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起点上谱写辽宁检察新篇章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于天敏
在2019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新的历史高度,以新的时代视野深刻阐明了新时代政法工作的使命任务、历史方位、总体思路、重点任务,为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进一步明确了全国检察工作的总基调、发展方向、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为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辽宁省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坚持“落实、稳进、提升”的总基调,不断巩固辽宁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良好态势,奋力谱写辽宁省检察工作新篇章。
一、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一是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全面系统学,切实掌握这一科学理论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坚持及时跟进学,对习近平总书记每一次发表的重要讲话和中央重要会议精神,辽宁省检察院党组都要作为第一议题传达学习;坚持联系实际学,紧密联系辽宁省振兴发展和全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实际,从中找到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思路举措。二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辽宁省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大案件。
二、始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一是聚焦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司法行为。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防止司法不当介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二是聚焦辽宁省重大发展战略,强化诉讼监督。围绕服务保障辽宁“一带五基地”建设、“五大区域发展战略”等,精准发力,贡献检察力量。三是聚焦改善民生,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重视、深化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
三、始终突出主责主业,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一是积极构建完善“四轮两翼一支撑”法律监督新格局。以“四大检察”为“四轮”共同发力;以控告申诉检察精准到位、立案监督和枉法侵权犯罪检察规范到位为“两翼”共振助力;以智慧检务为法律监督的有效支撑,推动全省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二是把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来坚守。以“案件质效提升年”为抓手,成立“检察业务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资深检察官的作用;充分发挥“检答网”作用,组织用好这个业务学习平台;发挥检察智库专家作用,借助辽宁省检察智库专家在环境资源、刑事技术、刑事民事行政法学等领域的专业知识,提升办案质量。三是扎实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积极构建智慧检务总体构架,深化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运用。
四、始终勇于改革创新,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见效。一是按时限高标准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牢牢把握内设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构建精干高效的内设机构新体系,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二是实行检察官员额动态管理。健全员额退出、增补机制,实现员额进出常态化、制度化。三是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构建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办案机制,科学设置办案组织和办案团队。
五、始终注重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堪当时代大任的检察铁军。一是着力强化党组的领导作用。辽宁省检察院党组切实负起队伍建设的主体责任,按照队伍建设“1+4+5”工作思路,细化实化各项措施,不断提高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二是着力强化教育培训的先导作用。面对“四大检察”工作要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要求,尤其是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以后,更要把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高质量高标准力推到位。三是着力强化人才的支撑作用。实施“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推进“四个一百”工程,深化各类人才库建设。深入推进检校合作机制、检察智库特约专家制度。四是着力强化基层检察院党建的保障作用。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摘自《人民检察》2019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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