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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协助承办凶杀案
时间:2008-06-14  作者:张骝  新闻来源:正义网

1986年8月,我高中毕业进武进检察院还不到一年。24日下午,精干的师傅陈国兴叫我明天起个早,7点钟(当时上班时间是7点45分)和公安预审股的同志一起坐长途车去三河口看现场,提前介入一起故意杀人案的证据复核工作。


当时武进县检察院有80多人,却只有三辆车。一辆伏尔加,一辆北京吉普车,一辆面包车。办案用车也就一辆吉普车。刑检科下乡复核证据一般都乘长途车。乘坐长途车要从院里步行近三里路到常州市汽车站买票候车,顺利的话马上可以上车,不顺的话就要等至少半个小时,再在砂石公路一路颠簸到达目的地,做不了一份笔录就到吃饭时间了。如果到芙蓉、东安、孟河等偏远的地方则要一上午时间。


跟师傅办案已有半年,但办凶杀案还是第一次。当晚,我就从师傅那儿将从公安借过来的材料认真看了一遍。凶手是一位大学生,叫殷国平,在常州飞机制造厂设计室当技术员,是个令人羡慕的职业,大学生在当时也是令人侧目的高学历,当时武进检察院都没有一位正规的大学生。但这位大学生读书读懵了,居然恋爱不成,持械杀人,将在三河口国药店工作的女朋友徐敏用钢锥刺死。当时的大学生是天之骄子,找女朋友是很容易的事,为什么杀人?而一根两寸长的钢锥又是如何将人杀死的。一连串的疑问整得我很晚入睡。


我宿舍就在办公楼一楼,师傅家在公检法大院对面的家属区。25日6点半,我睡得正香,细心的师傅就来敲窗户叫起床了。我们和预审的同志十点不到就到了三河口。在派出所同志的带领下,我们去了三河口国药店。现场就在药店二楼徐敏卧室。据殷国平交代,他是越墙爬窗进入药店,上楼后掀起蚊帐就用事先准备好的钢锥乱刺,先刺到了徐母,徐母争扎着开门呼救,殷国平又乱刺徐敏,徐敏逃到窗外的屋面上,殷国平居然追出又疯狂猛刺,致徐敏左胸、腹、背、腰部十余处受创,肺动脉及心肺被刺穿,导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当场死亡。殷国平未及逃跑即被闻讯而来的群众当场抓获。

凶杀现场血腥味很重,破蚊帐上、地上、窗台上、屋面上到处都是血迹。屋面上有碎瓦,公安已拍过照片,尚未洗出。我们找了当时抓殷国平的几位邻居及徐母做了材料,徐母伤势不重,神志清醒,但精神萎靡,丧女之痛使她不忍回首那血腥场面。据了解,殷国平是徐母的学生(徐母是中学教师),是徐母撮合两人恋爱,殷国平很内向,因性格不合,徐敏提出分手,但殷却不肯,多次恳求不成,大学生的自尊心受到极大打击,就起了杀心。


本着从重从快的政策,检察院又提前介入做好了捕、诉准备。9月5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处殷国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殷不服上诉,被驳回。在该案审查期间,我跟师傅去提审过他。殷国平身高不到170公分,不胖,文弱书生一个,如果在大街上碰到,根本无法把他和杀人凶手联系起来。每次他都满含热泪恳求政府给他机会,说他是他们大队第一个大学生,他想报效社会。但,法律不允许!

殷国平的死刑由武进县法院执行,执行日为9月29日。师傅必须去现场监督,我有幸参与。29日天刚蒙蒙亮,我即被大院里嘈杂的声音惊醒了,起来后看到法院刑庭庭长周纪福已在安排执行车辆。三轮摩托车开道,中间一辆吉普警车,再后是武警的押解卡车,全副武装的武警战士已准备就绪。我随师傅去看守所监督验明正身,殷国平已知死期即至,脸色苍白,但还没有失去理智,能正常回答提问。结束后我们去吉普车上等候出发,去刑场监督执行。


二十二年过去了,每每想起我协助承办至监督执行的唯一一起凶杀案,“大学生、凶杀”这几个关键词仍久久挥之不去。(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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