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 论 ==
“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正在全体检察人员的检察实践中“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正在不断依法走向规范和完善的人民监督员制度,就是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检察改革实践。 详细 >>
当前,全国检察机关正在积极探索有利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工作机制和办案方式,力求准确有效地把宽严相济落实到各个执法办案环节。日益规范和完善的人民监督员制度,为确保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中“严格依法、区别对待、注重效果”地实现宽严相济,发挥着重要的监督制约作用。 详细 >>
2006年5月10日,震惊全国的河南周口七一路派出所民警抛死无辜市民李胜利案一审宣判,三名被告人在庭审时一致指称此前因遭检察人员刑讯逼供而被迫认罪的翻供未被法院采信。因为,检察机关所有讯问笔录上都有被告人确认不存在刑讯逼供的签字,且有人民监督员在场见证! 详细 >>
== 专 访 ==
最高人民检察院自2003年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以来,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环节交由人民监督员监督,大大拓展了人民群众有效监督检察工作的途径,将释法说理与做人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取得了消除不和谐因素、促进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良好成效。[详细]
随着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检察机关内部的各种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已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的检察督察机制就是其中的典型。福建省检察机关作为检务督察机制的主要创设者之一,在如何实现检务督察机制与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有效衔接方面做了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本刊记者就此专访了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详细]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召开人民监督员、特邀监督员通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