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守正创新 强化统筹推进 提升改革实效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武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了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总目标、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在法治领域明确了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等改革任务。2024年大检察官研讨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各项改革和推进检察机关自身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安排,为全国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对标中央改革决策部署和最高检工作要求,必须立足检察工作职能定位,以增强履职动能、优化履职方式、提升履职质效为改革的着力点,坚持守正创新,强化统筹推进,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立足安徽检察实际,要在深化改革中处理好以下几对关系。
一、正确处理守正原则与创新引领的关系,把牢检察改革方向
坚持守正创新是六项改革原则之一,要求必须朝着正确的改革方向,勇于创新,跑出改革“加速度”。近年来,安徽检察机关坚持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实践,推进机构职能改革,打造了企业家约见检察长、“民声呼应·温暖控申”等一系列创新工作品牌,推进了守正与创新相统一的安徽检察实践。下一步,将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保障。坚持党对检察改革的绝对领导,建立健全重大改革事项向党委、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上级有部署、检察有行动,顶层设计未出台、坚决不抢跑”的要求,确保检察改革朝着正确政治方向稳步前进。牢牢把握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政治任务。聚焦安徽“三地一区”战略部署和“七个强省”奋斗目标,紧紧围绕省委确定的经济、民生、生态等领域改革事项,跟进完善服务保障举措,发挥检察机关惩治犯罪、化解矛盾、促进综合治理的职能作用,打造一批特色服务品牌。牢牢把握深化创新的引领价值。发挥安徽检察敢于创新、善于创新的特点优势,聚焦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检察科技、重罪预防、轻罪惩治等可创新、能创新的领域,探索开展专项行动,丰富优化科学高效的履职方式,为检察履职增添新动能。
二、正确处理内部协同与外部衔接的关系,增强检察改革合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确定的60项重点改革任务涉及各方面各领域,法治领域改革任务也涉及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环节,只有形成工作合力,才能推动改革事项落地落实。近年来,安徽检察机关先后建立“府检联动”“政法委执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检法会商”“检司会商”等协作机制,优化了履职方式,提升了工作效能。下一步,将完善外部协同履职机制。深入推进“府检联动”工作,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探索开展专项联动项目,规范行刑衔接程序范围,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增强与政法委执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相衔接的实效性,健全监督线索双向转化和反馈机制,拓展监督广度和深度。完善内部综合履职机制。探索建立健全务虚会、会商会、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完善内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合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等协作配合规范程序,打破部门履职壁垒。完善上下一体履职机制。研究制定上级检察院跟进监督、接续监督工作规范,建立健全蹲点指导、跟班学习、重大敏感案事件请示答复等工作机制,打通人员交流渠道,增强一体履职合力。
三、正确处理整体推进与局部攻坚的关系,提升检察改革效能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改革要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实践中,应坚持以整体推进带动局部发展、以重点攻坚引领全面突破。近年来,安徽检察机关既对照最高检五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全面细化了155项改革任务,又聚焦难点、堵点问题,开展了重点攻坚,初步解决了理论研究深度不够、高素质人才缺乏、精品案不够多等问题,近三年先后有5项理论研究成果在国家级期刊发表,4名人员在全国优秀公诉人大赛、案管业务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1件案例被中央依法治国办评为典型案例、3件案例获评最高检指导性案例。一方面要全面提升改革的系统性。结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对照《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列出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建立清单化、闭环式落实机制,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在安徽检察落地见效。另一方面要全面提升改革的针对性。聚焦个别地方司法理念转变不到位、民事执行监督精准性实效性不高、行刑衔接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加强调研、深化论证、积极争取支持,提出针对性的工作举措,着力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难题。
主动服务改革 坚定践行改革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侯建军
大检察官研讨班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实践路径。福建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组织开展全员学习培训,结合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要求,统筹推进为改革护航和检察机关自身改革发展,创造性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加快推进福建检察工作现代化。
一、聚焦重大改革部署,以法治力量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立足检察履职和福建区位实际,因地制宜服务保障重大改革部署任务落实。服务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做好服务福建自贸试验区、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工作。促进健全国家安全、社会治理体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宽严相济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犯罪,推进常见多发犯罪治理,落实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落实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建议工作,一体推进个案办理、类案监督和社会治理。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就业、食药等领域强化检察履职,做好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为民实事。践行“四下基层”,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抓实领导干部包案接访、件件有回复跟踪督导和控告申诉反向审视,深化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以专门学校建设为抓手,协同推进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落实福建特殊使命。服务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加强涉台检察先行先试,依法稳慎办好每一起涉台案件,全面落实“一室多员”、涉台文物检察保护、台湾法科学生实习实训等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两岸法学法律界交流,打造福建涉台检察品牌。
二、聚焦公平正义目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所有检察履职、检察改革都要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展开,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巩固深化“四大检察”基本格局。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落实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加强刑事诉讼活动全流程、深层次监督,开展撤回起诉、无罪、国家赔偿等案件专项剖析。加大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力度,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跟进健全国家执行体制,加强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适应深化行政案件管辖改革,完善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机制,依法有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以“可诉性”引领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推进公益诉讼办案质量提升专项活动。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推进专业化办案建设。要把“三个结构比”作为业务管理的重要参考,动态审视“四大检察”履职情况,促推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动健全执法司法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机制。一方面,积极推动法检交流会商、“派驻+巡回”检察等机制规范化、实质化运行,深化拓展法律监督与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贯通衔接机制。严格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要求,明确列席案件范围,推动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统一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另一方面,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机制,把握“可处罚性”原则规范做好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推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完善职务犯罪案件监检衔接机制,健全检察侦查案件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管辖案件的衔接协调和办案协作机制。
三、聚焦严格公正司法,统筹推进检察自身改革和队伍建设
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动检察改革和发展,确保自身严格公正司法。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结合实际细化完善检察官职权、检察辅助人员职责、入额院领导办案、业务部门负责审核“四项清单”,健全完善违反检察职责线索移送机制,推动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实质化运行,及时规范开展追责惩戒。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紧盯立不立、捕不捕、诉不诉、抗不抗等重点环节,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举措。检察听证是接受外部监督的重要举措,要围绕相对不起诉、不支持民事行政监督申请等重点案件,坚持“应听尽听”与规范听证相结合,助推高质效办案。建设过硬检察铁军。以严的标准管党治检,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为基层减负和赋能,针对部分基层检察院“院小、人少、案多”特点,注重向内挖潜,探索“师带徒”“检察导师”等传帮带机制,培养“全科检察官”,提高法律监督整体水平。
以高质效履职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江西实践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丁顺生
江西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锚定大检察官研讨班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方法,加快推进江西检察工作现代化。
一、筑牢政治忠诚,坚决扛起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使命担当
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大抓落实年”活动,健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相关机制,完善重大事项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任务分工、督促检查、情况通报、监督问责等全流程体系,不折不扣把党中央的改革部署落实到江西检察工作中。弘扬苏区检察光荣传统,鼓足“敢为争先、实干争效”的斗志,自觉做全面深化改革的坚定践行者,争创新时代江西检察“第一等的工作”。
二、融入发展大局,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江西实践
以高质效履职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守护民生,为江西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围绕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结合履职办案推动网络综合治理,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深化运用“检察建议+调研报告”推动社会治理,服务更高水平平安江西建设。围绕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护航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以“检察护企”为抓手,加大对趋利性执法司法行为的监督力度,聚焦科技兴赣“六大行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做实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检护民生”为牵引,健全保障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合法权益制度,推进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建设,全面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化运用“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制度,做实可感受能体验的检察为民。围绕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配合开展“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主题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扎实推进鄱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耕地保护等专项监督,推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府检联动”机制,厚植江西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
三、强化法律监督,助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坚守法律监督职能定位,找准强化监督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巩固深化“四大检察”基本格局,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刑事检察要坚持人权司法保障导向,加强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坚决纠正应立不立、应撤不撤、长期“挂案”等突出问题,杜绝“凑数案”“勾兑案”,增强监督精准度。民事检察要提升深层次监督能力,积极拓宽民事生效裁判监督范围,强化执行活动全过程各环节监督,同步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和协同治理,实现有效、及时监督。行政检察要突出行政诉讼监督这个重心,主动适应深化行政案件管辖改革,稳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公益诉讼检察要紧扣精准规范,把握用好“可诉性”,聚焦突出问题、重点领域,努力办理更多有示范引领价值的案件。检察侦查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查处和治理,办准办好机动侦查案件,统筹推进专门队伍、侦查机构和办案机制建设,不断提升侦查能力和办案质效。加强执法司法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深化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法治督察与检察监督衔接机制,助力提升共治效能。
四、深化自身改革,夯实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基础保障
下大气力推动检察机关自身改革和发展,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压紧压实司法办案责任,一体加强追责惩戒和履职保障,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放权与管权的统一。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办案的领导监督,压实对检察官履职的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对不捕不诉、民事抗诉等重点环节的制约监督,促进办案更加严格规范。以正确政绩观引领优化检察业务管理,深化对“三个结构比”的研究分析、科学运用,完善业务评价规则体系,用好业务数据分析、反向审视等方式破解普遍性、深层次问题,推动办案质效整体提升。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统筹推进政治督察和系统内巡视巡察,准确把握和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落到实处。聚焦破解难题夯实筑牢基层基础,推动员额和编制跨地区跨层级统筹使用,有序推进铁路、刑事执行等派出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扎实做好法律监督模型的研发和应用,狠抓为基层减负,激发基层发展新动能。
自觉对标对表融入法治领域改革实践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顾雪飞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历史性会议。山东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全会的重大部署,切实做到政治上对标看齐、思想上入脑入心、行动上坚决有力,紧密结合大检察官研讨班要求,结合山东检察工作实际,以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支撑和服务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的实际行动,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一、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在党的绝对领导下深化检察改革和实践。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改革任务落实,确保重大改革和检察履职于法有据。抓住重点领域,善于选载体、找抓手。坚持以办案为主要工作载体,自觉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做到“三个善于”。坚持小切口破大题,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抓好服务改革、深化自身改革。用好“抓两头、带中间”的方法,把正在做的事和将要做的事结合起来,推动各项改革部署落实见效。突出担当实干,勇于走在前、挑大梁。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上当好排头兵”的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走在前、挑大梁为标尺,坚持锐意进取、求真务实、谋定快动,加快推进检察办案大省向检察工作强省转变。
二、对标对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重点任务,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更好服务纵深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加强检察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用好“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这个重要抓手,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等法治原则,坚持严格依法、公正司法,切实做到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更好服务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着力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更好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切实办好支持起诉、司法救助、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未成年人保护等为民实事,深化构建“领导动手、广泛参与”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切实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深化涉农检察工作,真正让人民群众得实惠。自觉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
三、对标对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自觉融入法治领域改革实践
巩固深化“四大检察”基本格局,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做优刑事检察;以健全国家执行体制为契机,做强民事检察监督;主动适应深化行政案件级别管辖、集中管辖、异地管辖改革,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力度;把牢“可诉性”标准,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持加大力度、务必搞准、稳步推进,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在参与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展现更大检察担当。推动健全执法司法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体制机制,优化、细化、实化与各级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交流会商机制,强化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机衔接、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的方式方法,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积极参与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落实好检察环节法治宣传责任,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对标对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持续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自身建设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把握好“谁来负责”“怎样负责”两个主要环节,推动检察办案人员知责、明责、担责、履责。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对内紧盯重点环节,对外注重监督形式和主体的多元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加强检察业务管理,完善业务指导、管控、评价、外部监督体系,加强对“三个结构比”的研究分析、科学运用,推动高质效办案。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以“百庭观摩、千庭评议”等活动为载体,一体提升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扎实推进“无违纪违法、无责任事故”检察院建设,健全三级检察院一体抓党建与业务融合等机制,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持之以恒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扎实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三年提升行动”,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加快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基。
直面问题 明确方向
用改革的思路强化法律监督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段文龙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蓝图。河南检察机关要用改革的勇气直面问题、找准差距、明确方向,用改革的思路强化法律监督,引领“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更好融入法治体系建设大格局。
一、学思践悟“三个善于”这一引领高质效办案的新理念
“三个善于”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但侧重点有所不同。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是基础,要求全面准确把握“以事实为根据”,依靠证据确定法律事实、区分法律关系,扭住案件的关键环节和本质问题。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是关键,要求全面准确理解“以法律为准绳”,不仅做到不偏离法律条文规定,还要积极践行法律条文背后的基本价值和理念。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是目标,要求努力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公平正义的“最大公约数”,实现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法理情相统一。围绕更好践行“三个善于”,持续组织司法理念现代化大讨论活动,深入推进司法办案“三个效果”融合指导机制,分类别分层级构建高质效办案标准体系,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二、积极打造“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这一增强法律监督效能的新模式
一是优化“上下统一、横向协作、总体统筹”的一体履职机制。纵向上,加强监督指导,严格把关做实备案审查,细化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事件层报指导的范围、程序和时限,健全上下联动抗诉机制,探索实行重大法律监督意见事前征求意见、事后跟进监督、上级检察院接续监督机制。横向上,注重沟通协作,规范法律监督线索的内部移送和管理,压实办案部门发现线索及时研判移交责任、接收部门审核查办线索责任和案件管理部门线索接收、移送、督办、反馈责任;健全跨区域检察协同机制,联动服务重大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创新检学研共建机制,充分发挥检察研究基地作用。二是健全“四大检察”职能协调互补、联动发力的综合履职机制。综合履职不是“四大检察”简单的“物理组合”,而是要把各项检察职能真正融合在一起,实现全方位司法保护。特别是在未成年人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往往刑事犯罪、民事侵权、行政违法等交叉叠加,更需要强化综合履职,推动综合保护。三是完善“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相互衔接、梯次推进的履职工作机制。既要办准办好个案,又要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深化类案监督,促进社会治理,实现监督办案效果的最大化。
三、跟进探索“三个结构比”这一优化法律监督体系的新课题
深化对“三个结构比”的理解、认识、运用。结合实际,加强分析研究,把“三个结构比”作为引领高质效办案的“风向标”,坚持理性务实、遵循规律,统筹好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实现数量与质效同步优化、同步改善;作为观察业务运行态势的“预警器”,及时发现业务数据异常现象,针对性纠偏正向、引领回归健康轨道;作为反映社会法治环境的“晴雨表”,定期分析一个时期的刑事犯罪、民事侵权、行政纠纷、公益保护的结构和占比,深挖变化背后的突出问题,为党委政府当好法治参谋。一是坚持正确人权观,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持续完善刑事诉讼监督体系,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全流程监督。持续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健全贯穿刑事诉讼全流程的证据收集、证据审查、证据认定、定罪量刑、指控犯罪工作机制。二是跟进健全国家执行体制,强化检察机关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把加强民事执行监督作为基层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发力点,善于主动发现线索,规范启动条件,强化调查核实、信息共享等保障措施,以实时监督促全程监督。三是适应深化行政案件级别管辖、集中管辖、异地管辖改革,加强行政检察监督。把加强行政诉讼监督、有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与行政公益诉讼、行刑衔接、“府检联动”等工作统筹起来、一体推进,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检察意见、行政公益诉讼、移交线索等方式,构建对行政违法行为区分情形、梯次追责的检察监督体系,推动依法行政。四是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牢牢抓住“公益保护”这个根本,紧紧扭住“可诉性”这个关键,持续抓好法定领域办案,依法拓展案件范围,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力争办出一批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案件,为立法提供支撑样本。五是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依法查处利用职权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犯罪行为”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
把握改革之机 立足监督之责砥砺检察之为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守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擘画了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宏伟蓝图。大检察官研讨班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系统研究部署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体现了检察机关自觉融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伟大实践的高度政治站位和强烈使命担当。湖北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部署,顺应时代之势、把握改革之机、立足监督之责、砥砺检察之为,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
一、矢志不渝践行政治忠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上来
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从全面深化改革伟大实践和党的检察事业发展变革中,更加深入理解“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坚持以思想理论创新引领改革实践创新,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与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以理念现代化为先导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统一,在法治下推进改革,既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又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恪守检察职能边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和检察改革,正确处理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的关系,总结更多改革经验。
二、坚定不移服务中心大局,充分运用检察之力服务改革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聚焦服务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涉企案件,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聚焦服务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扛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的职责使命,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助力更高水平平安湖北建设。聚焦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紧盯民生热点和重点人群权益保护,综合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聚焦服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化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检察工作,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机制,守护一江清水东流、一库净水北送。聚焦服务党的自我革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精准办好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重大案件,积极参与行业性、系统性腐败问题治理。
三、一丝不苟紧扣法律监督职责,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促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巩固深化“四大检察”工作格局,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全程参与刑事诉讼的优势和跟进式、融入式的监督特点,加强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完善民事检察工作格局,充分拓展基层民事检察职能,推动解决“执行难”“假官司”等突出问题;深化行政检察一体履职,做强行政诉讼监督,依托“府检联动”等工作机制稳妥有序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助推依法行政;把准“可诉性”,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助推公益诉讼制度发展完善;锚定“加大力度、务必搞准、稳步推进”工作思路持续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完善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和执法司法配合制约机制,切实把检察一体化优势和执法司法工作体制优势转化为公正执法司法成效。立足检察职能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通过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风尚。
四、久久为功深化自身改革,以改革创新精神夯实筑牢检察事业根基
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为牵引,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在职权配置上做到权责明晰、权责相当、权责统一,在责任落实上做到权力行使与制约监督对应,在责任追究上做到追责惩戒和履职保护并重。以健全完善检察业务管理为关键,深化理解和运用“三个结构比”,准确把握“四大检察”案件总体态势和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做优强项、补齐弱项。以创新法律监督方式方法为动力,推进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规范和加强调查核实工作,强化数字赋能,促进法律监督提质增效。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支撑,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巩固拓展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一体推进专业素能建设、职业精神培育和职业素养建设,增强检察人员的职业使命感、尊荣感、责任感。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为保障,全力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确保党的检察事业根基牢固、行稳致远。
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检察改革任务落实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叶晓颖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作出系统改革部署。2024年大检察官研讨班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就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湖南检察机关通过党组会议、全省检察长研讨班等形式,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落实举措,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检察改革任务落实。
一、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蹄疾步稳、依法有序推进检察改革任务落实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把牢正确方向抓改革落实,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在涉及道路、方向、旗帜等根本性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在党的绝对领导下深化检察改革和实践。突出问题导向抓改革落实,从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执法司法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法律监督制度机制问题、司法体制改革和队伍建设面临的现实难题入手,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办法和举措,以重点攻坚带动全面突破。坚持法治思维抓改革落实,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各方面、全过程。增强系统观念抓改革落实,把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与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改革、检察改革任务贯通起来,与最高检部署的最新改革任务汇集起来,加强统筹协调和任务衔接,确保各项检察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二、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更加有力服务纵深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等改革部署,助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改革。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检察护企”暨“三高四新·法治护航”“检护民生”、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等专项行动为牵引,更好服务湖南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促进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
强化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加强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完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工作机制。健全上下联动刑事抗诉工作机制。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推广长沙市星城地区检察院研发的“一平台三系统”。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运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拓展民事执行监督线索来源,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建立常态化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工作机制。主动适应深化行政案件管辖改革,形成市县两级检察院各有侧重、密切配合、一体履职的行政检察监督格局。以主体适格性、公益侵害性、领域法定性、行为违法性、履职不充分性、整改现实可能性等作为“可诉性”基本要素,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健全检察侦查案件质量管控机制,进一步完善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探索建立拟立案线索全面研判机制。落实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机制,协同推进专门学校建设。推动健全执法司法相互配合制约机制,完善行刑双向衔接机制,推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
四、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完善检察履职方式和检察权运行制约机制
明晰调查核实的适用范围、方式、程序和规则,加强研究探索检察意见运用,完善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不断细化完善检察官职权清单、检察辅助人员职责清单、入额院领导办案清单、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清单;发挥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作用,实质性开展追责惩戒。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领导和监督,完善内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实反向审视工作。健全检察业务管理机制,把管理方式从注重数据管理调整到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完善业务指导、管控、评价、外部监督体系。
五、坚持以改革的办法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整体成效
正确处理履职与减负的关系,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按照“基层院选准特色、市州院搭建平台、业务部门跟进指导”的思路,因地制宜推进“一院一品”“一院多品”建设。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研究制发湖南检察机关数字检察三年规划。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建立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常态化核查机制,完善检察人员依法履职不实举报澄清和容错免责机制。聚焦法律监督、检察业务、案件管理和人员管理深化检察理论研究,推动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落实改革部署的具体举措。
健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公正执法司法机制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冯键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作出部署,强调“健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广东检察机关要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着力推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机制的完善,保障司法公正。
一、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凝聚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履职共识
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原则。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要求检察机关在各项工作中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突出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和法治理念,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所有司法机关提出的重大命题。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触及、体验到公平正义,应当成为每一个司法单位、每一名司法人员的履职目标和共识。2024年以来,广东检察机关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大力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就业、医疗、食品安全、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等11个方面民生领域明确30项落实举措,通过加强与各政法单位的沟通协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共同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检察机关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在依法履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主动加强与各政法单位的联动配合,在信息共享、政策制定、案件磋商、协同化解、专项监督、打击犯罪等方面形成合力,为推进广东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坚持各司其职和协同办案有机统一,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合力
广东地处“两个前沿”,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职责任务繁重艰巨,广东检察机关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执法司法协作配合,全力防范化解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类重大风险,守好祖国的“南大门”。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完善协同办案机制,探索对案件数量占比较大犯罪的梯次治理模式,推动综合治理,降低刑事犯罪率。2023年,针对广东“醉驾”案件居高不下的问题,检察机关会同政法各单位开展醉驾专项治理,坚持惩治与预防相结合,从源头上减少酒后驾驶行为发生。在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盗窃治理等专项行动中,广东检察机关高度注重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行政管理部门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联动机制等方式,强化齐抓共管、协同发力。广东经济总量占全国10%、市场经营主体总量居全国第一,检察机关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与政法各单位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协作配合,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推动形成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合力。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共同强化趋利性执法司法监督,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健全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
三、坚持依法履职和沟通协调有机统一,健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推动健全完善“五长”会商机制,构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司法、安全等政法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沟通协商平台,就共同关注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形成联签文件,协同推进落实。推动健全完善联席会议机制,破解在办案理念、办案流程和评价标准等方面的矛盾分歧,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标准,加强类案指导,确保案件在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各环节顺畅衔接。推动健全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机制,在信息共享、案情互通、案件互送等方面,加强与行政执法单位衔接配合,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树立治罪与治理并重的执法司法理念。推动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前移监督关口,夯实案件质量;深化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应用,强化数字赋能办案,提升办案质效。推动健全完善简单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构建“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繁简分流”的轻罪案件快速办理模式,探索建设侦诉审“一站式”速裁法庭,实现快侦快诉快判,促进案件繁简分流,提高执法司法质效。
破难题解新题 不断推进广西检察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了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大检察官研讨班对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出全面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强调,“改革没有旁观者、局外人,每位检察人都要勇当促进派、争做实干家”。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认真学习贯彻最高检、自治区党委有关部署要求,破难题、解新题,以奋发进取、担当实干的精气神大力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推进广西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一、坚持胸怀大局,为广西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广西是我国西南边境重点省区,是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区,还是中国与东盟交往合作的重要“门户”。广西检察机关在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等方面肩负着特殊使命。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以高质效检察履职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积极参与边境社会综合治理,筑牢我国西南中南安全屏障,坚决守好祖国“南大门”。紧紧围绕“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战略任务,依法服务平陆运河等西部陆海新通道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派驻自贸试验区南宁、钦州港、崇左片区检察室实质化运行,持续落实《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广西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的意见》,促进广西把区位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胜势。围绕广西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各项部署,服务高水平开放重大工程和平台载体建设,推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关乎人心向背的民生案件,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依法守护壮乡人民美好生活。加强涉外法治工作,以提质升级建设“三个一”(一基地,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一网站,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官方网站;一机构,涉东盟司法事务办公室)深化与东盟国家检察机关司法交流合作,依法规范办好涉外和司法协助案件,在巩固深化多边双边检察合作机制等方面发挥作用,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广西高水平对外开放。
二、下大气力深化检察机关自身改革,推动广西“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深化对“三个结构比”的理解、认识和运用,用全局思维、长期眼光思考民事、行政检察履职,看待依职权监督办案和主动发现案源等工作,有针对性地补齐短板弱项,以改革为动力抓好“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扎实开展“百案评议”“十案示范”活动,以出庭能力的提升带动证据审查、法律运用、出庭指控、诉讼监督能力的提升,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建设中担负好主要责任,做优刑事检察。构建全区三级检察院各有侧重、密切配合、一体履职的民事检察监督格局,将民事执行监督作为基层民事检察的重点工作,以点带面加强民事诉讼精准监督。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行政检察工作专项报告为契机,提高行政诉讼监督、行刑反向衔接等工作质效,依法有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全面加强行政检察工作。公益诉讼检察要更加注重办案质量,自治区检察院要直接办理有示范引领意义的重大案件。检察侦查要务必搞准、稳步推进。
三、更加重视系统集成,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广西检察基层基础难题
人才是当前广西检察发展的突出短板。广西50人以下的基层检察院占比较多,如何加强和完善小院管理是推进广西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必答题。紧紧抓住“关键少数”,近日,自治区检察院出台了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办理案件正负面清单制度,全区各级检察院领导要带头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正面清单案件,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完善基层检察队伍管理,在近年来探索编制、检察官员额动态调整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编制跨层级、跨地域统筹使用、动态调整工作,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健全专业化能力培养机制,强化专业化岗位练兵。针对基层员额检察官一人多岗、需要独立办理“四大检察”中多类型案件的实际,开展针对性强的高质量业务培训,更加注重基层院检察官综合履职能力的培养,探索基层“小院”检察官跨业务部门办案机制。加快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促进数字检察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赋能法律监督。
深化改革 以高质量工作
更好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张毅
2024年大检察官研讨班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描绘了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路线图。海南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部署,坚持改革创新、担当实干,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和海南自贸港建设。
一、聚焦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法治之力护航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自贸港建设
当前,海南正以攻坚之势推进封关运作准备工作,海南检察机关将自觉融入中心大局,进一步完善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举措。一是全面加强检察环节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全力做实检察环节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社会治安风险、经济金融风险、走私风险、网络安全风险,增强工作主动性针对性,协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化打击治理工作。二是积极助推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企业权益犯罪,持续监督纠正刑事“挂案”,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等突出问题,做实做好对各类市场主体的依法平等保护。三是着力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检察院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切实服务保障海南创新驱动发展和绿色发展。四是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立足检察职能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法治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持续做好涉检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护苗”等工作,全力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二、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自觉融入和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既是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环节,也是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南检察机关将立足“四大检察”基本格局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健全完善检察监督办案机制,更好融入和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一是积极推动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刑事检察聚焦深化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全流程监督。民事检察聚焦厘清和明晰三级检察院监督重点和方式,引导基层检察院在民事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监督等方面多下功夫,省检察院、分市检察院以生效裁判结果监督为重点,多办、办好有代表性和指导性案件。行政检察聚焦行政诉讼监督,持续加大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力度,深化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做实行刑双向衔接。公益诉讼检察聚焦在抓好法定领域办案、依法拓展案件范围的同时,建立健全行政公益诉讼可诉性判断标准,努力办理一定比例的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推动类案治理。二是积极推动健全执法司法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体制机制。近年来,海南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省高级法院以及其他部门建立多项协作配合机制,下一步将探索完善“府检联动”机制,共建公检、检司交流会商机制,推动建立法律监督与执法监督衔接机制、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协同衔接机制,着力以高质效法律监督助推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和协作配合下运行。
三、聚焦健全完善检察工作科学运行和管理机制,不断激发海南检察工作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机制现代化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关键。海南检察机关将加快推进检察工作机制现代化,不断释放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机制,切实打通法律监督内部堵点,凝聚监督合力。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检察官职权清单、检察辅助人员职责清单、入额院领导办案清单、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清单,以岗明责、以权定责。规范推进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和惩戒委员会的分设以及有关章程、工作规则的实施,统筹完善检察官能进能出、司法责任追责惩戒等机制,进一步织牢制度“笼子”。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检察业务管理机制,树立系统思维、辩证思维,深化对“三个结构比”的理解、认识和运用,推动“四大检察”朝着更加全面协调充分的方向健康发展。四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队伍建设机制,健全完善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下大气力加强专业素能建设。
推进数字检察与检察改革
相融相促服务市域治理现代化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时侠联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202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视察时指出,要积极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方式,要求重庆积极探索首创性、差别化改革,努力在数字赋能提升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上创造新经验。重庆检察机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积极探索,推进数字检察与检察改革相融相促,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强化理念更新,深刻认识数字检察与检察改革融合推进的重大意义
一是数字检察与检察改革融合推进具有现实必要。数字检察是检察改革中具有乘数效应的关键变量和基础保障,是检察改革攻坚的关键手段;检察改革为数字检察的实现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方向引领,确保数字检察能够符合法治原则和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二者都有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实现思维融通、工作贯通、协同推进,能够发挥出“1+1>2”的倍增效应。二是数字检察是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重要动力。数字检察内含的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和数字化认知,与系统观念具有内在一致性,只有把数字思维贯彻到检察改革各个环节,才能顺利推动检察监督从被动到主动、从个案到类案、从碎片化到系统化转变,实现工作体系重构、业务流程再造、履职机制重塑。三是推进数字检察工作应以改革思维为引领。充分发挥数字技术优势,把“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作为目标引领,把制约高质量发展的检察改革卡点堵点问题,转化为数字检察的重点场景,打破传统路径依赖,破解改革难题,更加有力发挥改革牵引性作用,实现检察工作质效提升。
二、坚持结果导向,打造数字检察与检察改革融合推进的重庆样板
一是更加有力服务重庆超大城市治理改革目标。聚焦审查逮捕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工作机制、非羁押数字化监管工作机制、法治志愿者服务线上管理工作机制等改革任务,统筹建设“渝优办”“渝优管”“渝优治”并在全市推广应用,建立起轻罪案件办理高质效数字化支撑体系。将数字检察应用作为贯通数字重庆“三级治理中心”的重要抓手,充分释放法律监督模型一地突破、全域推广的数字效益,助推超大城市治理示范区建设。二是积极打造川渝区域法治一体化平台。围绕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意见》,谋划推进数字检察在服务保障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等重大规划部署中的体系布局和应用方式,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供给川渝检察的“数智”之力。三是迭代升级“莎姐”未成年人检察品牌。积极争取重庆市委政法委支持,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将已有改革成果——“莎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升级为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品牌,打造“莎姐”一站式关爱、“莎姐”数字指挥中心等平台,实现案件办理、未成年人帮教、心理矫治、亲职教育等功能集成,全面做实“六大保护”体系。
三、把握发展机遇,推进数字检察与检察改革深度交融、一体提升
一是进一步提升数字检察和检察改革融合新能力。深度融入数字重庆建设,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联合督办等机制,提升多源线索感知、标准化协同处置、类案系统治理的数字化工作能力,着力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数字检察支撑体系。二是进一步打造数字检察助力检察改革新样板。积极争取最高检支持,以数字赋能,推动川渝跨区划检察核心业务一体梳理、案件标准一体构建、案件办理一体流转,持续打造川渝地区检察机关区域法治一体化样板。依托数字重庆一体化数字平台建设,打通数据壁垒,促进纵向贯通、横向联动、多跨协同,形成一批具有重庆辨识度和全国影响力的数字检察应用模型。三是进一步探索检察改革引领数字检察新路径。聚焦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以改革牵引打造数字综合场景,确保数字检察监督权力边界明晰、治理理念先进、算法中立透明、数据可用安全,更好地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文见《人民检察》2024年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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