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以来,黑龙江省兴隆林区检察院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中,对不稳定因素坚持抓早抓小,排查防控“不留死角”,取得了良好效果,连续四年实现了涉检信访案件零积压、零越级上访、零赴省进京访,连续三年被省检察院评为涉检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该院结合实际建立有效的排查预测机制,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抓源头治理,防止和减少新生涉检信访案件。一是深入推行首办责任制,将首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兑现奖惩措施。二是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该院把接访触角延伸到林场(经营所),聘请综合治理人员担任涉检信访工作联络员,及时掌握涉检信访动态。三是建立全面排查机制。采取日常排查和特殊时期排查相结合,把可能有过激行为或越级上访的人员尽可能纳入工作视线。在平时每月排查一次的基础上,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社会敏感期,事前对可能发生的上访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是建立重点管理机制。对重点上访老户建立“信访档案”,责成有关职能科室把息诉息访工作做在前面、做在平时,防止越级上访的发生。五是建立预测预警机制。要求各业务部门在案件作出决定时,由案件承办人负责对所办案件发生信访的可能性进行预测评估。对有上访苗头的,依据具体情况在法律范围内选择恰当的方式进行疏导处理。四年来,该院共发现、解决可能引发涉检信访的问题40余件,极大地消除了引发社会矛盾的隐患,促进了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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