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四大检察”协调发展 深化法律政策研究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万 春
2019年,法律政策研究工作要树立正确理念,明确工作重点,突出能力建设,强化司法解释、案例指导、立法研究、司法体制改革等各项工作,加强司法政策指导,努力提供更多更优更实更好的检察研究产品。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一是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找准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时代坐标。二是围绕检察中心任务,明确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参谋决策、指导办案、推进改革的“智库”作用。三是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加强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建设。
二、围绕司法办案需要,规范和创新司法解释、案例指导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司法解释工作。严格落实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对于司法解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及时请示报告,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修改完善《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工作规定》,努力提升司法解释制定工作法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二是做好重点司法解释研究起草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积极发挥“外脑”作用,不断提高司法解释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修订,全面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完成涉及监察体制改革和产权平等保护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三是加强热点难点法律应用问题研究。围绕维护重点工作,针对办案中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开展对下指导。四是改进和完善指导性案例研制编发工作。修订完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充分调动各业务部门推荐研制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积极性,提高案例指导和案例宣传的针对性、及时性。
三、积极推进立法研究,助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继续开展好民法典各分编编纂研究工作。各级检察院研究室要加强与民事检察部门、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组织专题研讨、设置科研课题等方式,深化对民法典各分编中难点热点问题的研究。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法等重点立法的研究论证。围绕落实宪法平等保护非公经济精神深入开展完善刑法相关条文的研究。(详见《人民检察》2019年第3期,有删节)
(摘自《人民检察》2019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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