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旧学术频道>>法域大观

保持司法的人民性

时间:2009-09-17 16:49:00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在学术界,司法改革依旧是热门话题。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蔡维力、张爱军在《走出移植西法困境 回归人民司法传统》(《法学评论》2009年第4期)一文中表述了自己对司法改革的看法。他认为,从总体上审视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司法现代化改革,其在理念与体制上呈现二元结构:本土与外源两种资源并存;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对立;技术理性与经验理性的对垒;司法现实需要与法治现代化趋向间的碰撞。二元结构间的冲突恰恰促成了我国司法的现代化改革之总体进路发生回归传统的转向,即在继承与发展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坚持司法的“人民性”,建构我国现代的和谐司法。回归并非是对已经取得的司法改革成果进行全盘否定,而是对部分理念与制度方面的偏差加以修正。 

[责任编辑:zywgsx]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