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开创山西检察工作新局面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景海
2019年,山西省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重要会议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坚持“落实、稳进、提升”总基调,以“四大活动”为总抓手,改革创新、奋发有为,聚力推进“四大检察”,聚力强化“四化队伍建设”,聚力深化“四项改革”,聚力履行好“四大职能任务”,努力为我省“两转”基础上全面拓展新局面贡献检察力量。
聚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恐怖、反邪教斗争,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严惩盗抢骗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犯罪,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三个全覆盖、三个严格把关、三个深挖”,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自身管理监督,积极防范化解各种矛盾风险。
聚力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有序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活动,深化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严惩克扣挪用扶贫资金、侵占扶贫异地搬迁补偿款等违法犯罪;全力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组建涉企办案团队,开展刑事侦查监督、生效判决裁定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监督;全力助推创新驱动战略实施,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破坏公平竞争犯罪行为;聚焦环境、教育、就业等民生领域,突出办理一批典型案件。
聚力固强补弱,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做“优”刑事检察,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加大对重点案件、重点违法情形和判决结果监督,开展“刑事抗诉质效年”活动。做“强”民事检察,注重对生效裁判结果的监督,推进虚假诉讼监督、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落实跟踪监督等专项活动。做“实”行政检察,抓住重点和典型案件,敢做、愿做、善做。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做实做好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专项活动;抓住典型案件开展启示警示教育,推进全面依法治省、依法行政;召开晋、冀、蒙、辽四省(自治区)联合行动现场会,总结推广新经验新做法。
聚力改革创新,深入推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精心组织好三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继续推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探索制定《常见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指引》,把好案件质量关。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围绕10项标志性改革任务,加快绩效考评机制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机制,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积极推进职业保障改革措施落实。积极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继续推进对监狱巡回检察改革,加大缺席审判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探索研究。
聚力“三基建设”,大力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深入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立健全队伍、业务、检务保障等方面管理机制;认真学习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以实战、实用为导向,积极开展培训;注重职业化建设,积极培育职业精神,健全落实职业保障体系。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深化“1131”智慧检务工程。深入推进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做好检察宣传,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联络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聚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坚持不懈抓好政治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四大活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大案件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加强意识形态建设。深化系统内政治巡视巡察,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坚持不懈抓好党组班子建设,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责。坚持不懈抓好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建立健全落实机制,紧盯关键少数,强化问责,确保各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
(摘自《人民检察》2019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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