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队伍建设 人尽其才最重要

时间:2013-10-11 09:05:00  作者:李乐平  新闻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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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以才治,业以才兴”。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在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多年来,高检院围绕人才建设推出了一系列举措,制定了一批规范性文件。尤其是今年7月,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检察人才六项重点工程的意见》,强调了“铸才、聚才、育才、扶才、优才、引才”等人才建设的六项重点工作。检察人才建设作为党的人才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制度性和机制性特点。笔者认为,加强队伍建设,人尽其才最重要,而相关理念更具有先导性作用。只有先解决理念问题,才能真正将人才政策和制度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要有识才之“慧眼”。一些基层检察院领导常常感叹能干事的人太少,其实并不尽然。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5年来,检察干警的数量从最初的8万名左右,发展壮大到今天的22万余名,尤其是检察官法实施以来,检察队伍的年龄、学历、来源渠道等方面都发生了重大的结构性变化,人才数量与质量都有很大提升。实践中,我们往往缺的并不是人才,而是识别人才的“慧眼”。自古以来就有“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之喻。人才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事实上我们身边从来都不缺人才,缺少的是及时发现人才的认知与判断,缺少的是与时俱进的人才识别观念。

  二是要有容才之雅量。人才不是全才,更不是完人,对其不可求全责备。我们衡量一个人是不是人才,不能有多重标准,更不能用世俗标准进行衡量和评价。我们对待干警身上的缺点与不足,要真诚地予以帮助,促其努力改进和完善。不能因其身上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就彻底否定其价值,甚至一棍子将其打死,这些都不是我们对待人才应有的心态。

  三是要有用才之胆量。人才使用,贵在用当其才,让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任何人才从其专业素养上看,或多或少存在不足,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圣人”。专家也只是针对某个特定领域而言,离开了这一领域,他可能还达不到其他领域内一般人员的普遍认知和能力。实践中,我们要善于结合每名干警的兴趣、特长等因素,将他们放到最适合的工作岗位中担重任,挑大梁,切实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四是要为人才成长搭建平台。每个人都有成才的愿望,都渴望在检察岗位上干出一番事业,取得职业上的成功。为此,必须不断改善人才成长的工作环境,致力于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同时,要积极构建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为干警成长搭建多样化的平台,让想干事、能干事的干警有充分展示和锻炼的机会,促进个人努力与组织培养的有机结合和良性互动。既要在检察系统大力推行人才的上挂、下派锻炼,也要大力推行跨部门的挂职锻炼,丰富干警的工作、社会阅历,增强综合素质。

  五是要有更宽广的人才视野。对检察人才的发现、培养和使用,要跳出检察专业领域,站位更高。比如,检察机关有一批擅长文学、艺术等看起来与检察专业关联度不大的非检察专业性人才,对他们也应像对待检察专业人才一样,给予同等的爱护和尊重,提供同等的培养和使用机会。因为他们作为检察人,在打造检察工作特色和提升检察工作软实力等方面,同样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作者为苏州大学检察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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