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改革中体现四川检察的担当和有力作为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麟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应进一步认识到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的改革逻辑和法治逻辑。四川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2024年大检察官研讨班要求,在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两个方面,进一步体现四川检察的担当和有力作为。
一、完善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机制,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确保全体检察人员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制度、重大事项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法律监督与党内监督等衔接机制,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实质化。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引导检察人员提高政治站位、找准履职定位。
二、完善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制度机制,更加有力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积极推动完善维护国家安全体制机制,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推动社会治理、推动网络综合治理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坚持严格依法与做实平等保护并重,加大对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强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护航。主动融入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领域、特定群体和矛盾化解,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健全检察环节保障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合法权益制度,全面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三、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现代化制度机制,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自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大格局中找准定位、发挥作用。一是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全流程监督。持续完善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纠正等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二是构建各级检察机关各有侧重、密切配合、一体履职的民事检察监督格局。省检察院发挥龙头作用,加大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和执行监督力度;市级检察院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办理各类型案件;县级检察院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做好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拓展基层民事检察履职空间。三是守牢行政检察的履职边界。适应深化行政案件级别管辖、集中管辖、异地管辖改革,突出行政诉讼监督这个重心。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好检察监督与尊重行政机关的首次判断权和自由裁量权、行政相对人的救济途径选择权、法院的终局裁决权之间的关系,注意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履职边界和方式方法。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机制。四是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依法规范精准办理法定领域案件,严格依法按程序拓展案件范围。坚持以审前督促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为优先目标,力求在审前解决公益损害问题。对公益损害问题解决不到位的,加强制发检察建议与提起诉讼的有机衔接。五是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健全检察侦查案件内部衔接配合和制约,推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六是完善检察履职办案方式,完善重大监督事项办案程序,规范和加强调查核实工作,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持续解决监督虚化、弱化、浅表化等问题。
四、完善检察机关自我监督制度机制,持续加强对人和对案的管理
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更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确保严格依法办案。一是持续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检察办案权责清单制度,实质性开展追责惩戒工作,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确保权力与责任的平衡。二是健全完善检察业务管理机制。深化对“三个结构比”的认识、理解和运用,有针对性做优强项、补齐弱项,提升检察履职整体效能。三是持续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落实完善检察办案监督管理制度机制,紧盯办案重点环节,加强反向审视工作,从源头减少错案发生。四是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压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快推进贵州检察工作现代化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永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系统部署,既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续篇,也是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篇,具有里程碑意义。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大检察官研讨班,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进行研究部署。贵州检察机关将自觉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按照最高检新部署和应勇检察长在贵州调研时提出的“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快推进贵州检察工作现代化”的要求,主动融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伟大实践,以法治力量服务和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一、牢牢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蕴含的重大原则
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保证,决定改革的根本方向。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要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全过程各方面。贵州检察机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作为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强大思想武器,深学笃用其中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在党的绝对领导下深化检察改革和实践,在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中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牢牢把握推进检察改革肩负的重要责任使命
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法治的实现离不开改革推动,改革的深化也需要法治保障。一方面,要自觉将检察改革融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当前,贵州检察机关积极参与起草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实施意见,努力推动将涉及检察改革的有关安排转化为省委工作部署,做好在党委改革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改革工作。另一方面,要自觉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大格局。检察机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法律监督是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环节,也是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贵州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落实“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和“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等找准落脚点,认真按照最高检关于检察改革的“施工图”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法治领域各项改革任务落地。
三、牢牢把握推进检察改革贯穿的法律监督主线
围绕《决定》关于公正执法司法的部署,找准强化法律监督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一方面,运用“三个结构比”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贵州检察机关将不断深化对“三个结构比”的理解、认识、运用,加强对“四大检察”履职情况的宏观判断、趋势判断、系统判断,为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决策参考。另一方面,不断完善履职办案的方式方法。完善履职办案方式是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更好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2023年以来,贵州检察机关积极推动省委政法委出台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推动省委依法治省办出台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衔接工作机制,将检察建议回复整改情况纳入法治贵州建设10个关键性结果性指标,监督履职质效不断提升。下一步,贵州检察机关将在工作机制上继续探索,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的方式方法。
四、牢牢把握推进检察改革内在的自我监督要求
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是检察机关坚持党的自我革命精神、发扬斗争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底气所在。《决定》明确提出,“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部署“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等改革举措,也是对检察机关加强自我监督的具体要求。最高检前不久印发了《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对责任归属、认定、追究作出细化规定。贵州检察机关主动跟进,对省检察院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调整换届,并将不断健全完善惩戒工作程序和标准,实质性开展追责惩戒工作,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在完善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机制方面,贵州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领导监督,压实检察长、检察委员会、部门负责人等对检察官履职的监督管理责任,努力做到权力与责任相平衡、放权与管权相统一、管案与管人相结合,在给检察权运行“加把锁”的同时更好地推进检察改革工作。
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做实高质效监督办案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光辉
大检察官研讨班就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了全面部署,强调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云南检察机关将围绕理念、机制、管理、能力等方面,坚持把改革的功夫下在提高监督办案质效上,并将其作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最重要抓手。
一、深化理念更新,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入脑入心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筑牢高质效理念。理念是行动的先导,高质效监督办案首先要从转变和提升理念抓起,通过学习教育更新理念,开展业务数据专项整治端正理念,持续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从内心深处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放到最重要位置,成为习惯养成。二是在监督办案中把握好“三个善于”。持续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准确理解把握“三个善于”的科学内涵,运用“三个善于”指导检察办案实践,让司法办案更契法度、更有温度。三是正确理解认识和运用好“三个结构比”。深化对“三个结构比”的研究分析和科学应用,既注重对检察工作质量的宏观性、综合性、周期性分析,也强调业务评价的精细化,整治“反管理”的低质效数据,强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二、强化机制建设,以高质效为导向转变监督办案工作方式
一是把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放到更重要位置。将“能否有效化解矛盾”作为高质效监督办案的重要评判标准,不满足于“结案了事”,要做好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首先,在自身监督办案中防止产生新的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减少涉检信访;其次,对进入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充分运用各种有效手段全力化解;再次,对经过检察环节处理后确实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坚持件件有交接,及时报告和通报,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衔接稳控工作,防止风险外溢失控。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工作指引。高质效的前提是规范,从检察监督办案规范化入手,聚焦监督办案中的常见问题,集成一线办案经验,明确和规范不同领域办案流程、标准,分条线建立业务工作指引,规避监督办案中的不规范问题。三是改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方式。将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的重点进一步放到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和量刑建议合法性恰当性上,积极探索形成新的工作方式,更加关注认罪认罚后的上诉率等质效数据,真正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作用。
三、规范业务管理,建立检察监督办案“大管理”格局
一是压实监督管理和对下指导责任。向监督管理要质效,要求检察长、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根据案件本身情况、重要敏感程度、承办人的能力水平等,主动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案件出了问题,在查找承办人责任的同时,一并查找相关领导是否尽到了监督管理责任。明确上级检察院业务部门原则上不得拒绝下级检察院个案指导的请求,将条线整体工作情况、办案质效作为对上级业务部门评价的重要依据,督促上级业务部门主动加强宏观指导。二是努力实现管案和管人结合。一体做实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印发的《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强化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运用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将评查结果、执法督察责任认定结果与干部提拔晋升挂钩,倒逼案件质量提升。三是强化案件管理部门的业务管理枢纽作用。着力构建指标分析、数据研判、数据纠错、预警提醒、评查督导、整改反馈等一体化的案件质量管控机制。常态化开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落实流程监控实质化要求,落实重点案件精细化评查与常规抽查、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开展案件质量讲评,推动从源头上提高监督办案质效。
四、加强自身建设,为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以服从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际行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二是强化能力建设。把提升教育培训的质效作为提升高质效监督办案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构建高质效教育培训体系,发挥好检察官学院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坚持学研用结合确保培训务实管用,继续用好赴东部发达地区检法系统“培训+跟班”模式,积极推动职前培训有序开展,提升高质效监督办案的能力水平。三是持续为基层减负。正确处理好“应尽之责”和“应减之负”的关系,保障基层干警把更多精力集中到高质效监督办案中去。
在推进改革中实现西藏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夏克勤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系统部署。西藏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2024年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以改革精神推进西藏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支撑和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作出新成绩。
一、坚决维护西藏社会大局稳定
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重大案件统一指挥、一体办理、深化治理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生物安全执法司法监督,依法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积极推动网络综合治理。坚决打击宗教极端势力以及利用宗教实施的各类犯罪,促推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高质效办案与深化基层治理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完善领导接访下访、“带案下基层”制度,用好12309民族团结进步“央宗热线”,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听证、支持起诉等工作,不断提升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服务推动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决贯彻“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总体要求,服务纵深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更加有力服务保障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以高质效司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保护高原特色农牧产品、文化旅游、藏医药等产业,准确把握刑民交叉案件罪与非罪界限,加强对利用行政、刑事手段插手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监督,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三、推动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第一,持续深化青藏高原及周边区域生态检察协作机制,完善跨区域、跨流域检察监督协作,深化“河湖林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完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检察联络机制,推进生态领域检察监督与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深入衔接,进一步完善生态检察各项工作机制。持续推进“亚洲水塔”保护专项行动,探索加强冰川保护检察监督机制,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监督,以办理高质效案件助推高原生态环境得到良好保护。
四、助推边防巩固、边境安全
坚持屯兵和安民并举、固边和兴边并重,持续深化边境检察,以检察履职助力提升边境治理效能。聚焦改善民生、凝聚人心,创新完善检察便民利民护民举措,持续加强边境村镇检察联络服务。依法打击涉边犯罪、护航边防建设、促进边境治理,健全完善军地检察机关常态化会商协作机制,加强边防建设和涉军权益保护。围绕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依法平等保护各族群众诉讼权利,深化检务公开、检察听证制度机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以高质效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案件弘法治、促稳定、聚人心,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五、不断巩固深化“四大检察”基本格局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全流程监督。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积极推动完善法检信息共享、工作协同机制,着力强化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尊重行政权运行规律,加强对行政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准确把握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范围、方式和程序,稳妥推进行政检察工作。切实找准公益诉讼检察服务改革发展的切入点,完善办案规范体系,持续抓好法定领域办案,依法拓展案件范围,更加注重办案质量。着眼于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严格把握检察侦查的法定条件和程序,组建专门力量、优化办案机制,加大力度、务必搞准、稳步推进。
六、强化自我监督,确保执法司法公正
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进一步深化对“三个善于”“三个结构比”的理解、认识、运用,推进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细化完善检察官职权清单、检察辅助人员职责清单、入额院领导办案清单、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清单。健全完善检察业务监督管理机制,完善业务指导、流程管控等制度,推动公正、规范、高效、廉洁用权。持之以恒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决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检察工作行稳致远。
深化陕西检察机制改革
扎实推进公正执法司法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旭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勇检察长在2024年大检察官研讨班上的讲话贯穿着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逻辑,深刻阐明了事关新时代新征程党的检察事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要问题,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近期,陕西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举办全省检察长研讨班,认真贯彻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研究深化检察机制改革,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带动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实化党建工作机制,落实党的绝对领导
认真落实全会关于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部署,完善党的建设机制,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推动政治业务融合。持续构建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思想、话语、行为和评价体系,拓展融合载体,推广典型案例,提升融合质效,教育引导干警以讲政治引领讲法治、以讲法治实现讲政治。传承红色检察基因。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挖掘总结陕甘宁边区检察优良传统,传承蕴含其中的政治灵魂、为民本质、求是精髓和奋斗特性。常态化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行动,赓续红色血脉,锻造过硬队伍。推进党务工作专门化。充分发挥省检察院机关部门党务廉政专员、直属分院和基层检察院纪律检查专员的作用,集中力量抓党务、督廉政,提高检察机关党建质量。
二、优化一体履职机制,提升检察监督效能
认真落实全会关于更加注重系统集成的要求,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促进高质效监督办案。注重内部融合。完善“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线索移送,推进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加强横向协同。促进区域流域检察协作,助推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秦岭区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纵向联动。健全依法跟进监督、接续监督机制,围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系列“小专项”监督,汇聚全省三级检察院法律监督合力。推进专门化建设。以职能、机构、机制、规则、队伍“五个专门化”为抓手,促进知识产权、未成年人、生态环境检察集中统一履职。深化跨区划改革。完善跨区划检察院集中管辖与区划检察院地域管辖相辅相成、一体履职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推动解决“一方管不了、各方都不管”的问题。
三、细化协调联动机制,做实配合制约监督
认真落实全会关于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的部署,在既有基础上落细落实、巩固提升,依法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强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持续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办案衔接与配合制约、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衔接、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办案衔接与制约监督、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衔接配合等6项机制。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落实陕西省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构建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多方参与的执法司法监督工作格局。在省委依法治省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支持下,推动健全党委法治督察、人大执法检查、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配合机制,汇聚监督合力。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在省委政法委支持下牵头谋划建设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提高数据共享水平和运用能力。
四、深化协同治理机制,促进共建共治共享
认真落实全会关于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的部署,依法履职,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强化检察建议社会化办理。在省市县党委全部将检察建议办理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考核基础上,优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检察建议办理社会化工作格局,一体推进检察建议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深化检察“双进”工作。依托市县综治中心,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基点,深化“线下进综治中心、线上进城乡社区”检察职能基层“双进”,促进信访矛盾源头治理。推广应用“秦检为民”App,实行全省12309热线“一号通办”,由省检察院24小时统一接听交办,打造“不打烊”的检察服务中心。助推社会法治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法治“六进”,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发挥覆盖三级检察院的“独立机构+办案团队+办案组”未成年人检察组织体系作用,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化公开听证,把事查明、理说清、法讲透,引领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
深化自身改革 完善制度机制
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沈涧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系统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开启了新征程上将改革继续推向前进的实践续篇和时代新篇。2024年大检察官研讨班专题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作出部署。甘肃省委专门制定意见,对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作出部署。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最高检、省委决策部署,深化自身改革,完善制度机制,促进社会治理,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
一、坚定改革决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
深刻认识和体会新时代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成功实践和伟大成就,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主要特点和重大举措、法治领域改革的部署要求和检察改革的重点任务,坚定改革信心、发扬改革精神、凝聚改革共识,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二、把牢改革方向,健全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机制
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全省检察机关落实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检察意见措施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与党中央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的坚决不出,可能引发社会误解的坚决不出,可能导致基层难以准确把握的坚决不出。把党的领导贯穿监督办案各方面全过程,坚持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准确把握政策指引与法律适用,决不能以改革推进、政策落实为借口,突破法律规定搞“创新”。
三、服务改革大局,护航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更好服务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完善产权司法保护制度,促进深化金融、财税体制改革。更好服务维护国家安全体制机制建设,健全主动创安、主动创稳机制,深入研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新动向,做好主动性防范打击。更好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协同整治民生领域重点行业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更好服务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助推文化强省建设。更好服务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治理。更好服务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制度机制改革,协同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更好服务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国防和军队改革等其他领域重点改革。
四、扛起改革担当,进一步深化法律监督工作机制
刑事检察要优化提质,健全人权保障检察监督机制,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完善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体系。民事检察要深化做实,健全深层次违法问题监督、民事执行监督、虚假诉讼惩防、民事再审检察建议规范化办理等机制体系。行政检察要延伸拓展,协同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稳慎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方式,完善行刑双向衔接机制,健全法院行政案件管辖改革后检察机关属地同级对应监督机制。公益诉讼检察要精准规范,用侦查的理念抓公益诉讼调查工作,用公诉的水平提起公益诉讼,稳控办案规模,拓展案件范围,健全办案规范体系。检察侦查要加力稳进,强力推进刑事执行机构改革,健全直接侦查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办理机动侦查案件。监督方式要完善改进,建立检察机关对执行活动全程监督机制,完善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程序,规范和加强调查核实工作。
五、推进自身改革,完善检察机关公正司法体制机制
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研究解决检察官“能进不出”问题,压实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对检察官履职的监督、管理责任。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科学设置不捕不诉、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等重点环节内部把关流程,健全反向审视工作机制,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健全检察管理机制,完善业务指导、管控、评价、外部监督体系,健全入额院领导和高级别检察官直接办案机制,深化对“三个结构比”的理解、认识、运用。完善执法司法相互配合制约机制,健全检法改革协同推进机制。健全检察创新激励机制,打好创新“组合拳”,促进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与影响力指标“双提升”。加强对业务工作的分析总结,创新推进数字检察。
六、强化改革保障,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陇原检察铁军
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主要矛盾,充分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大力实施队伍建设“六大工程”,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素能提升这个核心、全面从严治检这个保障、基层基础建设这个重点,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以改革精神和创新举措服务保障新青海建设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查庆九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的讲话,通篇贯穿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全面体现和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阐明事关新时代新征程党的检察事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对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指导作用。青海检察机关将按照大检察官研讨班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改革精神和创新举措加快推进青海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和保障现代化新青海建设。
一、在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上下功夫、求实效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保证。要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确立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重大原则、重大部署和实践要求,深刻理解把握其中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部署和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的新任务新举措,进一步细化实化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的思路举措,全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助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改革。
二、在自觉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大格局上下功夫、求实效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责任主体。要始终坚持法律监督这一宪法定位,巩固深化“四大检察”基本格局,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强化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加强对行政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监督,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不断深化落实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机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三、在深入推进落实检察机关自身改革任务上下功夫、求实效
改革是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关键一招。司法责任制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要聚焦解决“权责统一”问题,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认真贯彻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等规定,细化完善检察官权责清单,不断完善容错纠错、检察官权益保障、司法责任认定和追责等机制。要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进一步明晰压实检察委员会、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部门负责人的监管责任,不断深化和规范检务公开,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给检察权运行“加把锁”。要加强检察业务管理,探索在具体办案中贯彻“三个善于”理念的工作措施和考核评价机制,深化对“三个结构比”的理解、认识和运用,深化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进一步提高检察办案质效和法律监督规范化水平。
四、在依法有序推进具有青海特色的检察工作创新上下功夫、求实效
青海是三江源头、中华水塔,这里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要聚焦青海特殊省情定位,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全面推进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积极稳妥推进构建与国家公园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的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在所有案件办理中探索全面实行“三个延伸”(对检察机关自身工作有无瑕疵延伸自省,对办案中发现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问题延伸监督,对案件中相关困难当事人延伸服务),持续优化完善“环境资源领域办案数量与办案总量占比、监督办案与司法办案结构比、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开展法律监督数案件占比”三项本地化特色指标运用,以青海探索为检察改革提供实践样本。
五、在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检上下功夫、求实效
要坚持不懈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检察教育培训机制,持续举办好“青检讲堂”,完善“蹲点+巡回”带案指导制度,落实好带案带事带问题下沉调研指导机制。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从严从实做好最高检党组巡视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一体推进以案促改专项整治、“马虎症、拖延症”专项整治,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推动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青海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
加强系统谋划全力推动宁夏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窦朝晖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总动员、总部署,必将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在2024年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系统部署了一系列具有全局性、基础性、牵引性的检察改革任务,深刻阐明了事关新时代新征程党的检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机关深刻领悟党中央战略考量及最高检安排部署,加强系统谋划,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推动宁夏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深学细悟、笃行实干,凝聚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强大合力
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宁夏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一体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坚决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立、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制定的重大改革方案、开展的重大专项行动等工作及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找准定位、依法履职,主动融入和服务党和国家发展大局
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党的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宁夏检察机关紧扣党中央赋予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努力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使命任务,聚焦“六新六优六特+N”产业发展,找准服务保障宁夏重大改革检察举措的着力点,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健全国家安全体系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坚决捍卫政治安全。着眼改革全局,立足检察职能,主动融入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充分运用法治之力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推动在宁东基地设立自治区营商环境法治工作站,协调相关执法司法机关充分履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职能,打造“一站式办理、一体化服务”集约高效的综合性法律服务中心。聚焦民生司法保障,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做实支持起诉、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人民群众可感知、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举措,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等部门沟通配合,推动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协作机制,开展金融和社保领域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四下基层”,落实“枫桥12309”“双助理”联动等机制,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检察听证、救助帮扶等方法措施,扎实开展涉检信访矛盾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
三、一以贯之、公正司法,抓好宁夏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和发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应勇检察长指出,司法责任制既要全面准确落实,又要不断健全完善,在落实中进一步完善,在不断完善中促进更好落实。宁夏检察机关要全面准确落实和不断完善司法责任制,进一步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完善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领导监督,压实对检察官履职监督管理责任。健全检察业务管理机制,完善业务指导、管控、评价、外部监督体系,不断深化对“三个结构比”的理解、认识、运用,从机制上、管理上着力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完善检察履职办案方式,推动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规范和加强调查核实工作,完善检察意见、检察建议制度,持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健全完善检察职业体系,促进检察官助理职业发展,完善履职机制,畅通职业通道,增强职业认同,激发队伍活力。严格规范政法专项编制使用,持续推进编制跨地区跨层级统筹使用、动态调整机制,把检力更多向基层和办案一线倾斜,以新时代检察队伍现代化建设服务保障检察工作现代化宁夏实践。
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
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高继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2024年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紧紧围绕法律监督主线,找准强化监督履职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加快探索具有新疆特点的检察工作现代化实现路径,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新疆检察实践更好服务美丽新疆建设。
一、把牢改革正确方向,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主题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对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作出总动员、总部署,大检察官研讨班就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提出具体要求。新疆检察机关要深刻把握全会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发展变革,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深刻把握全会对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促进法治改革任务落地,切实抓好涉检改革任务落实。深刻把握大检察官研讨班主要精神,聚焦严格公正司法,在党的绝对领导下深化检察改革和实践。
二、强化履职责任担当,持续完善服务稳定发展大局的检察工作机制
深刻认识新疆在国家全局中的战略定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最高检工作要求,着力完善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机制,持续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健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检察工作机制,着力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强化协同推进源头治理,推动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健全服务高质量发展检察工作机制,持续做实依法平等保护,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扎实做好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积极服务“一带一路”核心区和新疆自贸试验区建设,为推动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保障。健全服务保障民生检察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扎实推进涉检信访工作法治化,完善司法救济保护制度。完善职务犯罪检察办案工作机制。深化区域检察协作和军地、兵地检察协作。
三、落实检察改革部署,加快探索具有新疆特点的检察工作现代化实现路径
科学布局“四大检察”发展格局,刑事检察更加注重人权保障,健全全流程监督机制;民事检察更加注重对执行活动的全程、有效监督;行政检察更加注重行政诉讼监督,把握权力边界;公益诉讼检察要牢牢把握“公益保护”这个根本,紧紧扭住“可诉性”这个关键;检察侦查工作要讲究策略,加大力度、务必搞准、稳步推进。着力强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完善检察机关内部案件线索移送办理机制,用好高仿真远程视频会商系统,推动检察机关上下协同履职。积极推动检察机关自身改革和发展,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科学运用“三个结构比”,完善重大监督事项办案程序,规范和加强调查核实工作,深化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加强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同中亚等周边国家的司法交流协作,依法办理涉外案件和刑事司法协助案件。
四、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
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始终把求真务实、担当实干贯穿检察队伍建设全过程,坚持久久为功。深入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下大气力加强检察人员专业素能建设,优化人员配置,建强办案团队,加强领军型、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培养,不断增强检察人员履职尽责、监督办案的本领。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强化干部“育引用留”,持之以恒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始终坚持用改革的精神和严的标准从严管党治检,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抓严抓常教育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治“四风”,狠抓“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落实,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自身腐败,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过硬新疆检察铁军。
深化改革为兵团检察工作现代化注入蓬勃力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陈海光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2024年大检察官研讨班部署,主动融入党和国家重大改革部署、重大战略实施,紧扣“七个聚焦”,健全检察环节服务保障工作机制,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贯彻到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以改革的思维推进工作机制创新,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效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依法履职,积极做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检察工作
紧扣忠实履行新时代维稳戍边职责使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兵团实践需要,聚焦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一是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机制建设。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提升看家本领,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推动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积极参与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二是加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建设。聚焦服务保障兵团中心工作、平等保护、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高水平对外开放以及服务党的自我革命,加强能力现代化建设。三是加强服务保障民生工作机制建设。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结合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好职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强对特殊群众的司法保护,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实效化,完善司法救济保护制度,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二、坚定不移深化检察改革,为推动兵团检察工作现代化注入动能
改革是引领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的第一动力。要认真贯彻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的改革要求,自觉把检察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谋划和推进。一是以理念转变引领各项检察工作开创新局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党的创新理论对检察履职的指引作用,深入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念。在坚持法律监督宪法职责、抓好“四大检察”主责主业基础上,打造好检察侦查、检察建议、数字检察等亮点,努力为兵团检察工作现代化注入更加蓬勃的“品牌力量”。二是推动重点检察改革项目落地落实。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重点围绕权责清单、司法责任评估、司法责任追究、检察官惩戒等完善监督机制,一体推进司法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设,完善检察履职办案方式,健全检察业务管理机制,确保业务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三是持续构建法律监督格局。找准强化监督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巩固深化“四大检察”基本格局,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更加注重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在诉讼监督中的切实落实,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全流程监督。推动完善法检信息共享、工作协同机制,以实时监督促全程监督。要敢做、善做,突出行政诉讼监督这个重心,坚持纠正行政违法与行政诉讼监督同步推动。抓好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办案,依法拓展案件范围,最终达到监督立信的良好效果。
三、担当实干,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建设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基础和保障。要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来抓,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促进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不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完善检察人员教育管理机制,深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实际成效。二是抓实专业素能建设。持之以恒建强队伍、提升素能、练好内功。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更加注重班子建设。坚持鲜明用人导向,构建崇尚实干的正向激励体系。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兵团检察队伍政治能力、法治素养、实战本领和专业水平。三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一体抓实“三不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和司法办案不正之风,持续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建立完善督办问责机制。四是持之以恒强基层打基础。始终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持续用力抓基层、打基础、固根本,真正让基层队伍强起来、基础工作实起来,坚持检力向基层一线倾斜,更加注重解决基层检察工作发展的难题。严格执行政法专项编制专编专用,完善检察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推进法治信息化工程,加快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赋能法律监督。
(全文见《人民检察》2024年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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