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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检察技术辅助办案赢得群众信赖

时间:2010-05-17 09:36:00  作者:叶红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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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大连】

  ■2009年至今,大连市检察院共完成各类文证审查49例,纠正错误鉴定或瑕疵鉴定13例。

  ■今年以来,大连市检察院已对56人进行心理测试,帮助两级院反贪、反渎部门突破自侦案件20余起。

  从真假难辨的鉴定文书中,甄选出可作为庭审供证的证据;在血肉模糊的事故现场,查明死因、出具令人信服的鉴定报告;面对刻意掩饰罪行,或三缄其口、或指鹿为马的案件当事人,巧设选题,运用心理测试技术,帮助办案人突破案件、还原事实真相…… 

  创造出这些不凡业绩的不是别人,他们是辽宁省大连市检察院普普通通的检察技术干警。他们用精湛的专业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揭开一件件“疑案”的谜底。 

  文证审查是非曲直辨分明 

  2009年8月27日,大连市检察院技术处法医胡宏远接到院公诉处的委托,请求对关押在大连看守所张某的一些医疗资料进行法医文证审查。 

  这件原本普通的案件,因为当事人张某加入了加拿大国籍的特殊身份而变得不那么简单。加拿大驻华使馆领事处曾照会辽宁省外办、省检察院,认为加拿大公民张某眼部疾病恶化,与其在看守所没有得到及时治疗有关,同时表明加拿大驻华大使馆支持张某的医疗保释申请。对此,辽宁省检察院要求大连市检察院依法进行协查。 

  由于是涉外案件且引起了多方关注,法医胡宏远深知薄薄几页纸的《文证审查意见书》所承载的分量。他仔细审查公诉部门提供的包括张某的门诊医疗手册、超声医学影像报告单在内的相关医疗资料,咨询眼科医生,最后出具了审查意见:张某经比对没有因在看守所羁押而导致疾病恶化的表现,其病情目前未达到需住院治疗的指征。 

  据此,大连市检察院在答复省院的协查报告中,明确指出了张某目前没有不适于羁押的情形,如眼睛疾病需要诊治,可以向看守所提出补买药品或去医院随诊。 

  2009年至今,大连市检察院共完成各类文证审查49例,纠正错误鉴定或瑕疵鉴定13例。 

  心理测试以身试法者现形 

  2009年6月,某航空公司大连分公司原负责人张某涉嫌受贿和职务侵占案,在大连市中山区法院公开审理。在法庭上,张某突然改口,称其涉嫌受贿的人民币40余万元,被他用于购买贵重钢笔和电子图书等用品,作为奖励或纪念品发给单位员工了。经过搜查发现,在张某单位的一个仓库内确有上述物品。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意味着如果张某所言属实,检察机关指控其受贿的犯罪事实将不成立。审判长当即宣布休庭,建议案件承办单位中山区检察院补充侦查,择日开庭审理。 

  在案件补充侦查中,中山区检察院反贪干警获取了张某串通他人、弄虚作假的重要线索——张某在羁押期间,在昔日战友、现看守人员赵某(另案处理)的帮助下传递信息,让张妻等人伪造购买上述物品存放到单位。 

  那么暗中出力、帮助羁押中的张某将钢笔等物品放到仓库的人是谁?随后,大连市检察院技术处心理测试人员毛书贵赶到中山区检察院。在了解案情、查阅相关笔录和材料后,毛书贵对张妻进行了测试。通过精准的测试,张妻终于承认了自己与张某的侄子一起帮助张某放置钢笔等贵重物品的事实。今年以来,大连市检察院已对56人进行心理测试,帮助两级院反贪、反渎部门突破自侦案件20余起。 

  法医鉴定过程阳光赢得信任 

  2010年3月24日一早,大连市检察院技术处法医胡宏远刚走进办公室还未落座,便接到基层检察院的求助电话。 

  “一在押人员昨晚身亡,死者亲属三四十人围在医院,已经十多个小时不肯离去,一定要等检察院的法医来帮助查明死因。”胡宏远放下电话,向领导作了简短汇报后,便乘车赶往死者所在的医院。来到现场,当着死者亲属的面,胡宏远和大连市公安局的法医一起进行了现场勘查和尸体解剖。一场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在检察官的积极参与下得到有效化解。 

  大连市检察院检察技术处处长郭玉超告诉记者,类似的情景每年他们都要经历十余次,而准确把握法医鉴定在案件中的关键作用,将预防工作前置、使鉴定过程阳光化则是该院赢得群众信赖的不二法宝。在检验鉴定之前,告知当事人有关鉴定的权利与义务。工作中做到“三个主动”,即主动让当事人在检验鉴定通知书上签字;主动邀请当事人,特别是具有相关鉴定知识的家属代表参加整个尸体解剖检验过程;主动邀请当事人在提取备检的脏器、物证清单上进行清点确认签字。在检验记录本上要求其他临场人签字。一项项严格的工作流程和机制,确保了鉴定工作的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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