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 胡卫列
2019年,第八检察厅要深入贯彻落实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和总基调,准确把握公益诉讼案件多发、稳升阶段的规律,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提升监督质效,优化案件结构,规范司法行为,积极回应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等”外领域公益保护需求,着眼实现标本兼治的执法司法最佳状态,切实把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一、聚焦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监督办案力度。坚持检察公益诉讼“为了人民、代表人民、依靠人民”,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食品更安全。一是积极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向纵深发展。持续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渤海综合治理、农业农村治理攻坚战等标志性战役。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部署开展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确保保护生态环境“最严密的法治”“最严格的制度”落地落实。二是继续推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将校园餐、保健品、乳制品、进口药、转基因食品等的安全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着力整治“猪肉注水”“香瓜增甜”等“潜规则”问题和行业乱象,通过办理典型案件,加强类案监督和专项监督,推动从线上线下和生产、检验、运输、销售等全流程,强化监管、惩治违法、规范市场、保护公益。三是深化对国有财产、国有土地、英烈的公益保护。与审计部门加强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督促整改工作的配合协作,严防国有财产流失,维护国家金融安全。针对违章建筑非法占地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力度。强化英烈保护的公益属性,依法对侵害英烈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和民族尊严。
二、坚持主动作为,努力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中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特有作用。一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为契机,进一步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重视和支持。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主动融入、服务、保障党政中心工作,争取党委、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争取有地方立法权的人大常委会出台专项决定或决议,为明确、细化检察公益诉讼的范围、程序、方式、效力、协同、保障等提供法律政策依据,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更有作为。二是以精准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为抓手,促进生态环境修复。用好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论坛平台和跨行政区划检察协作机制,督促协同行政机关把修复生态工作摆到压倒性位置,形成中央与地方、行政与司法的整治合力,防止条块分割、弄虚作假。运用无人船、水下机器人等技术装备增强发现线索、调查取证能力,加大惩治污水偷排直排、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的力度。切实督促解决生活垃圾排放不达标、污水处理系统没有实际运行、有害生物物种入侵等突出问题。三是加强沟通协作配合。积极落实与有关行政机关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线索移送、联合调查等工作机制,推动行政执法标准与公益诉讼起诉标准的协调、衔接。(详见《人民检察》2019年第3期,有删节)
(摘自《人民检察》2019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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