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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坚决防止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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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尊重农民意愿,涉及村庄撤并的土地整治,必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主决定,不得强拆强建。[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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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部改土地整治政策 防农民"被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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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部欲改“增减挂钩”相关文件,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首位,明确提出在实施过程中禁止做什么。[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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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防止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盲目建高楼等现象”。国务院日前召开常务会议,强调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要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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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若增减挂钩制度设计中,不仅有“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土地合法权益”原则要求,而且有切实可操作的规定作支撑,如村庄撤并的论证和听证、赋予农民必要的否决权等。那么,今天这一制度给我们的或许就是信心和力量,而我们给这一制度的就是响亮的掌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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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村并居”不能只看农民愿意不愿意,不能将农民愿意作为“撤村并居”的唯一前提条件。“撤村并居”所腾出的土地,应该仍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不能归地方政府所有,不得擅自转变为城镇建设用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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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对地方政府“增减挂钩”工作的考核要与土地“级差收益”反哺农村的情况挂钩。其次,还要建立严厉的问责制度,对在“增减挂钩”工作中无视农民利益、违背农民意愿强拆的决策者、实施者进行严厉的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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