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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学术扫描

时间:2010-01-18 18:23:00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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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罪坚守合法 出罪注重合理 

  刑法契约是指国家与国民在刑事领域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储槐植在《刑法契约化》(《中外法学》2009年第6期)一文中深入研究了刑法契约化框架内的罪刑法定原则的价值定位与施行规则问题。他认为,在国家处置罪刑关系上,依据契约平等、制约精神,罪刑相当、重罪轻罚、有罪不罚是国民可能接受的情形,而重罚轻罪、处罚无辜是国民不能接受的情形并为刑法契约精神所不容。因此,不处罚无辜、不重罚轻罪,是贯彻罪刑法定原则不得突破的底限。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可自由裁量而裁量”和“该自由裁量而不裁量”两种倾向,其根源是没有理性对待罪刑法定原则及其底限。正确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应当是依据刑法契约精神,在不突破底限的前提下,入罪坚守合法,出罪注重合理。 

  完善刑法打击破坏土地资源行为 

  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的迅速开展,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在发生变化,破坏土地资源的犯罪也在变化,现行刑法规范的缺陷随之逐渐暴露。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专业博士生叶旺春在《论我国土地刑法规范的缺陷及其完善》(《现代法学》2009年第6期)一文中认为,现行土地刑法规范存在立法目的过窄,刑事法网不严密,以及个罪犯罪主体设定不合理,入罪门槛过高等缺陷,不利于土地资源的保护。刑法应承认环境权益的独立性,将其视为与人类利益并重的法益加以保护;还应对现有罪名的犯罪构成作相关修正,如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改为非法占用土地罪,并将该罪由结果犯改成行为犯,又如将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分解为非法批准征收不动产罪和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并规定单位可成为该二罪之犯罪主体,再如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改为危险犯。此外,他还建议增设违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征收不动产罪、破坏土地质量罪。 

  厘清涉外审判中“专家意见”的性质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王葆莳在《论我国涉外审判中“专家意见”制度的完善》(《法学评论》2009年第6期)一文中指出,通过不同途径提交的外国法专家意见在诉讼中的性质和地位不同。当事人主动提供的外国法专家意见属于专家证言,在诉讼中应当适用有关专家证言的规定;法院指定专家出具的有关外国法的意见类似司法鉴定结论,可以比照适用司法鉴定结论的有关规定。在法院指定的情形下,专家应当接受法院委托,提交书面的法律意见,并出庭接受询问,但该法律意见对法庭没有绝对的拘束力。外国法专家有获取报酬的权利,对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损失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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