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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辩护: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辩护纪实

时间:2009-03-30 10:45:00  作者:  新闻来源:法律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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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特别辩护: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辩护纪实 

  作者:马克昌主编 

  出版社:长安 

  出版时间:2007-4-1 

  入库时间:2007-4-11 

  定价:29.8元 图书内容简介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了,虽然事后 

  出版过几本关于审判的著作,但是有关为案件被告人辩护的书却一直阈 

  如,参与其事的同志谈起来总感到是件憾事。2001年前后,曾有过编撰 

  的议论,后因种种原因不了了之。其间,当年主管律师辩护工作的司法 

  部原副部长陈卓同志曾给我打电话谈及此事,但未形成定论。2003年暮 

  春,我因公赴京与陈卓同志相见,他再次谈到应当组织力量撰写为林、 

  江集团案主犯辩护的著作,为后人留下这段时期的历史资料。况且在当 

  年参加“两案”司法程序工作,担任被告人律师的法律工作者已有几位 

  相继去世,健在者也年逾古稀,最长者已有八十高龄,时间不容再等了。 

  对此,我深以为然。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覆灭后,全国人大设立特别法庭、特别 

  检察庭,中央成立了“两案”指导委员会(小组),对林、江反革命集 

  团主犯的犯罪活动进行侦察、起诉、审判。这一历史性的审判,成为我 

  国法制建设的里程碑;中国律师在世界上第一次公开亮相,开创了律师 

  工作的新纪元;成为我国拨乱反正以来,依法办案的典范。此举不仅受 

  到中央领导同志的肯定,得到全国人民的赞扬,在国际上也取得了良好 

  反响。可以说,经受了历史的考验。今天,从法制建设的角度回顾这一 

  历史,进行总结、评价,并将其撰写成书,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也是 

  对我国法制建设、律师制度建设的重要贡献。 

  随后,与张思之、苏惠渔、傅志人、张中、朱华荣等当年的辩护律 

  师交换意见,取得合作编撰的共识。在得到武汉大学校友、深圳仁人律 

  师事务所刘少雄律师的资助,并由王淑敏、白勇同志商得中国长安出版 

  社的支持,由他们负责于2005年8月在北京西藏大厦召开了“当年辩 

  护律师座谈会”,讨论事先草拟的编写提纲,陈卓同志与会指导。经过 

  两天的讨论,通过了编写提纲、体例和分工方案,并商定以纪实的形式 

  撰写,计划于2004年7月底以前交稿。 

  由于部分同志工作很忙,各章书稿至2005年春始行交齐。经过初 

  步统稿,至同年8月将分别撰写的章节统一成为一本书稿,然后分别寄 

  给思之、惠渔等同志征求意见,并送陈卓同志审查。张思之同志认真负 

  责,对书稿从头至尾包括某些标点符号进行了仔细修正,苏惠渔同志从 

  宏观上提了一些比较重要的书面意见,傅志人同志通过电话谈了解决某 

  些问题的若干建议,陈卓同志在肯定书稿的同时,也恳切提出三条修改 

  意见。这些意见有助于提高书稿的质量,经过考虑大都加以采纳。 

  本书意在留下律师为“林、江集团”案主犯辩护的历史资料,所以 

  只写了庭审姚文元、陈伯达、吴法宪、李作鹏、江腾蛟时的律师辩护; 

  而没有请律师辩护的张春桥、王洪文、黄永胜、邱会作等被告人的庭审 

  情况,则不在写作之列。江青虽然庭审时没有辩护律师,但她还是提出 

  聘请律师,并且有三位律师两次与之会见,在“会见被告人”一章,自 

  然应有会见她的篇幅。与此相联系,也将“庭审江青及其自我辩护”列 

  为一章,以便读者了解江青在受审活动中的情况。 

  书名在开会讨论时,曾拟定为“世纪辩护”,后来苏惠渔同志提出 

  改为“特别辩护”。理由是:这不仅与“特别法庭”的审判相呼应,而 

  且辩护确有其特别之处,其意非“世纪辩护”所能包含。经与一些同志 

  商洽,认为更名更为妥善,遂改以“特别辩护”为书名。 

  书稿的内容虽然许多章节是撰写者亲身的经历,但案件的庭审部分 

  如第五章、第七至十一章、第十三章等的撰写,还是参考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纪实》和 

  《历史的审判》两书。 

  图书目录 

  绪章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历史背景 

  一、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覆灭 

  二、社会主义法制的恢复和建设 

  第一章 特别检察厅和特别法庭成立及其前后的有关活动 

  一、特别检察厅和特别法庭成立前对林、江集团案的审查活动 

  二、特别检察厅和特别法庭的成立 

  三、特别检察厅和特别法庭审判林、江集团案主犯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第二章律师小组的成立及其工作原则 

  一、成立律师小组 

  二、律师小组的工作原则 

  第三章辩护前的准备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 

  二、会见被告人前的准备工作 

  三、研究起诉书 

  四、法庭审理前为辩护所进行的准备工作 

  五、辩护分工的最终落实 

  六、律师的其他活动 

  第四章律师会见被告人 

  一、张思之、傅志人和朱华荣律师会见江青 

  二、韩学章、张中律师会见姚文元 

  三、甘雨霈、傅志人律师会见陈伯达 

  四、马克昌、周亨元律师会见吴法宪 

  五、张思之、苏惠渔律师会见李作鹏 

  第五章开庭起诉 

  一、起诉现场扫描 

  二、提起公诉 

  第六章 庭审吴法宪及其律师的辩护 

  一、初审吴法宪法庭调查(一) 

  二、第二次审问吴法宪法庭调查(二) 

  三、第三次审问吴法宪法庭调查(三) 

  四、第四次审问吴法宪法庭调查(四) 

  五、对吴法宪第五次开庭法庭辩论 

  第七章庭审姚文元及其律师的辩护 

  一、初审姚文元法庭调查(一) 

  二、第二次审问姚文元法庭调查(二) 

  三、第三次审问姚文元法庭调查(三) 

  四、对姚文元第四次开庭法庭辩论 

  第八章庭审江腾蛟及其律师的辩护 

  一、初审江腾蛟法庭调查(一) 

  二、第二次审问江腾蛟法庭调查(二) 

  三、第三次审问江腾蛟法庭调查(三) 

  四、对江腾蛟第四次开庭法庭辩论 

  第九章 庭审李作鹏及其律师的辩护 

  一、初审李作鹏法庭调查(一) 

  二、第二次审问李作鹏法庭调查(二) 

  三、第三次审问李作鹏法庭调查(三) 

  四、第四次审问李作鹏法庭调查(四) 

  五.对李作鹏第五次开庭法庭辩论 

  第十章庭审陈伯达及其律师的辩护 

  一、初审陈伯达法庭调查(一) 

  二、第二次审问陈伯达法庭调查(二) 

  三、对陈伯达第三次开庭法庭辩论 

  第十一章庭审江青及其自我辩护 

  一、初审江青法庭调查(一) 

  二、第二次审问江青法庭调查(二) 

  三、第三次审问江青法庭调查(三) 

  四、第四次审问江青法庭调查(四) 

  五、第五次审问江青法庭调查(五) 

  六、第六次审问江青法庭调查(六) 

  七、对江青第七次开庭法庭辩论(一) 

  八、对江青第八次开庭 法庭辩论(二) 

  第十二章庭审后律师会见被告人 

  一、甘雨霈、傅志人律师会见陈伯达 

  二、马克昌、周亨元律师会见吴法宪 

  三、张思之、苏惠渔律师会见李作鹏 

  第十三章开庭宣判 

  一、宣判现场扫描 

  二、宣判 

  第十四章辩护回眸 

  一、辩护工作结束事宜概述 

  二、对律师辩护的评价 

  三、辩护工作的体会 

  四、辩护工作的意义 

  主要参考书目 

  后记 

  本书共有3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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