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直播间
网络直播打赏,法律上将其定性为一种赠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同学们:网络世界诱惑太多,一定要适度上网,千万不可沉迷其中!对网络主播,要注意辨别,更不可任性地进行大额打赏。如果未经父母同意就进行了大额打赏,那么该行为无效!
@网络主播平台:请未成年人当主播?可要想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家长们:网络直播内容良莠不齐,请不要放任孩子沉迷其中。要引导孩子健康上网,同时请您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和银行卡密码,我们一起守护孩子健康长大~
策划:曹烨琼 赵楚榕
作者: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
视频:韩云峰 杨蔓 宋芮 吴星宇 史家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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