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工作真是解决了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啊。”
“没想到在我们学校内能观摩到这么精彩的一场真实的庭审。”
“这次庭审对老百姓是一场生动的普法宣讲课,对我们更是一场依法行政的教育课啊。”
“耕地保护、公益诉讼促履职!为西安铁检院点赞!”
西北政法大学的模拟法庭里,学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正激烈地讨论着……原来,10月12日西安铁路检法两院把庭审开进了校园。
庭审实况
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通过多媒体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展示了耕地被破坏的全貌,被告认可其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事实。在该案提起诉讼后,被告对游泳池池体所占的耕地进行了修复,但围墙、违章建筑和水池深坑依然存在,17.53亩耕地整体处于被圈占状态,修复的部分无法实现耕种,达不到保护耕地的目的,公益诉讼起诉人对被告需要继续依法履职进行了充分的阐述。被告提出了下一步整改措施,并表示将及时整改,公益诉讼起诉人对其继续依法履职给予期望。在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阶段,公益诉讼起诉人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意义进行了介绍,并宣传了国家对耕地保护的政策。
案情回顾
自2016年4月以来,西安市蓝田县石韦村村委会违法占用17.53亩耕地修建游泳池,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没有依法全面履行对耕地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经蓝田县人民检察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两个月的法定期限内仍未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耕地依然未得到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对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该局依法履行对该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监管职责。
效果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表示,作为对耕地保护的执法者,通过本次观摩庭审,对公益诉讼工作有了更清楚的了解,对今后应当如何依法履职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希望西安铁路检法两院能到单位进行专门的授课。
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相关领导表示,公益诉讼完善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机制,是法律赋予司法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作为土地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保护耕地是其义不容辞的职责,必须依法履行对耕地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
本案法院将择日宣判,西安铁检院将持续跟进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让每一寸耕地都成为丰收的沃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