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新媒体矩阵>>地方检察集锦

【双十一防诈】网红螺蛳粉提示您:擦亮双眼,请勿自投“螺”网!

时间:2021-11-11 13:19:00  作者:  新闻来源:柳州检察微信公众号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柳州螺蛳粉是用本地特有的米粉,加上酸笋、花生米、油葱、腐竹、木耳、萝卜干、鲜嫩青菜等配料及浓郁适度的酸辣味和熬煮进味的螺蛳汤水调合而成。味美鲜香,让人欲罢不能。

  嗦粉这件事,对于柳州人民来说,只有0次和无数次。

  关于和螺蛳粉的“爱恨情仇”每天都在上演,没人能逃得过螺蛳粉的“真香定律”。

  他!就打起了螺蛳粉的歪主意

  我是表哥覃,在网上看到螺蛳粉很受大家的喜爱,就想利用螺蛳粉骗点钱来还债。

  2020年3月的某天,我在贴吧发布了售卖袋装螺蛳粉的广告并留了电话和微信号,过了一会儿,真的有个“表妹”来加我。

  好家伙!有鱼上钩了!

  

  好激动!但还不能下手,这点钱还不够我还债,忍住,忍住!

  欲擒故纵,放长线才能钓到大鱼!

  

  嘿嘿~让我来翻翻看这个靓女的朋友圈,哇!经济条件还不错!

  还债时间快到了,赶紧盗图发圈:

  

  “叮咚~您有新的消息”

  咦?表妹来了啵~

  

  一天后,我又联系了表妹。

  

  爽歪歪~收工!把表妹的微信拉黑!

  

  没过多久,骗表妹的钱被我花光了。

  我内心也很害怕,知道自己干了违法的事,我开始夜不能寐,茶饭不思,日渐憔悴。

  

  越想越惴惴不安,瑟瑟发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 3000元以上不满3万元的,属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故事脚本由真实案件改编:

  本案中“表哥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己有螺蛳粉出售的事实,不断从被害人“表妹”处骗取财物 1.2万元,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表哥覃”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认罪认罚,退还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检察官温馨提示:

  螺蛳粉虽美味,但一定要提高警惕,

  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谨防上当受骗!

  PS:你之所以还没有被骗,可能是因为适合你的剧本还在创作的路上......心莫贪,擦亮眼,绷紧弦,防诈骗!

  

[责任编辑:zywxmtzj]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