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职业化建设作为检察官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的终极目标之一和高端实践活动,其过程必然地蕴含某种文化精神和价值取向,其结果也必然地表现出一定的文化特质。正像内心的宁静总是表现为举止的从容,内在的宽容总是表现为行为的礼让。我们完全可以透过文化的外观,洞见检察官职业化实践的内核,遵循文化的经络,把脉检察官职业化实践的特征和规律。检察官职业化建设实践所创造的物质和精神成果,总是需要从文化的层面得以彰显,甚至检察官职业化建设本身也就是创造检察文化的实践。这就为我们洞开了一条独特的检察官职业化建设的途径,即从构建检察职业文化入手,反作用于检察官职业化实践,为检察官职业化建设滥觞水源、墒含土壤、创造氛围,拓展空间。
一、培植竞争文化,蓄积检察官职业化建设的动力
检察官职业化建设是一个持久的过程,又是一个永恒的追求目标。要实现“检察人员普遍确立公平正义的执法观、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纪律、道德素养,掌握渊博的法律知识和精熟的驾驭实践的技能,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等一系列职业化基本目标,从自然意义上的检察实践活动中,我们无法获得这种发展的张力。依靠政策的引导、管理措施的推进,往往也只能是推一步动一步,事倍功半,较为有效的方法就是培植一种竞争文化,并让这种文化的力量介入检察实践,使实践本身生发出一种向前的推力和向上的张力。如此检察官职业化建设过程将是一种由被动到主动的过程,由外力引导推动到内在自我催生发展的过程。
传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阻滞了竞争文化的形成。科室职能相对独立,缺少在同一尺度下相互竞争的平台,工作任务是领导分配到人头,缺少干警的自我主张和选择,评优奖励搞的是秋后算帐,缺少过程的比对,职务升迁靠的是资历、选票,德、能、勤、绩、廉五大标准往往象五个冻僵的手指,抓不住有形的差别,却留下了模糊的共性。而传统伦理文化的虚伪性也不断浸染着检察实践的各个环节,礼让是贤,表面上大家一团和气,你我不争,工作上不攀不比,掐尖怜后,暗地里比拼较量,失去了竞争的真实价值和意义,对检察官职业化建设而言,其本身就成为一种抽薪撤水的反向力。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对症下药,从改革价值观和管理工作入手,搭建竞争平台,鼓励竞争行为,有竞争才能有活力,有竞争才能有发展,有竞争才能形成竞争文化,有竞争文化氛围才能蓄积检察官职业化建设的动力,有动力才能达到检察官职业化的目标。我们在实践中,注重培植竞争文化,实施网上绩效动态考评,用信息化手段搭建全员平等竞争的平台,实行季对比、月动态、周点评、日改进,注重过程中的竞争与回馈,赋予竞争以惯长性和持续力。工作成果来源于竞争,竞争结果决定赏罚升迁。同时,我们每个月都组织一次全员业务考试,每两个月都组织一次不同形式的业务比武,摸索出一套将技能的提高引入竞争轨道,依竞争的过程和结果作出权威评价的管理模式。竞争作为一种生活和工作方式,逐渐被干警接受,并真实地成为一种注入检察实践的文化力量,极大地推进了检察职业化建设进程。
二、打造尚贤文化,造就检察官职业化建设的精英群体
检察官职业化建设的各项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地完成,机制与体制的制约,传统与积弊的羁绊,常使职业化的进程步履为艰。在没有理由幻想全体干警都能齐头并进,步调整齐地冲击目标彼岸的前提下,我们只能寄望于造就一支领跑的精英团队,带领全体干警拉近理想与现实的距离。这个团队应由杰出的领导者和来自各层面的高品质人才组成,数量应不少于团队整体的四分之一,以便能聚合整体智慧和力量,带领团队走向既定目标。
传统检察文化对整体协调关注有余,对个性的张扬苍白无力。人们在片面强调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同时,不经意间忽视了英雄人物指引了历史的方向。抓班子强调集体领导,忽视对成员个体权威的尊重,导致责任感的普遍缺失。抓队伍强调整齐化一,忽视了差别是平衡的内在动因。常常让跑在前面的人停下来,找一个落伍的人搞所谓的一帮一式的团队帮带,人们只关注过程,而最终淡化了目标意识,放弃了竞争也就放弃了发展。即使一个人真的跑在了前面,他也不得不强迫自己相信或说出这是领导正确引导、群众努力支持的结果。既然自己的努力并不重要,那么谁还付出这种努力。更有甚者,走在前面的人会在受到来自于同伴或深藏于内心深处传统文化的暗示后,环顾左右,吐一下舌头,红着脸自觉地退回到队列中去。在这样一个鼓励产生平庸的文化土壤里,不会生成职业化马拉松赛中的领跑军团,职业化建设之路只能是“路漫漫其修远兮”。
基于对上述问题的认识,我们尝试性地开展打造尚贤文化的实践,形成崇贤敬先的文化氛围,在各项检察工作中,强调个人责任的落实,激励个人奋斗,培养先进典型,造就拔尖人才。在提拔使用干部时,强调唯贤是举,唯能是用,在价值评判体系中,尊重和强调个体的实践和贡献,逐渐地汇聚起一批优秀干警组成的精英团队,为职业化建设向纵深发展储备了人才资源。
三、倡导自律文化,提升检察官职业化建设主体的实践能动性
检察官职业化建设是主观见之于客观、主体见之于客体的实践活动,作为主体的检察干警是否能自觉遵从、落实检察官职业化建设的价值目标和要求,将实现职业化目标作为个人职业生涯的终极追求,是职业化建设能否顺利开展的基本保障。职业化素质的提升,职业纪律、道德素养的形成,其本身就是主体自我修炼的过程,离开自我教育、约束、激励,职业化建设的脚步将停滞不前。
传统的检察文化,过多地强调外在的约束,忽视人的内心反省和体验,这种以他律为特质,以强制为手段的管理文化,一方面造成主体自我意识的麻木、淡漠,另一方面也常常遭到管理对象的本能抵制,其结果是主体的能动性被大大冲减,目标永远是他人的目标,实践是自己盲目跟从着的他人的实践。
针对这种积弊,我们需努力重建一种自律文化,在强调制度约束的同时,注重调行与调心的结合。在领导艺术层面,强化引导教育,在工作推动层面,发掘主观动因,在制度设计和结果评价上,留足内心自省的空间,使自律不仅成为一种要求,而且成为一种习惯和氛围,在这种文化习惯和氛围中才能不断地衍生和固化自律的文化,才能从实践主体的自我发现、自我实现的过程中获取职业化建设的巨大能动性。
四、建设开放式文化体系,拓展检察官职业化建设发展空间
检察官职业化建设的一个基本目标就是,检察官能以一个法律人的多维思维和开放心灵,加强个体交流,实现与社会的融合,建立一个理性、宽容、和谐的开放式人际交流结构,最大限度地实现检察官职业化建设成果的共享,以及检察官职业化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双向互动。然而传统的文化往往表现为相当程度的自闭性,检察机关内部,干警对彼此间的内心交流往往本能地表现为一种防御和排斥,检察机关的工作也往往不自觉地表现出某种独立主义、神秘主义色彩和倾向,这是对检察官职业化建设开放性的悖反,其以一种近乎于习惯的定势思维和行为,本能地顽固地阻隔信息的交流,工作的沟通,成果的共享,使检察官职业化建设因缺少开放的空间而难以推进。
实践中,我们敏锐地注意到这一问题及其症结,积极开展开放式文化的构建活动。对内,实施领导干部与干警轮流谈话制度,不同科室干警阶段性岗位交流挂职制度,开展关系紧张干警间的和解活动,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让方方面面的典型自我解剖,交流学习工作中的体会和面对挫折完善自我的心灵体验,人与人之间的心灵樊篱被冲破,自由交流的氛围日渐浓厚。对外,定期向党委、人大报告工作,加大媒体宣传力度。经常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与林业等系统职工共同开展大型文化交流活动。检察官跳出检察看社会,群众迈进门坎看检察,既在社会这个大系统中促进了开放式职业化建设,又在人民群众中展现了正在走向职业化的检察官形象。
当然,在工作中,我们还展开了树立职业化执法理念、提升检察官职业素质、强化职业道德等一系列实践,这些活动与本文所述的构建职业化检察文化的实践形成了一个内在的统一整体,虽然只是一些粗浅的尝试,但他来源于我们的思考,根植于我们实践,做起来虽非得心应手,但坚持不懈却也日显其效。(作者:宁安市人民检察院 孔宪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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