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将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开启新的征程。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和“落实、稳进、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深耕主责主业,服务保障大局,推进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和进步。为加强对基层检察工作的指导,促进各省检察工作交流,本刊特组织“大检察官谈2019年检察工作”专题,诚邀各省级检察院检察长(负责人)畅叙新年检察工作思路和总体部署,敬请关注。
深入实施新时代首都强检战略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敬大力
2019年,将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事喜事多,也有诸多难事,更有不少不确定因素。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临着众多不确定因素和前所未有的挑战,首都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时刻绷紧政治安全这根弦,立足北京全国政治中心定位,准确把握首都的政治属性,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把防风险、保稳定摆在突出位置,居安思危、主动作为,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筑牢首都安全稳定防线。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和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一以贯之地贯彻好中央、北京市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系列工作要求,一以贯之地落实好第十次北京市检察工作会议以来确立的系列工作思路,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这条主线,深入实施新时代首都强检战略,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我们将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大局中思考和谋划检察工作,发挥好检察职能作用
牢记“看北京首先从政治上看”的要求,自觉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以维护政治安全为首要任务,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维护首都大局稳定。保持斗争精神,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自觉性主动性,结合北京风险聚集的靶向型、结构型、输入型、放大型特点,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意识形态领域的捣乱破坏犯罪活动,妥善化解涉众型非法集资犯罪集体访,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围绕服务保障首都高质量发展,积极营造优质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一纵一横多项”(所谓“一纵”指条线检察工作,各检察工作领域要立足城市总体规划作出专业化和专门化工作部署;“一横”指区域检察工作,要结合区域特点打造特色检察工作品牌;“多项”指着眼于北京检察工作自身发展的重大项目,统筹考虑、系统谋划、专项建设,形成多点的全面发展态势)的检察工作新格局,强化整体联动、突出区域特色,提升服务保障首都功能的能力。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突出综合治理,综合施策,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履行检察风险防控、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加强检察服务保障等延伸职能,继续推进“十进百家、千人普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促进形成尊法守法用法氛围。
二、坚持正确、全面、充分、协调、有效履职,总体做强各项检察工作
立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围绕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两条工作主线,正确、全面、充分、协调、有效履职,坚持做到“好的做优、差的做好、新的做实、总体做强”,落实好新时代首都强检战略。深化“捕诉一体”工作机制,整合两项审查、突出实质审查、审查引导侦查,既防止无谓地提请复议复核,又着力促进量刑建议从幅度量刑向精准量刑转变,推动刑事检察从“好”迈向“更加好”,实现新的飞跃。针对各项检察业务中的弱项和短板,深入研究破解路径,对于结构性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对于长期性问题,提出分步解决方案;对于操作问题或者短期问题,挂单销号、立行立改。针对新增的公益诉讼检察职能、14个罪名的职务犯罪侦查权以及调查核实权,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贯彻实施,推动将文本上的规定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履职。尽快提高履行新增职能的适应性,提高履职的主动性和行动力。深入实施北京市检察院《新时代首都检察机关创新发展总体纲要》,做好“强检”这篇大文章。
三、坚持兴利除弊、扬弃发展,深化检察机关各项改革
继续将改革创新写在检察事业发展的旗帜上,准确把握司法体制改革的阶段性特征,深入实施改革“精装修”,进一步提升改革的精细化、体系化和适应性。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办案组织建设,按照调编——建组——设部“三步走”的思路,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落实全市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框架意见,总结推广前期的试点经验,注意发现、收集、研究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正调整,在巩固中深化、在深化中巩固。完善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机制、司法办案制度以及与监察机关的办案衔接机制,推动首都检察改革在更高起点上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
四、健全完善检察领导体制,探索与新的检察权运行模式相适应的新型管理监督制约体系
将2019年确定为加强检察管理监督制约年,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坚决防止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甚至执法犯法、司法腐败。加强新型检察领导模式建设,落实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关于检察长领导权限的规定,执行好“抓两大、放两小”的检察长授权制度。加强新型检察管理监督机制建设,完善“两中心两平台三条线”,实现对办案流程重要节点的实时动态监督。加强新型内部制约制度建设,构建各尽其职、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的工作体系,完善内部合理分工。加强新型质量评价标准体系建设,构建科学、严谨的质量评价标准体系,确保检察权始终依法规范正确行使。
五、以“双一流”创建为统领,扎实做好检察机关自身建设
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突出检察工作的政治性,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深化“双一流”建设,推进更高水平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切实做到“五个过硬”。加强检察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硬件支撑。加快推进检察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严字当头,持续深化系统内巡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毫不动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2019年奋进的号角已经吹响,北京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围绕大局抓服务、立足职能谋发展,努力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摘自《人民检察》2019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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