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构建检察宣传工作一体化机制,是完善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的题中应有之意。推进检察宣传工作一体化,有利于增强检察宣传工作合力,整合检察宣传资源,疏通拓展检察宣传渠道和平台,推动和谐检察建设的进程。
[关 键 词] 检察宣传 工作一体化 机制
构建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是检察机关和谐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检察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必要手段。检察宣传工作是整个检察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检察宣传工作一体化机制,是完善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的题中应有之意,既体现了实行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的内涵,也反映了检察宣传工作自身的规律和特点。笔者拟结合荆州市检察宣传工作的实际,对检察宣传工作一体化机制的构建谈一点认识。
一、什么是检察宣传工作一体化
(一)基本内涵
结合我国司法体制和检察权的运作特点,笔者认为,检察工作一体化,就是在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的框架内,实行检察宣传工作上下统一、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
(二)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总体要求:实行上级院对下级院检察宣传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各地检察机关之间宣传工作的协作,互通情况、加强沟通;整合检察宣传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抓好检察宣传总体统筹规划。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坚持党的宣传工作方针,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按照省检察院提出的“五个始终坚持”,充分借助各级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法制、宣传检察工作的成果和检察干警的精神风貌,扩大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为促进检察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维护公平正义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基本原则:一是上级领导下级。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领导体制优势,强化上级院对下级院领导关系,下级服从上级;上级院为下级院宣传工作排忧解难。二是协作配合。加强检察机关之间相互协作,互通情况,加强沟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内部各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与优势,在日常工作中加强配合与联系。三是合理配置和整合检察宣传资源。四是可行性。做好调查研究,使检察宣传工作一体化机制符合检察工作实际。五是可操作性。将抽象的、原则的规定具体化、程序化,便于掌握和操作。六是可持续发展。坚持科学发展观,结合检察宣传工作的规律特点,推动检察宣传工作与时俱进。
二、为什么实行检察宣传工作一体化
(一)检察宣传工作的地位和现状
实践证明,检察宣传工作可以不断反映出检察整体工作的风貌,增加检察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知名度,赢得党委、政府以及人民群众的认可和好评。检察宣传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首先,检察宣传是检察工作中不可缺的一部分,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检察宣传以检察工作为中心,检察工作以检察宣传为喉舌;其次,检察工作的发展离不开检察宣传,否则,检察工作难以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难以取得广大人民群众及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他部门的理解和支持;第三,检察宣传作为一项综合工作,是检察职能的必然延伸,是检察机关整体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发展检察事业的重要的增长点。
当前,荆州市检察宣传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到检察宣传工作自身发展和检察整体工作的进步。主要体现在:
上下顺畅不够。法律关于如何实现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以及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领导规定不明确,落实检察机关上下级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制度措施不明晰、不健全。体现在检察宣传工作中,也是如此。
统一协调不够。实践中,两级院在检察新闻宣传的综合管理、利用上不统一、协调,整体合力不强,检务协作方面需要加强。在宣传渠道上,因缺乏与媒体的长期广泛交流沟通,关节和渠道还需要进一步疏通;宣传方法不多,跟不上检察工作发展的步伐。 内部协作不够,一些单位在内部协作方面存在相互掣肘现象,简单认为检察宣传工作是机关职能部门的事务,与其他部门关系不大;认为搞宣传“容易出事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实践中,检察宣传资源配置不够合理。各院承担宣传职能的机构不统一,能长期坚持从事写作、宣传的同志不多,宣传工作重担压在少数人身上,与“全员宣传”的目标差距还很大。各部门宣传工作发展不平衡。
宣传效果不够。目前,部分宣传稿件质量不高,省级以上主流媒体采用的稿件数量还不多,检察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社会对于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不是很了解。主要原因是:许多基层院认为检察宣传是次要的,开展宣传工作是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检察工作涉及面相对狭窄,与群众生活的联系程度小;有关检察职能、检察改革、先进事迹等题材,不少媒体认为不是社会热点,采用兴趣不高;对于检察机关办理的自侦案件,媒体比较关心,而我们考虑多种原因多数不能提供给媒体曝光,能报道的案例媒体在编辑时往往刻意突出案件本身的曲折离奇,而淡化检察机关的工作及作用。
相关保障不够。整体上,检察宣传物质、经费、人员、机制上保障不够。由于检察机关长期以来办公经费紧张,对检察宣传工作的投入偏少,加之个别基层院对宣传工作的作用认识不足,认为“检察宣传同办案工作比起来是软的”,检察宣传工作零打碎敲,缺乏系统的规划和部署;培训培养力度不够,缺乏有效提高检察宣传干部业务水平的培训形式;能专职从事写作的人员较少等,检察宣传工作在个别单位做起来举步维艰。
(二)实行检察宣传工作化一体的必要性
笔者以为,实行检察宣传工作机制一体化的必要性包括以下方面:
1、有利于最大形成检察宣传工作合力。检察宣传工作事关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检察宣传工作的效果、深度取决于宣传力,宣传力是一个综合力量的反映。作为基层院,在一个地方可能占据宣传工作的一席之地,但就从大局方面,从全局而言,它的力量毕竟是有局限的。因此,从上至下实行检察宣传工作一体化机制,就可以有效地把基层院的宣传力集中起来,统一部署,团结协作,上下一心,发挥其最大效益,从而改变各行其是、力量分散的状况。
2、有利于整合检察宣传资源。据调查,目前基层院的宣传资源不仅有限,而且还存在极大的浪费,这种浪费与基层院宣传工作规律有直接关系。实行检察宣传工作一体化机制,可以改变检察宣传资源浪费的状况,降低宣传成本,根据需要最大限度的充分利用闲置的宣传人力资源和新闻报道资源,或对重点、专题宣传统一调配力量,组织进行筹划,使宣传工作布局更加科学、合理。
3、有利于疏通拓展检察宣传渠道和平台。目前,除了检察系统内部刊物和网络外,基层院一般是借助本地媒体开展检察宣传,并与传媒方形成一定的沟通联络关系。但这种关系比较脆弱,随着人员的变动此一时彼一时,不固定也不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处于依赖,被动的地位。实行检察宣传工作一体化机制,有利于加强和改善与媒体的沟通,形成比较稳固的健康的合作关系,取得媒体对检察宣传工作的长期支持。
三、如何推进检察宣传工作一体化
1、实施“扶持工程”,优化工作基础,增强工作活力。一是在领导上加大投入。检察宣传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领导高度重视,干警积极参与,上下齐心协力,检察宣传工作才会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院领导尤其是检察长要把这项工作放在合适的位置,对检察宣传工作高看一眼、亲管一层、厚爱一分,做到政策上有所倾斜、经费上给予保障、常抓不懈。在领导责任制方面,要明确各级检察院领导职责,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鲜明格局。二是在指导上加大投入。上级检察院要对下级检察院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宣传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积极有效的指导,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领导工作不能仅局限于原则性指导、检查,更主要的是体现具体内容上的服务,为下级检察院宣传工作排忧解难,以增强上级检察院和下级检察院之间的凝聚力和亲和力,而不仅仅是依靠行政命令的手段来完成宣传任务。三是在协调上加大投入。院领导要带头走出去,加强与上级机关的联系,多人来人往、少文来文往,努力争取他们的支持,有效疏通渠道。检验一个检察长是不是重视检察宣传、领导工作是不是到位,主要应当从四个方面来衡量:一是有没有把检察宣传工作列入党组议事日程,年度或每一重要时期对宣传工作有没有作出部署;二是上级院有关宣传工作的决策和部署有没有得到贯彻落实;三是对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能,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成就,以及本单位的工作亮点、先进典型的宣传是否充分到位;四是当地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对检察宣传工作是否满意。解决了这些问题,才可以全力开创检察宣传工作新局面。
2、实施“能力工程”,提升队伍素质,增强工作效力。宣传队伍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检察宣传工作的成败。就目前我市检察宣传队伍现状而言,检察宣传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队伍青黄不接,在新闻宣传方面客观上与担负的宣传任务以及与媒体专业人员存在明显的差距,还不能适应当前新形势检察宣传的需要。因此,检察宣传队伍的培训制度化势在必行。要着力培养提高检察人员的宣传能力,包括对各类宣传活动的主导、指挥、策划、组织能力;对检察新闻资源的发现、思辨、识别、提炼能力;对检察宣传装备的使用以及对图文声画等各种稿件和资源价值判断与选择能力;对检察新闻稿件资源加工、纠偏、重朔、综合、优化能力;对事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行为等各种导向和各种事实、各种提法、各种表述准确性的把关与审核能力;对宣传工作的创新和检察文学的创作能力等,使我们的宣传为媒体及社会所接受,融为一体。在工作中,尤其要注意发现、培养复合型检察宣传人才,可采取以点带面的方法,发挥宣传骨干领头雁的作用;在为宣传工作创造条件、营造环境的同时,给他们交任务、施压力、加担子,培养宣传骨干的责任心、使命感。队伍的培养要注重长期性和稳定性,可以实施“传、帮、带”和“比、学、超”战略,形成良性循环,形成人才资源库,让宣传工作这根“接力棒”一批一批地传下去,推动检察宣传队伍建设。
3、实施“全员工程”,优化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长期的工作实践使我们认识到:检察宣传工作仅靠职能部门和少数骨干唱“独角戏”,就不可能形成“大合唱”的力量,就没有“交响乐”的效果。只有将各个业务部门和广大干警充分发动起来,让大家都参与进来,才会出现“众人划桨开大船”的局面。为此,我们必须在机制上狠下功夫。一是实行目标责任制。廖焱清检察长强调:办案工作可以不搞指标,但检察宣传必须搞,而且要压任务、压担子,切实把检察宣传工作搞上去。因此,有必要对各部门规定检察宣传稿件撰写数和采用数,提出明确的数量和质量要求,每半年考核一次。每名干警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必须完成检察宣传工作指标,主管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在组织抓好分管负责工作的同时,也要对自身的检察宣传任务负责,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实行月通报制度,每个月将各部门完成工作情况予以通报;三是实行联络员制度。在各业务部门明确一名通信员,每二个月召开一次通信员会议,分析情况、交流经验、培训指导,延伸工作触角;四是开展优秀评选活动,表彰先进,鞭策落后。
4、实施“激励工程”,强化管理机制,增强工作动力。2006年,省检察院制定了《检察宣传工作考核办法》,规定将加强检察宣传领导、健全完善宣传工作制度和机制、促进宣传队伍建设、重视宣传经费投入、发稿数量与质量并重、严格宣传纪律等“软指标”细化成“硬任务”,实行百分制考核。我市各基层院也相继制订完善了信息宣传工作办法,如:江北地区检察院实行与宣传工作协调一致的奖惩制度,对应该撰写多少稿件以及哪一级采用应该给予什么样的奖励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并且对成绩突出的干警加大物质和精神奖励力度。为了调动干警写作积极性,稳定检察宣传队伍,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多重激励机制。主要包括:1、精神激励。要理直气壮地建立宣传用稿奖励制度,鼓励干警多写稿,写好稿,加大感情投资。2、品牌激励。设立检察宣传好新闻奖、文学艺术创作奖、突出贡献奖,对优秀检察宣传人员给予奖励,彰显宣传人的价值,给予优秀人力资源以个性张扬的平台。3、晋升激励。落实级别待遇,用创造岗位的机会发挥宣传人员的积极性,实现个人设计,吸引人才。另外,检察宣传是信息传媒科学,离不开必要的电脑、摄影、摄像等装备设施。因此,应重视检察宣传硬件建设,落实宣传专项经费,加大投入,改善条件,使检察宣传工作手段现代化,多样化、立体化、深度化,进而促进检察宣传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5、实施“精品工程”,优化工作质量,增强工作实力。质量和效果问题一直是我市两级院检察宣传工作的薄弱环节。近年来,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抓大放小,抓点带面,牢固树立“精品”意识,把检察宣传质量作为衡量检察宣传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力求改变效果不佳的问题。实践证明,“精品工程”的影响力是巨大的。在工作程序上,注重抓好“三个环节”,即:认真抓好素材的收集、撰写和编发工作。一是认真收集。走出可写的素材不多的思想误区,转换思路,在做到“有事必写”的同时,注重挖掘队伍建设、执法监督、创新机制、保障质量等一方面或几方面的综合素材加以整理。二是认真撰写。形成质量较高的宣传材料,拓展广度和深度,既防止检察宣传资源的沉淀,又提高检察宣传的质量。三是认真编发。在撰写宣传材料时,注重认真把好发稿程序,规定检察宣传稿件起草完毕,须经主管检察长签字,再交政治部登记,切实保证检察宣传稿件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在检察宣传内容上,着重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业务,结合社会和检察工作中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服务检察业务,推动检察宣传工作开展。
6、实施“外援工程”,开辟宣传途径,增强工作感染力。宣传是开放型、多渠道的,要打破部门内的条条框框,突出特色,面上求广,有所侧重。要遵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艺方针,走向大众传播媒体,积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合作,全面展示检察工作风采,弘扬检察文化,唱响主旋律。一是在技术上进行支持。相对于媒体记者,检察宣传工作人员只是业余的宣传人员,其写作功底要逊色许多,因此,想提高宣传作品的质量,应多与记者联系,多向记者请教,不妨采取与记者合作的方式来撰写宣传稿件,从中汲取他们的精华,借此提高自身写作能力。二是在用稿上进行支持。衡量宣传工作的好与坏,用稿率是一个直接的标准。要想多上稿件,除了宣传作品本身要有很高质量外,媒体的支持也是一个很关键的因素。实践中,要善于利用新闻媒体的力量为我所用,提高检察宣传的信息流量。有条件的检察院可以与当地媒体联手,在当地的电台和报纸开辟检察宣传专栏。三是取得地方宣传部门的支持。广泛开辟宣传途径,也要取得地方宣传部门的支持,尤其是地方党委的宣传部门,他们对本地的宣传工作起着决策和领导作用。取得其帮助和支持,有利于正确掌握党对于宣传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利于地方党委及时了解检察机关的业务开展和队伍建设。
(作者:严勇,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处长;
吴权平,湖北省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干部)
参考文献:
1、张智辉.试论检察一体化的基本特征[J].人民检察.2007.(8).
2、陈云龙.加强检察宣传工作领导要处理好三个关系[N].检察日报.2005-11-10.
3、刘国媛.全面推进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建设的探索[J].人民检察(湖北版),2007.(6).
4、范建生.增强检察宣传工作责任意识 构建和谐检察宣传工作机制.
http://www.esjc.gov.cn/Html/DYTT/BDYZ/2007-6/27/08_31_28_204.shtml 2007年6月28日访问。
5、湖北省检察宣传工作出新招 以百分制形式进行考核[N].湖北日报.2006-9-4.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