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检察机关正处在各种改革的关口,队伍人才流失、人心不稳、活力不足现象比较严重,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检察机关职能发挥和工作创新。检察机关是国家机关的一部分,它的工作稳定性、工作人员薪酬的相对固定性,在物质激励层面就注定了不可能像企业一样有自主的空间,而如何激发队伍活力则是一个难题。队伍活力的“活”,它是人的一种正面的、积极的、向上的、乐观的精神状态,只有在这样的精神状态支配下,检察人员才会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检察工作才会有生机、职能发挥才会充分。而队伍活力中的“力”,是促使干警一直保持这种精神状态的一种推动力。队伍是由每一个个体组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和意志,也因为年龄、性别、性格、阅历、生活环境的影响,每个人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方面都会存在差异。②而做为团队的领导怎样来引导、整合每个人的“活思想”,凝聚成队伍的精气神,激发每位干警的工作热情,从而成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内在动力,是目前亟待研究的课题。笔者从队伍活力的现状入手,分析影响队伍活力的因素,探讨如何提升基层检察机关的队伍活力。
一、基层检察机关队伍活力调查问卷情况
为了切实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寻求提升队伍活力方法,我院在年初特别制作了“聚焦干部成长,提升队伍活力”调查问卷。该问卷以提升队伍活力为核心,聚焦队伍凝聚力、平台搭建、制度建设、个人价值。共向本院及其他基层院发出调查问卷159份,收回156份。由于该问卷为匿名问卷,因此干警对于院内的队伍协作、制度执行情况、教育培训效果等事项都能如实地反映问题、各抒己见,调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关于队伍凝聚力。对于院领导之间的协作,85%的干警认为很好,15%的干警认为较好,但是对于科室之间的协作,有20%的干警认为科室长之间有沟通但并不充分,一定程度上存在部门利益至上、遇事不好商量、遇事相互推诿等问题。比如针对调研、信息、宣传等综合工作,有些业务部门认为事不关己,不愿配合。又比如需要全院一盘棋的专项行动,有些部门存在互相推诿的问题,缺乏大局意识。
(二)关于队伍素质能力。43%的干警认为自己的才能在现有岗位没有得到充分发挥,34%的干警对自己的工作现状基本满意或不满意,74%的干警有能力恐慌,渴望提升自己的统筹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释法说理能力等,对于本院的教育培训方式和效果并不满意。
(三)关于队伍活力。最能影响工作积极性的因素中,“晋升机会”占72%;“工作挑战性”占49%;“激励措施”占79.%;“民主氛围”占72%;“人际关系”占53%。34%的干警认为目前我院的绩效考核办法、评先选优机制没有有效激发队伍活力,需要进一步完善,需增强绩效考核、奖惩、评先选优机制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可执行性。
二、影响检察机关队伍活力的因素
(一)社会环境的影响。客观的环境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左右一个人的思想,甚至会促使改变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如近两年受监察改革的影响,部分干警认为检察职能弱化,工作热情也降低了;又如受员额制改革的影响,未能入员额的干警心态不平衡或者员额检察官不堪办案强度和承担的责任萌生退意。由于基层检察机关检察官职级及职数的限制,部分干警认为晋级或晋升已然没有希望,缺乏工作的动力和激情,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部分老同志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出工不出力,消磨时间,得过且过。
(二)队伍凝聚力。在管理学中有著名的二八定律,在基层检察机关队伍管理中,二八定律同样也适用。检察队伍的凝聚力也主要体现在班子的凝聚力,只有班子齐心协力谋发展,才会凝聚全院干警。在调查问卷中,有82%的干警认为加强队伍凝聚力和向心力最重要的因素是“领导班子的感召力”和“形成主流文化,统一干警思想”,这也正印证了领导班子作为20%的核心力量的作用。其次是科室长的协作配合。领导班子的谋划是否能够实现,有赖于各科室长的协作配合和传帮带。因此,班子和科室长是否发挥好带头、中坚作用,将直接影响整个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活力。
(三)个人素质的制约。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职业精神方面。有些检察人员的政治信仰不够坚定,往往表现在办理案件时缺乏大局意识。也表现在有个别的检察人员为了蝇头小利而忘了自身的使命。二是素质能力方面。随着检察职能重心的转变以及检察信息化建设、队伍专业化建设,都对检察人员的职业素质有了更高的要求,全新的公益诉讼业务需要探索,统一业务软件、全程提讯系统需要学习使用,法律监督能力亟需提高,刑检业务需要更专业等等,如果检察人员怠于学习,不思进取,则必然缺少创新的基础和动力,久而久之则队伍活力没有激发的根源,工作标准自然也会不断降低,这必然严重制约着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管理机制的缺陷。管理机制的科学性是制约队伍活力的关键因素。要持续地提升队伍活力,必须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在薪酬待遇方面,公务员薪酬待遇以工作年限、级别为标准,同级别上,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在薪酬上没有差别,这种薪酬方式从目前来看不太好转变,这也是影响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的重大因素。但是在激励措施方面还是有所作为的。如根据绩效情况发放绩效奖金,不搞一刀切。在物质待遇上有差别,能有效改变“干与不干、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窘境。在评先选优、选人用人方面,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机制也是至关重要,选人用人如果不与工作成绩、效果挂钩,则会带给真正干活的人更大的挫败感。找不到工作的成就感,工作的乐趣就无从谈起,没有乐趣又岂会有活力呢!
三、加强基层检察机关队伍活力建设的探讨
通过分析影响队伍活力的因素,可以看出队伍活力建设是一项长远性、战略性的工程,通过机制建设、搭建平台、培养能力、资金保障等措施,促进队伍活力建设系统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结合基层检察机关的实际情况,我院提出队伍活力建设的基本思路是“形成一种氛围,加强两个保障,优化三项激励,搭建四个阵地”。
(一)形成一种氛围——即营造有担当、有追求、有品质的检察工作氛围,催生队伍活力。
1.突出领导班子的感召作用。“雁群高飞头雁领,龙舞苍穹靠头昂”。按照二八定律,领导班子的特质和人格魅力,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整个检察队伍的精神面貌,因此要抓住班子建设这个关键点,带好头,引好路。③一是多沟通。提升队伍凝聚力的基础是领导班子必须多与普通干警多沟通、多交流,多谈心谈话,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了解班子存在的问题,了解每位干警的能力专长,在此基础上再谋划工作,制定制度,才能统一干警思想,凝聚班子共识,获得干警支持。二是多关怀。从关怀、鼓励的角度出发,对干警做到“真心走近、真情付出”,为干警的工作与生活提供最好的环境,用自身的人格魅力不断为队伍增添新能量,在潜移默化中融洽关系,激发每位干警的主观能动性。三是多表率。院党组成员要做好学习、工作、廉洁自律的表率。学习方面,带头坚持政治、业务学习,提升班子成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个人修养。工作方面,落实好领导带头办案制度,不当甩手掌柜,主动承办疑难复杂案件,为员额检察官把好案件质量关。切实为干警处理工作难题,做干警的坚强后盾。自律方面,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办案敢于硬碰硬,办事敢于坚持原则,用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时刻自省、自警、自励,引导全院干警廉洁自律。
2.突出职业精神的引领作用。检察人员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工作者,肩负着依法治国、守护正义的神圣使命。职业精神当然也就成为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法宝,共同的法律信仰和价值追求是检察队伍的灵魂。检察人员的职业精神可以用包括坚定的政治信仰、崇高的法治追求、端正的职业态度、专业的职业技能、自觉的职业良知、严明的职业纪律、神圣的职业声誉、坚毅的职业作风。职业精神本身虽然很抽象,但却反映在办理的每一个案件当中。要突出职业精神的引领作用,就必须将职业精神作为评价指标纳入绩效考核或者司法档案。比如检察官的职业态度、职业纪律、职业良知、职业作风、群众口碑等。
3.突出先进典型的表率作用。一个先进典型就是一面旗帜,能激励全院干警争先创优。④除了学习 “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模范检察官”,更要挖掘选树身边的先进典型。院党组尤其是检察长带头争先创优,如检察长积极争创“市三八红旗手标兵”、“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检察长带头争创也为全院干警起到了表率作用,争创的同时也是向先进人物学习的过程,更是不断勉励自己提升能力的过程。以前干警认为全省各战线的业务标兵荣誉离自己很远,遥不可及,便不争不抢,退缩不前,导致院内各项工作业绩平平,毫无亮点可言。但自从院里兴起争创的氛围后,干警的精神面貌便焕然一新,干警心中有了新的目标和争创的动力,学、干、写、赛、争的劲头也更足了,队伍的活力也重新被激发出来。
(二)加强两个保障——即资金保障和人才保障,资金保障是物质基础,人才保障是活力来源。
1.优化资金保障。资金保障是队伍活力建设最直接的影响因素之一。加强队伍活力建设的重要措施就是正向激励,而激励措施一般都需要物质基础,即相应的资金作为保障,如开展集体活动、表彰奖励等。目前,检察机关的人财物都归省财政统管,需要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及相应的类别来使用。因此,在做财政预算时,就应当把队伍活力建设相应的激励措施经费纳入其中,这样才能保证激励措施落到实处,真正激发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参与集体活动的热情。
2.强化人才保障。人才是第一资源,也是队伍活力的来源,强化人才保障需要在引进人才、培养人才上下功夫。一是引进人才。从近两年黑龙江省司法考试报名情况来看,员额制改革后,基层检察机关公务员招考遇冷,如我院去年和今年招考2名检察官助理报名情况不甚理想。究其原因,对于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是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才来说,进入检察机关当检察官助理的职业前景并不乐观,更何况还是一个较偏远的基层检察院。对于基层检察机关来说,员额检察官的名额有限,而且经过两次遴选,员额检察官基本已满额且没形成年龄梯次,检察官助理想升级为检察官的通道太窄。因此,要引进高层次人才,就必须根据院里人才短缺情况,灵活运用公务员招考、选调、聘任书记员等方式引进,并且落实人才优惠政策以及激励保障。二是培养人才。突出实战、实效、实用,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打造高素质的检察队伍。以形成合理的人才梯次结构为目的,制定中长期的检察人才培养计划。借员额制改革之机,给年轻的检察官压担子,在重大案件中磨炼他们,在创新性工作中大胆使用他们,让他们尽快成长为业务骨干和中坚力量。健全业务培训机制,通过开展优秀文书评比、庭审观摩、检察讲坛、辩论赛和岗位最佳实践经验宣讲等活动,营造爱才、兴才、聚才的良好氛围。三是盘活人才。盘活队伍,最关键的是让干警有盼头。政府各部门的干部具有很大的流动性,发展空间比较大,但是检察机关相对来说比较封闭,一般都是内部调整,上下级检察人员的交流机会也很少。而员额制及专业化之后,本院内部各岗位人员之间相互交流也将减少,优势业务专业化,而劣势则会因一个人在一个岗位的工作时间长而进入倦怠期,工作便按部就班,得过且过,毫无激情,毫无创新。而新的岗位和新的事务容易激发起一个人的斗志,希望能够在新的领域挑战自己的极限。因此,研究员额制情况下的轮岗交流、竞聘上岗,也是盘活人才、激发队伍活力的重要方式,能有效打破“一潭死水”的局面,换发队伍勃勃生机。
(三)优化三项机制——适当的激励是提升队伍活力的有效手段,要优化绩效考核、评先争优、选人用人机制,来激励干警担当作为。这三项机制也是一脉相承的,绩效考核是为了更科学合理的评先争优、选人用人作依据的,而评先争优情况也可以成为选人用人的参考。
1.优化绩效考核机制。在不断完善优化激励机制过程中,要考虑到既把激励施于绩效考核,推动绩效考核机制规范有序运行,又要切实将绩效考核的结果兑现激励的承诺,从而最终达到双赢的效果。近几年,我市检察机关绩效考核系统的运用,在管理理念、管理手段、管理内容和管理效果上较之传统的目标管理有了重大突破。绩效考核的全员参与、全过程监控能够对每个岗位、每个工作环节、每名干警进行有效地评估和考察,而且领导率先垂范,亲自录入和审核,带动全院干警贯彻落实。绩效审核上也克服技术关、人情关,严格审核,确保公平。在绩效考核结果的地位和应用方面,也成为其他激励措施的重要依据。比如为干部的教育培训、合理配置人员、设置岗位、竞争上岗、晋职晋级、年度公务员考核、评先选优等提供客观翔实的资料和信息参考。实行一票否决制,对绩效考核排名末位的,可以取消其优模、晋级资格,在重要岗位的还要给予调整。每年年底,每名干警参与“述职、述学、述廉”,汇报全年工作,也对自身工作有一个客观的评价,“三述”工作使干警感受到领导对自己工作的关注,也正确认识自身的不足和努力方向,激发竞争意识,提升创新能力。绩效考核机制中最重要的一环是明确奖惩。绩效奖金,作为一种最有效的激励措施,其分配是否合理、公平直接影响到队伍的活力和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因此,一定要按照绩效考核完成情况将绩效奖金分出等级,激励素质强、能力强、干得多、干得好的干警再接再厉,督促其他干警奋起直追。这样才能真正调动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优化评先争优机制。评先争优,作为激发队伍活力的一种形式,必须坚持民主公正的原则。一是评先争优工作要遵循“六挂钩”原则。即与干警的绩效考核排序、与工作通报中问题多少、与目标考核完成情况、与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与调研信息宣传等综合任务完成情况、与个人突出业绩等挂钩。比如说在评选个人三等功时,除了要求干警有某项突出的工作业绩外,还要看该干警的绩效考核分是否达到科室平均分,工作通报中是否存在实体问题或者其他重大问题,是否存在违纪情况,如存在问题,则一票否决。二是评先争优的程序要公开透明。根据部门干警联名推荐或者党组提名推荐的方式,确定初选名单,再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全院干警来推选出候选名单,再进行审核公示。只有程序公开透明,推选出的典型才会服众,才会从根本上激发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3.优化选人用人机制。首先,我们要将选人用人的导向亮出来,用政治和业务双重标准来选拔干部。政治标准要突出看干警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业务标准要突出看干警的业绩、组织协调能力和综合文字能力。在选拔干部的方式上,要突出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方式,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择优用人机制,营造选贤用能的良好氛围。突出岗位特点和实绩竞争,较好地实现了年龄结构的年青化、干部结构的合理化,有效地改变极少数同志消积怠慢、不思进取的工作作风,克服少部分同志等靠心态。
(四)搭建四个阵地——即将党建工作与队伍活力建设高度融合,用党建阵地培育检察活力。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政治建检、从严治检、提升能力、推进工作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以阵地为载体,秉持“有阵地,才有活动;有活动,才有活力;有活力,才有战斗力”的理念,建立以学习、组织、文化、服务为主的“四个阵地”,把党建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持续用力,推进队伍活力建设。
1.活化形式,丰富载体,着力建设学习阵地。充分发挥机制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积极培育主动学、善于学、持续学、终身学的理念。一是着力完善学习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支部学习的核心内容,党组书记亲自审定学习计划,亲自部署学习时间、专题安排、成果转化和经费保障等工作。二是着力拓宽学习平台。坚持开展“周学一文、月读一书”活动,有计划地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内容提供党员学习。党组领导都以普通党员身份主动参加支部学习,并根据自己所学体会进行辅导。三是着力创建学习载体。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成立兴趣小组也是加强队伍活力的有效方式。我院下发的调查问卷中,其中有一项就是了解干警的特长和兴趣,根据调查情况,我院成立了台球、羽毛球、健身、棋牌、舞蹈、读书、新媒体兴趣小组。小组成员互相督促、互相鼓励、共同进步。比如健身小组,每天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开展瑜伽、健身操等多种形式的锻炼;读书小组定期组织演讲比赛、诵读经典、书友荐书、参观展览、心得交流等活动;新媒体小组共同探讨研究美化图文、自制漫画、自制微视频、H5等新颖的形式,让“两微一端”的检察故事更加生动,检察声音传播更远。通过兴趣小组的各种活动,促进干警人格修养和道德情操的提升,营造健康向上的氛围。
2.完善制度,创新方式,着力建设组织阵地。聚焦制度规范、干部培养、责任落实,着力提升工作效果。一是聚焦制度规范,让组织阵地强起来。构建标准体系,围绕组织设置、班子建设、党员队伍、作用发挥、阵地建设、基础保障等6个方面,制定符合实际的《党建发展手册》;创新制度体系,制定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实施“三会一课”数量、质量、能量“三量齐升”,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台账制度,制定《党员信息台账》、《党组织生活台账》、《党费收缴和使用台账》、《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台账》,做到开展的工作有资料可查,有记录可寻。二是聚焦干部培养,让组织阵地活起来。创新选拔选用机制,将个人素质好、道德品质高的检察干警选拔到党建工作岗位上来,充实党建队伍力量;选树优秀共产党员典型标杆,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加油补钙、学做互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队伍关怀,推进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常态化,适时掌握干警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强化对干警的思想引导,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三是聚焦责任落实,让组织阵地严起来。建立完善责任机制,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规范支部生活,建立“季度专项督查、年中检查通报、年度述职评议”督查机制,使党建工作成为实实在在的硬任务;完善考评机制,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之中,量化考核指标,硬化考核标准,强化考核措施,加大奖惩力度,真正把基层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形成党建工作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工作局面。
3.价值引领,行为规范,着力建设文化阵地。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价值引领、行为规范、形象塑造和辐射传播功能,逐步形成具有大同特色的基层检察文化品牌。一是坚持用思想文化引领干警的价值取向。坚持不懈的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争创文明干警、文明科室、文明家庭”、“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活动,提炼“崇法、明德、团结、高效”的八字院训理念;“尊重、团结、和谐、向上”八字团队理念;“做好每一件事情,办好每一起案件、接待好每一个当事人”的工作责任理念,增强干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坚持用管理文化规范队伍执法行为。坚持“向管理要素质、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形象”,以“四风”建设为切入点,围绕权力主线, 搭建风险管理内部监督平台,用廉政文化规范干警公正执法;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将全市目标考核细则进一步细化分解,层层落实,形成人人有指标、人人有任务的工作模式,并结合实际确定全院的重点、难点、亮点工作,实行“末位淘汰制”。三是坚持用法律文化提升干警职业素养。以岗位互动的模式培育一岗多能的检察人才,对新招录的高学历年轻干警重点培养,有重点地开展精品案件、诉讼文书等竞赛活动,增长他们的阅历和经验,打造专业型、复合型人才。
4.围绕大局,主动作为,着力建设服务阵地。以特色活动为载体,创新服务方式,搭建服务平台,拓宽服务对象,多层次、全方位、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一是积极开展“立足岗位做贡献”活动。公诉、侦查监督部门紧扣服务“平安大同”建设,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民行部门紧扣服务“美丽大同”建设,扎实推进公益诉讼“三个专项”百日攻坚战活动,与教育局、环保局等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控申部门完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网上线下“一站式”服务,让群众不出乡镇、不出社区就能反映问题和诉求。二是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主动“走出去”抓党建,推动服务社会、提升自我。院党组成员带头,党员干部与贫困户一对一帮扶,积极主动为贫困户协调办理低保、残疾补助和大病医保等,切实解决百姓身边难事。组织青年党员志愿者开展社区环境整治、走访慰问、帮困助学、法律咨询、帮扶空巢老人等活动,主动向群众传递司法温度。三是积极开展法律五进活动。积极开展党员“下基层、五走进”系列活动,通过法制讲座、下乡接访、发放资料、现场答疑、免费咨询等形式深入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农村等地进行法制宣传活动,增强基层群众的知法守法意识。
①调研课题小组成员:姜明,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居卓,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长;熊东来,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检察院林源检察室主任;王艳,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检察院调研室负责人。
②闫西伟,关于激发基层国税干部队伍活力的思考,百度文库。
③李昌森,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二八定律”,领导科学,2003年第6期。
④吴强,坚持“五个一”工作理念,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西部法制报,2018年9月6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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