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查看生态修复基地内的苗木。崔鹏 摄
丹阳市检察院建立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中心,实现与全市重点行政执法机关的专线连接。崔鹏 摄
丹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飞介绍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中心的相关情况。崔鹏 摄
丹阳市检察院检察官来到驻环保局工作站,了解行政处罚、举报等情况。崔鹏 摄
检察官与公安、环保局召开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崔鹏 摄
正义网镇江9月29日电(见习记者 宿广田 通讯员 王飞扬)随着今年第17号台风“鲶鱼”登陆福建泉州,东南沿海多地都受到影响。本次正义网“走基层·话检察”新媒体行的目的地江苏镇江也迎来风雨降温。9月28日,江苏省丹阳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冒雨出门,去查看该市150亩的生态环境修复基地。这是检察官在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为应对存在环境损害不可修复情形的后续举措之一。
150亩的生态环境修复基地
驱车近一个小时,检察官们来到了丹阳市生态环境修复基地。一下车,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大片望不到尽头的林地,这里种植的树木主要是以香樟为主的城市绿化苗木。江南的雨天让道路变得异常泥泞,但检察官们顾不得这些,他们抬步进入修复林,查看苗木成活情况。
检察官邹丽伟介绍,该基地下辖首批修复林占地约150亩,是由丹阳市检察院协调市开发区管委会、法院、公安局、环保局、国土局和农委于2016年6月3日共同发起成立的江苏省首个县市级生态环境修复基地。目的是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如果被损害的生态环境无法完全修复,要求违法者承担替代性修复责任,最终落实违法者的环境修复责任,并对违法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起到震慑作用。
比如,在丹阳市检察院支持起诉的镇江市环境科学学会诉吴某、吴某某环境损害公益诉讼一案中,因被告以焚烧的方式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对当地大气造成严重污染,而大气污染往往难以恢复原状,为此丹阳市检察院创新提出替代性修复,要求两被告在该基地以种植树木或提供公益劳动等方式承担环境修复责任。
设在“政府部门”的检察工作站
除了积极促进生态环境修复工作,丹阳市检察院还先后在市环保、国土部门成立检察工作站,每周定期赴工作站开展工作。9月28日下午,丹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飞、民行科科长张萌等一行5人来到该市环保局召开联席会议,就其在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
“自从开设了这个检察工作站,我们环保局的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力度不断加强。”丹阳市环保局大队长束新俊对记者说。对此,张萌表示,自从了检察机关在环保、国土部门成立检察工作站以来,现在很多行政执法部门都要求增设检察工作站。
据悉,丹阳市检察院对环保、国土执法部门一段时间以来的执法案件进行审查,对在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口头建议或书面建议。同时,对有价值的案件线索,积极协同、指导环保、国土调查取证,为办理线索移送、公益诉讼等奠定基础,并帮助环保、国土部门做好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功能强大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中心
为了更好地监督行政执法行为,丹阳市检察院还专门设立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中心。该中心包括三个区,其中,信息采集区立足“两法衔接”平台、阳光权力网、政法信息共享平台以及互联网等,全面掌握全市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信息。
丹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飞表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中心”还实现了与法院、法制办的专线连接,同步掌握行政处罚等信息。该院还通过自主开发软件实现执法信息的抓取、比对和碰撞,从中发现行政执法监督线索。并通过与重点行政执法机关、部门的专线连接,第一时间知晓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信息和相关执法活动,实现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全程动态监督和对相对人行为可能构成犯罪的执法活动的协调指挥。
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中心的办案区主要用于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的调查核实、听证、检察约谈等。此外,还有一个成果展示区,用于展示检察机关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方面所取得的成绩。
三年来,丹阳市检察院已办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督促环保部门向相关人员提起民事诉讼追索处置费用1件,向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件,向国土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件,向公安部门移送涉案刑事犯罪案件线索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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