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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组织非法捕捞人员在飞云江入海口出投放鱼苗,用自身实际行动修复海洋渔业生态。该项增殖放流工作一直延续至今。
2019年7月,建议非法捕捞者与第三方签订海洋生态补偿合同,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瑞安市飞云江滩涂种植秋茄3.5亩并管护2年,同时开展渔港环境维护、违规网具清理等生态公益服务。
2020年6月,建立温州市首个非法捕捞生态修复教育基地,出台《关于在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开展渔业资源赔偿的会议纪要》,并尝试将公开训诫、行业禁入惩戒引入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诉源治理工作,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倡导“司法+生态修复补偿”办案模式,还更多“小鳙鱼”一个完整美满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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