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像小彭这种
在网上看到收购、租赁银行卡广告后
因贪小便宜
将自己的银行卡出租、出卖给对方
最终面临刑事追责的情况,并非个案
2020年以来
福建省福清市检察院共受理该类案件6件8人
这种通过“卖卡”“借卡”赚取蝇头小利的行为,卖出去、借出去的卡很可能被犯罪团伙用来转移赃款、逃避打击,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危害十分严重。
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
“断卡”行动断的是哪些“卡”?
“卖卡”“借卡”会有什么后果?
1、5年内被暂停所有的非柜面业务及支付业务
根据2019年底《中国人民银行 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规定,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
2、涉嫌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严重的,可能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诈骗罪等,面临牢狱之灾。
检察官提醒:
一、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U盾及对公账户、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身份证件、银行卡、U盾、手机卡,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不随意丢弃、买卖。对于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一定要抽空去查询自己的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银行卡,并及时处理。
二、不要贪图小惠小利,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U盾及对公账户、手机卡,以免对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造成影响,如曾经有因贪图小利倒卖过“两卡”的,应立即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如因自己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一旦查实,可能会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如果你出售了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
就会被卡贩子层层转卖
最终被诈骗集团用于实施诈骗或者洗白赃款
赃款经多级银行卡分流后
进入犯罪团伙的腰包,无迹可查
而转账记录会在你的账户中永久留存
你的征信上会有污点,生活会大受影响
甚至你的人生也可能因为犯罪留下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