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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侦查中的专案侦查刍议

时间:2007-02-16 10:25:00  作者:王德光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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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健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一体化机制的若干规定》,其中第六条规定,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经过批准,可以组织专案侦查。专案侦查是侦查实践中一种有效的侦查方式。本文拟对专案侦查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和梳理。

  一、专案侦查的概念和特点

  专案侦查是一种侦查的组织形式。是对于特别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组织专门的侦查力量,综合采取各种侦查措施和手段,实行专案专办,攻坚克难的侦查组织形式。1

  专案侦查是为了有效侦查犯罪案件,而采取的符合犯罪规律和侦查规律的侦查方式。侦查和犯罪从来就是一对矛盾,相依相存。有什么样的犯罪案件就必然有相应的侦查方式,才能适应破案和打击犯罪的需要。针对不同案件的特点,实践中采取了不同的侦查组织形式:对一般案件,即犯罪嫌疑人级别不高、案值不大、侦查难度相应较小的案件,我们多采取个案侦查的方式,即采取个别人承办制、搭档制、办案小组或者主办侦查官制进行侦查。这是侦查工作的常态,是日常侦查工作的主要方式。而对于重特大、疑难复杂案件,即案件涉及的犯罪嫌疑人级别较高、案值巨大、涉及人员多、社会影响巨大的案件,则必须组织专门的力量进行侦查,也就是通过组织专案侦查的方式进行侦查,以发挥整体作战、大兵团作战的优势,克服警力不足,信息封闭,各自为政的缺陷。而对于比较突出的具有共同特点的行业性的系列性犯罪案件,则通过组织专项行动或者专项侦查的方式进行。近两年以来,高检院和各地组织的“抓系统”的侦查活动就是专项侦查行动。而对于某个时期特别突出的案件,往往组织重大战役性的侦查方式。1990年前后,高检院组织全国检察机关对贪污受贿案件进行大规模的查处的安排部署就是战役性的侦查形式的一个典型。2在刑事案件侦查领域, 1983年及以后组织的对刑事案件的“严打”即属此类。

  因此,专案侦查不是专家学者主观杜撰出来的,而是为了实际破案需要,适应案件侦查的需要,在实践中逐渐摸索总结出来的符合侦查规律的行之有效的侦查组织形式。专案侦查有如下特点:一是组织独立,领导指挥。专案侦查打破平常既定的人员组织结构和行政领导模式,由有关领导直接重新调配侦查人员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成立新的独立的办案组织,进行侦查破案。这一组织形式重新形成新的领导关系,而且主要领导要靠前直接组织指挥侦查。二是任务单一。成立专案组就是为了侦破我们所确定的特定案件。确定的案件侦查完毕,专案组的任务就告完成,专案组即解散。三是办案手段综合。专案一般都是疑难重大的案件,因此要综合利用包括公开的、秘密的、技术的、强制的、紧急的、常规的侦查措施和手段进行侦查。四是力量精干,人才荟萃。为了实现侦查的有效性,一般都要抽调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外调、审讯、财会、法律、后勤等各方面的业务专家和骨干参战。3

  二、专案侦查在职务犯罪侦查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专案侦查在职务犯罪侦查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首先,专案侦查是适应反贪斗争的重要侦查组织形式。侦查工作必须适应犯罪发展的规律才能取得成效。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常规的搭档制或者松散的侦查组织形式都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组织专案侦查是侦查复杂、重大、疑难案件的必然选择,是反腐败斗争的客观需要,是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侦查中不可或缺的侦查组织形式。也是目前侦查实践中实际在应用的一种行之有效的侦查组织形式。

  其次,专案侦查有利于攻坚克难办大案。不同的案件必须用不同的组织模式,才能侦破。专案侦查能够集中优势兵力、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整合侦查资源攻坚克难,将案件查深查透,侦破一大批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使侦查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再次,专案侦查有利于推动侦查业务的发展。专案侦查是展现一个地区或者部门侦查最高水平的平台。在这一过程中能够检验出领导的组织能力、指挥水平,能够发现和比较侦查人员的侦查能力和水平,能够演练和磨合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能力,有利于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在专案侦查过程中能够发现我们侦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有利于总结侦查工作的规律,也有利于发现犯罪的规律特点,推动侦查业务的全面发展。

  最后,专案侦查有利于队伍侦查水平提高。在专案侦查中,有利于侦查干警的相互学习,有利于侦查人员全面学习和掌握各种侦查方法,培养侦查人员之间的配合和协调能力,有利于锻炼提高指挥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4

  三、职务犯罪专案侦查的组织与指挥

  专案侦查的组织与指挥与其它案件的侦查指挥一样,没有刻板和固定的模式,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具有一定的随机性,要根据侦查的进展和案情的变化而随时变动和调整。但总体上看有如下一些步骤或者关键环节:5

  一筛选确定专案

  专案的确定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一般是当地级别较高、或者涉案金额较大、比较疑难复杂的案件,用一般的搭档制等常规的侦查方式难以取得理想成效的案件。成立专案要经过一定的批准程序。批准决定权一般应当按照案件的管辖范围和专案组组成人员情况和组织规模来确定。只是涉及组织者本单位的人员调动的,由院党组、检察长或者检委会确定;如果涉及到公安、纪委联合办案的则应当由当地党委批准。专案要确定一个名称以便开展工作。一般来讲,以研究确定或者批准的日期为名称。比如:2001年 4月l5日研究成立专案的,就叫“2001.04.15”专案。5月l8日批准成立的可以叫“5.18”专案。也可以以犯罪嫌疑人的姓名为名称,如×××贪污专案。但因为不利于保密,一般不直接用人名或者单位、行业名称。

  二确定办案组织

  专案确定后,就应成立案件侦查协调指挥部负责案件的指挥,并确定以下组织:1.确定具体的案件承办单位。确定具体的案件承办单位的目的是确定案件法律手续的办理单位,也就是案件的主办单位,或者是案件的最终负责单位。2.确定领导机构,包括领导小组成员,指定专案组组长,副组长。3.确定组织人员的规模,由哪些人员、哪些部门参加办案,拟定名单。4.确定办案地点。为了保密、指挥和办案方便,一般专案要确定固定的办案地点。5.确定后勤保障,申请专款,配置车辆等等。

  三研究分析案情,制定侦查计划

  对案件情况的分析研究是专案侦查的一个重要步骤。一般应当召开案件分析会来进行研究和部署。案件分析会的规模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需要严格保密则只能限于领导层。案件情况研究分析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报案件的有关情况,包括线索来源、领导指示、前期的工作情况等等;研究分析案件现在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和步骤;研究确定有关分工情况;研究办案规章制度、办案纪律和工作纪律、奖惩条件等等。在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严密可行的侦查计划。

  四组织分工,实施侦查

  认真落实侦查计划,将侦查任务分解到组,责任到人。一般来讲要将工作组分为外调组、审讯组、追逃组、证据材料审查组、综合信息组、后勤组、机动组等。在分组时要根据案件的规模、任务的轻重缓急、人员的能力特长等综合考虑。分工时要注意有领导,有任务,有目标,有责任,有纪律要求。做到领导层级清楚,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五强化信息沟通与决策

  在专案侦查中,信息的传递非常重要。因此必须责成专人,形成专门的信息沟通渠道,保证案件信息能够快速、全面、准确集中到信息组,并及时反馈给专案组领导。保证领导决策准确及时,提高工作效率。

  六证据材料审查

  办案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收集证据材料,因此,必须对证据材料的审查给予高度重视。证据材料审查是决定案件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检验侦查工作成绩好坏的重要关口。应当组织高水平的法律专门人员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综合,随时掌握案件侦查进度情况,找出侦查工作的薄弱环节,以便随时弥补侦查工作的不足,保证案件高质量地完成。

  七结案与总结

  专案侦查的结束,一般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这就要求指挥官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随时调整侦查力量。有时要扩大人员,有时逐步缩小专案成员。案件进展的每一阶段都要进行总结和调整。案件全部结束时,要认真组织进行全面总结。不仅要写出案件终结报告,还要对整个专案进行全面总结,包括财务开支情况、后勤保障等方面得与失等等。同时兑现奖惩。6

  八办案组织的监督

  为了防止违法乱纪出现,专案侦查一般要设有监督机制。可以在专案组设立党支部实行一岗双责,也可以设立监督专员,或者由纪检组、监察部门派员监督专案组的办案工作。

  四、专案侦查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确定专案要适当,不要过多过滥。专案侦查虽然能够攻坚克难,发挥整体作战的优势。但是,要抽调众多业务骨干,耗费领导大量精力,增加办案经费,因此不能组织过多。否则影响整体工作的发展。

  二是办案要依法依程序进行。专案侦查虽然从办案组织上讲是相对独立的,但办案程序上没有任何特殊性。必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和高检院的有关规定进行。立案审批,强制措施的采取等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

  三是专案侦查要有始有终。组织专案侦查不能虎头蛇尾,开始的时候轰轰烈烈,收尾工作马马虎虎。要善始善终,在专案侦查结束时要注意认真总结。不能案件破了就算完了,既要把专案侦查看成是破大案的有利形式,还应当把他看成是锻炼队伍,提高侦查水平,提高业务能力的有利时机。因此要认真总结办案的成功经验,总结犯罪的规律特点,总结专案侦查组织工作的教训,找出不足,以便提高侦查水平,也有利于今后更好地组织专案侦查。

  四是要正确处理与机关日常工作的关系。专案侦查因为其专而有较强的战斗力,因此参加办案的人要集中精力,不能为其它工作所累。专案的任务必须明确界定,保证专案组人员在专案工作中不分散力量。专案侦查工作一旦结束,可立即转入日常工作。

  五是专案侦查要与侦查一体化相结合。一体化的推行为组织专案侦查提供了更好的条件。专案侦查是侦查一体化的具体体现之一,专案侦查工作将有力促进侦查一体化机制的建设。侦查一体化与专案侦查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因此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要将二者紧密结合起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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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刘泽贵,黎镇中.刑事侦察学讲义M.重庆:西南政法学院刑事侦察教研室,1987.40.45.

  3任惠华.刑事案件侦查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71.

  4赵康,芳菲.侦查经典2001M.沈阳:公安机关联合编辑,2003.105.

  5许肇荣.刑事侦察学问题集解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88.133.

  6张月亭.刑事侦察措施与策略教程M.北京:群众出版社,1997.182.

  编辑:倪爱静

[责任编辑:张卫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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