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人民检察>>案件管理·刑事申诉检察

新形势下加强业务态势分析工作的思考

时间:2018-11-14 16:24:00  作者:石建辉 范辉  新闻来源:《人民检察》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新形势下加强业务态势分析工作的思考 

  │石建辉 范 辉* 

  业务态势分析是领导同志把握全局、科学决策的基本依据,是对业务工作实行科学管理、有效监督的重要手段。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铺开、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的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应积极作为,充分发挥案件集中管理优势,通过加强业务态势分析,把掌握的案件信息、业务数据资源转化为服务领导决策、推动改革深入开展的对策建议,服务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一、新形势新任务对业务态势分析工作的新要求 

  (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促使分析研判的重点由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向法律监督工作转变 

  长期以来,检察机关为了落实党和国家对反腐败工作提出的要求,回应社会各界对反腐败工作的关切,业务态势分析工作的重点一直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上,对业务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时,也主要围绕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进行。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机构、人员整体转隶后,法律监督工作作为检察机关的主责主业,将是今后的工作重点,这就要求业务态势分析的重心要向法律监督工作转移。 

  (二)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业务态势分析工作从对检察业务的宏观研判向对办案个体的精准研判转变 

  过去对业务工作的分析研判主要是基于检察机关整体办案情况,侧重于面上的研究,反映的是集体的成绩,司法责任制改革改变了过去“三级审批”办案模式,建立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新办案机制,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同时明确规定在放权的同时要强化监督制约,做到放权不放任。这就要求今后对业务工作的分析研判要更加全面、更加精准、更加细致,既反映工作整体情况也呈现检察官个体情况,既展示工作成绩也点明存在问题。 

  (三)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得业务态势分析工作向深层次迈进成为可能 

  以往开展业务态势分析时,由于没有足够的案件信息作支撑,分析不易深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统计子系统上线运行后,业务数据实现了每日更新,自动汇聚,数据体量更庞大,案件信息更全面,业务分类更细致,查询使用更便捷。目前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约有6000多个业务项目,每个院自动抓取生成的基础数据达到460万个,系统中数据、案件、流程相互关联,可以方便地查询个案信息,业务分析中格式和表述基本固定的常态内容可以通过分析模板自动生成,这些为分析研判更深更细地开展提供了充足的基础素材。 

  二、业务态势分析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主要原因 

  从实践情况看,当前业务态势分析工作中还存在着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工作的思考谋划与新的形势任务结合不够紧密。有的存在思维定式,对工作的思考不够主动,对改革精神把握不准,对面临的形势任务认识不清,业务态势分析的形式、内容长期固定不变,不能满足改革后业务工作开展的新需求。有的与大局结合不紧,没有把司法办案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检察工作全局联系起来,陷入具体业务之中,就案件说案件,就数字说数字。有的对领导意图把握不准,找不到领导关注点,领导想了解的,一笔带过,领导不想知道的,长篇累牍。二是分析研判方法不够科学。有的单纯罗列数字,没有观点相提领,分析报告成为数字“大聚会”。有的观点空洞,脱离了数据谈问题,分析报告缺乏说服力。有的重点不突出,没有紧扣主要问题、主要矛盾,眉毛胡子一把抓,让人读起来如坠云雾。有的自说自话,缺乏与业务部门同志的沟通交流,使得分析研判脱离工作实际。有的全盘拿来,不知变通,机械套用现成的分析模板,不结合自身工作,分析报告僵硬呆板。三是服务改革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有的缺乏政治敏锐性,对改革给业务工作带来的影响预判不足,做不到未雨绸缪、超前思考、超前研究,雨后送伞多,雪中送炭少,分析的时效性不强,决策参谋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只强调参谋服务作用,不重视管理监督职责,分析报告报喜多,报忧少,针对性不强,预警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存在唯考评论倾向,片面强调结果,不注重过程,业务态势分析工作成了年度考评的预演,过程引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上述问题的存在,既有主观因素的影响,也受客观条件的制约。主观上,有的同志不愿意作统计工作,吃不得苦头,耐不住寂寞,对待工作抱怨多,办法少,心思全放在如何调岗位、换部门上;有的同志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缺乏进取精神,工作标准不高,对业务钻研不够,只能勉强完成基础性工作,无法通过对业务工作的深入分析研判提升服务水平;有的同志存在老好人思想,缺乏责任担当,对问题不敢说、不愿说,唯恐找麻烦、得罪人;有的同志过于严苛,不体谅业务工作面临的实际困难,看不到业务部门人员的付出,揪住小问题猛追不放,吹毛求疵。客观上,一是时间紧、任务重。季度、半年、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基本都在节假日前后,同时各种会议讲话、领导述职述廉报告、部门工作总结都需要数据支持,统计人员既要确保数据质量,又要提供数据查询,还要及时完成分析报告,存在着时间紧、任务重的客观情况。二是人员短缺。案件管理部门自成立以来就面临着人手不足,特别是高素质人才短缺的问题,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事务繁忙,很难有时间静下心来分析研究业务工作。三是能力不足。有的对检察业务工作了解不够,抓不准工作的关键点,有的文字材料能力薄弱,对业务工作的思考落不到纸面上,有的应用新技术的能力不足,疲于应付系统的不断更新升级,无暇他顾,有的分析研判能力较差,守着大数据金矿,却无法有效利用。四是工具不够完善。对数据源头案件信息填报情况的审核仍依靠人工完成,填报是否准确需要逐个核对,费时费力,效率较低;案件信息填报是否及时依赖于办案人员责任心,缺乏相应的信息填录控制机制;数据分析软件设置复杂,应用面较窄,对开展业务态势分析帮助不够。 

  *作者单位: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详见《人民检察》2018年第15期,有删节)

[责任编辑:zywliufan]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