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推进新时代天津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宫 鸣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天津跨越负重前行、滚石上山的战略性调整阶段至关重要的一年。在2019年1月15日至16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新时代政法工作的历史方位和使命任务,为新时代政法事业举旗定向、谋篇布局擘画宏伟蓝图。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到京津冀三地考察调研,对新阶段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战略部署,对天津市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为天津市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政治动力、精神动力、工作动力。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天津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坚持“落实、稳进、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天津的实施,决胜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上体现新担当。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抓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贯彻执行,坚决做到“四个服从”,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自觉在党的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要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上展现更大作用。把维护政治安全、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作为首责首要,坚决维护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政治安全。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传销、电信诈骗等犯罪,健全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常态化机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依法打击和深挖细查的力度,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联动,共同推动天津“无黑”城市创建工作。
三要在服务经济发展上发挥更大作用。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发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综合发挥打击、预防、监督等职能作用,为天津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保障。落实“天津8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19条意见”,深化与工商联、商会、企业家的常态化联络机制,努力提供更为精准的法律服务。
四要在强化法律监督上谋求新发展。深入贯彻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用精用准各项法律监督手段,促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认真落实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加大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书和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切实提升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工作中,坚决依法查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五要在推进检察改革上实现新突破。深化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优化刑事检察部门设置,强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做实做强做优新时代法律监督。完善办案团队、监督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构建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健全“科技+检察”的工作模式,为司法办案提供有效科技支撑。
六要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呈现新气象。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着力培育检察职业精神,提高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真正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铁的队伍。
新的一年,天津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天津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团结拼搏、砥砺奋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摘自《人民检察》2019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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