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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河西:信息技术提升规范化建设

时间:2010-05-17 09:37:00  作者:朱建军 傅德萍 高庆文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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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河西】

  ■举报线索录入微机后自动生成无法改变的顺序编号,解决了以前管理上的混乱状况。

  ■健全的制度有效地确保线索在网上流转运行的安全。B将对纸质材料的静态监督,变为可全程跟踪的动态监督。

  近年来,天津市河西区检察院在运用信息化技术,为检察工作服务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讨和实践,特别是在对举报线索实行网络化管理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近日,记者来到该院,就这个全国信息化建设示范院如何对举报线索实行网络化管理进行了采访。 

  统一归口彻底解决管理上的混乱状况 

  “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的网络信息、数据库管理,是实现检察机关规范化管理,促进公正执法的有效措施和重要途径。2005年开始,我院通过对举报线索实行网络化管理,在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彻底解决了困扰检察机关多年的对举报线索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河西区检察院检察长王炳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据记者了解,河西区检察院对举报线索实行网络化管理后,彻底解决了举报线索管理混乱的问题。 

  首先是举报线索录入微机后,因为会自动生成无法改变的顺序编号,从而解决了以往纸质举报信容易发生的丢失、遗漏、搁置或因人为因素造成毁损等问题。其次是软件程序对线索登记项目和办理流程的设定,硬性要求办案人员只有遵照其要求,才能将线索流转到下一个程序。而对于违反程序的操作,系统将自动拒不执行,使线索无法向下一个环节流转,这就防止了对线索的失控,做到了件件有结果。再次是实行对举报线索的统一归口录入管理,明确规定无论是举报中心受理的线索,还是检察长接待或在网上接到的线索,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举报中心统一录入到管理系统中。 

  对线索实行网络化管理,彻底改变了以往举报中心负责此项工作的干警,为了解每件线索的处理结果等情况,拿着举报信到处询问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办案人的状况。干警只要轻轻点击鼠标,所要了解的情况,便会一目了然地呈现在显示器上。 

  健全制度确保举报线索安全流转 

  对于查处职务犯罪起着重要作用的举报线索,特别是那些署名的举报,能否做到不失密,不仅是个保密的问题,而且还关系到检察机关的信誉,关系到举报人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这也是对举报线索实行网络化管理必须首先要解决好的问题。为此,河西区检察院先后制定了多项制度,对线索在受理、审批、分流、备案、查处等每个环节,都作了明确的保密要求和具体规定。这些措施,对于确保线索网上流转运行的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河西区检察院坚持实行对举报线索的专人管理。无论是在举报中心,还是在线索按照程序流转到自侦或批捕、公诉部门,都明确了具体的专门管理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打开计算机登录举报线索管理网络。同时,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对网上的举报线索的受理、下载及承办后的答复,并严格对其使用的计算机与院局域网实行物理隔离。 

  自2003年至今年3月,该院共在网络上输入并运行的线索1621件,截至目前,没有发现一起失密、泄密情况。 

  即时监督改变传统的监督模式 

  举报线索实行网络化管理后,改变了传统的监督方式,将传统的对纸质材料的静态事后监督,改变为即时的可全程跟踪的动态监督。 

  宏观上,有关领导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利用“业务查询”功能,通过图形、表格等不同形式,随时查看全院受理的所有线索在不同办理阶段的数量、办结的有关情况等;微观上,可以随时了解每件线索的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情况、举报的具体内容、办案人员的查办进展等信息。此外,通过建立多层交错的监督网络,使举报中心的专管员、中心负责人、主管副检察长和检察长,可以随时通过网络,对所有举报和正在查办的线索进行检查、督办,发出催办或提出具体要求。院执法督查室根据有关制度和要求,每个季度对经过初查后认为不构成犯罪的举报案件,进行不低于50%的抽查。监察科长还可以对全院受理的所有举报线索随时通过网络系统进行网上督查,切实做到了对所有线索的全程网络控制。 

  近年来,该院每年受理的举报线索都在300件左右,实行网络化管理以来,截止到目前,没有发现一起干警超越权限办理人情案、关系案或线索受理以后,办案超时限或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

  

[责任编辑:zywyang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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