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智慧(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鼎业律师事务所主任)
司法公平正义是整个社会追求的重要目标之一,制定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规范检察官职业行为、提升检察官职业道德水平,是检察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
一、忠诚。《基本准则》将“忠诚”放在职业道德的第一位是很必要的。探寻个别检察官违法犯罪的原因,往往是源于他们将检察官这一职业当做了一种工具。初任检察官、检察官晋升宣誓制度,则有利于加强检察官职业的神圣感和荣誉感,增强检察官执法为民的自觉性。
二、公正。检察官公正行使检察权,是司法公正的基本保障。当前,整个社会的诚信制度正在建设过程中,而权力部门的公信力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为此,《基本准则》规定,虽属法定回避事由之外,但是可能引起合理怀疑的,检察官应当主动请求回避。我认为,这是《基本准则》的亮点之一,反映了检察机关对民意的关注和尊重。《基本准则》还要求检察官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等。一直以来,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过程存在会见难、取证难、阅卷难三大难题,而这三大难题都和检察官的程序意识、人权意识有相当关联。《基本准则》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维护合法权利的期待。
三、清廉。《基本准则》要求检察官模范遵守法纪,保持清正廉洁,不徇私情,严格禁止检察官收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友、案件利害关系人或者单位及其所委托的人以任何名义馈赠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凭证以及干股等。《基本准则》还对退休检察官提出了要求:不利用原地位、身份形成的影响和便利条件,过问、干预执法办案活动,为承揽律师业务或者其他请托事宜打招呼、行便利。作为执业律师,我对《基本准则》的这些规定格外欢迎。现实生活中,当事人请律师往往首先在意的不是律师的业务能力,而是与司法人员有无特殊关系或能否建立特殊关系。《基本准则》的贯彻执行,不仅将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也必将改善整个社会的执法环境,提高整个社会的法律意识。
四、文明。《基本准则》要求检察官文明执法。文明办案是检察官良好职业道德素质、职业纪律观念和职业形象的综合展现。在职务行为之外,《基本准则》进一步要求检察官约束言行,避免公众对检察官公正执法和清正廉洁产生合理怀疑,避免对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
当然,仅仅有了文件的规定还不够。首先要加强落实相配套的规定;其次要加强监督,只有坚持教育、管理、监督相结合,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才能保障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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