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文革”前法科毕业留校任教的老师,樊崇义在全国恢复高考制度后被理所当然地应召返校,参加刑事诉讼法学和证据法学的教学工作。由于当时的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工作刚刚起步,而北京政法学院又是当时全国法科教学的中心,在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中担当重任,可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樊崇义面临新的历史使命。正如他在《迈向理性刑事诉讼法学》一书的自序中所说的,“作为一个从特殊年代走过来的诉讼法学者,我亲身经历了法制虚无时代的酸楚和无奈,深知法治对国家振兴的意义,也痛感法治历程的艰辛。所以,40年来,我从未停止过对司法正义的探索,一直在为国家法制昌明摇旗呐喊。”
为了能在开学前开展正常教学活动,他以最快的速度自己动手编写讲义。由于可以借助的资料文献有限,在今天看来轻松的工作,对于他而言,却需要没日没夜地劳作、一字一句地誊改。现在难以想象在当年“无米之炊”境遇中,樊崇义写讲义的困难与艰辛。那时,樊崇义一家三代五口人挤在一间15平米的房子里,只有等到老人和孩子睡下后,他才能和同样是学校诉讼法学教师的夫人(韩象乾教授)坐下来写讲义。樊崇义以每日5000字的速度一干就是数月,学校总算如期开学了。那时他们也许不会想到,20年后,在樊崇义领导和主持下,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成为诉讼法学专业唯一入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百所重点研究基地的科研实体。自1999年揭牌成立以来,已经成为国家级的学术研究中心,发挥着国家级学术平台的作用,参与国家立法,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同时成为中国向世界展示诉讼法学研究先进水平的重要窗口。一方面将世界先进水平的研究成果引进国内,另一方面也向世界展示中国法治的进步。
作为教师,樊崇义一直都高度重视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编写工作,其主编的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刑事诉讼法学》从注释法学转向理性法学,使教材更加系统和富于哲理。他积极主张诉讼法学教学应当注重实践,大力推行“模拟法庭”教学法,获得多项国家级教学科研奖项。
在樊崇义的日常生活中,培养学生占去了他大部分时间和精力。在拿到锁正杰博士论文初稿时,恰逢学校法律系组织教职工赴新马泰旅游,樊崇义不烦其重,将厚厚的博士论文打印稿带在身上,利用旅游的间歇逐页阅读,并提了百余个修改建议。论文文稿随身而行几乎成为先生的一种生活状态。多年来,樊崇义培养硕士研究生近百人,博士研究生47人,博士后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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