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汝璈
孤寂大法官
梅汝璈(1904—1973),江西南昌人,著名法学家。1946至1948年,代表中国赴东京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审判日本战犯。新中国成立后,担任外交部法律顾问。
有天晚上,北京顶银胡同停电。梅汝璈枯坐在家中吱吱作响的藤椅上。黑暗中,他轻轻地哼起了清华学校早年的校歌:
“西山苍苍,东海茫茫。吾校庄严,岿立中央。东西文化,荟萃一堂……”
这一幕发生在上世纪60年代初。今天,梅汝璈的儿子梅小璈回忆自己的父亲时,一下就想到了这一幕。他对记者谈起父亲的晚年时,有些唏嘘。他用了这样一个形容词:“孤寂”。
梅小璈说,虽然上世纪60年代初,父亲尚不足花甲之年,可他心知肚明,属于他的那个“东西文化,荟萃一堂”的时代已经逝去了。
新中国在学科建制上完全照搬“老大哥”苏联,全国只有为数不多的几所大学保留了法律系,且讲授的内容都是苏联的社会主义法学。
作为一个留美法学博士,梅汝璈曾执著坚持的那些法学信念渐渐失去了依托——三权分立;司法独立……这是法哲学奠基人孟德斯鸠奠定的理论,又在杰斐逊等人的实践中加以完善的。
显然,这一切已不合时宜。“文革”中,梅汝璈在一份“检查”里写道:“我实际上只是一本破烂过时的小字典而已。”
“其实,他个人的小环境还是不错的,起码在物质上。如果以季羡林的《牛棚杂忆》为参照系,他并没有受太大的罪。”梅小璈在解释父亲晚年的孤寂心境时如是说,“但他的学科没有了,他的学术没有了。”
在那个年代,“梅汝璈”三字变成一个空洞的符号。充盈其间的,不是这个人的赤子情怀和渊博学识,而是一个随“形势”沉浮的抽象指称。有研究者曾这样评价这位外交部前顾问:“梅汝璈名字出现的频率和受关注的程度,基本上是中日关系的晴雨表。”在上世纪整个50年代和60年代初,一旦中日关系出现“问题”了,他就会被邀请出面撰写文章;而中日关系“良好”时,他的名字则不愿被各方的人们所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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